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寧縣工信局、會寧縣公安局 聯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為推進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實施,加強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管理,根據《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近日會寧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發佈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通告》,並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會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寧縣工信局、會寧縣公安局 聯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會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寧縣工信局、會寧縣公安局 聯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同時,會寧縣市場監管局聯繫自媒體平臺“會寧人家”發佈通告,增大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曉率。通告指出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不得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按照新標準認真查驗腳踏功能、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信息,確保符合新標準且獲得3C認證。消費者購買後要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登記上牌業務,方可上路行駛,並應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

會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寧縣工信局、會寧縣公安局 聯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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