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碼:600811 公司簡稱:東方集團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1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2 公司負責人孫明濤、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黨榮毅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王豔波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金額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分別於2017年9月22日和2017年10月10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18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426號),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40億元的公司債券。

2018年5月2日,公司完成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的發行工作,其中“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發行總額3.6億元,票面利率7.20%。“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於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市。(債券簡稱:18東方02,債券代碼:143622)。

2019年1月31日,公司完成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的發行工作,實際發行規模5億元,票面利率7.15%。“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於2019年2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市。(債券簡稱:19東方01,債券代碼:155175)。

公司根據《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約定,於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東方02”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3),2019年4月2日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東方02”票面利率不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5),並於2019年3月30日和2019年4月2日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東方02”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4)和《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東方02”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6)。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債券回售申報數據,“18東方02”公司債的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360,000手,回售金額為36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金額佔本期債券總規模的100%。2019年5月6日為回售資金髮放日,本公司將對有效回售申報的“18東方02”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8東方02”公司債券回售申報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9)。

2、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並經公司於2018年9月17日召開的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在股份回購預案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了回購股份專用證券賬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股份回購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並於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年修訂)對股份回購的有關修改,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回購實施細則》”)等有關股份回購的規定,鑑於有關法律政策變化及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於2019年2月26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相關調整方案已經公司於2019年3月15日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調整後的回購方案主要內容為公司以人民幣2億元至4億元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預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回購股份將用於股權激勵計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16)及相關公告。

截止2019年3月末,公司累計回購股份465.70萬股。

3、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議案》和《關於轉讓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資產的議案》。公司子公司國開東方城鎮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開東方”)與山東天商置業有限公司、先鋒中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山東天商置業有限公司與國開東方城鎮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與先鋒中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關於北京市豐臺區A01、A03、A04地塊合作協議書》,國開東方將A01剩餘地塊項目資產跟隨北京青龍湖騰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一併出售,以及出售A03、A04地塊剩餘地塊項目資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5)、《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轉讓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資產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6)和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東方集團關於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補充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9)。目前相關資產出售事宜正在推進中。

4、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內容的議案》,公司調整了2018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標的股票來源擬由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調整為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本公司A股普通股或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其他內容不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內容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18)。本次調整事項已經公司於2019年3月15日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5、公司分別於2017年12月26日和2018年1月1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於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8]353號)(以下簡稱“上交所無異議函”),公司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上交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交所對其掛牌轉讓無異議,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8.20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截止2019年4月4日前,公司未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上交所無異議函到期失效。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明濤

日期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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