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小區配套幼兒園全收回!均將成公辦或普惠園!

目前,《聊城市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公佈。

按規定,全市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包括老城區及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移民搬遷配套建設幼兒園,均在整治範圍內。

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聊城給出了具體時間表。其中,對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需要置換、購置的,原則上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原則上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聊城小區配套幼兒園全收回!均將成公辦或普惠園!

在東昌府區實驗幼兒園,孩子們正在溫暖明亮的教室裡上音樂課。記者 劉海恆 攝




小區配套幼兒園

應在首期項目中開發、建設

對已建成的居住區未規劃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對正在建設的居住區達到配建標準未規劃幼兒園的,責令限期整改,落實配建幼兒園標準。

分期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幼兒園應當在首期項目中開發、建設並滿足使用條件。對達不到3000人規模的,必須在周邊區域統籌安排。

對已規劃幼兒園但不能滿足居住區實際需要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通過依法調整規劃、擴增配建幼兒園規模予以解決。


幼兒園竣工驗收不合格

房產項目不予辦理綜合驗收備案

對已有幼兒園完成配建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者未列為首期建設的,住建部門要約談開發企業,責成其限期按標準完成配套建設,行政審批局不予後續樓座辦理施工許可;對縮減少建的,通過改擴建、補建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居住區配建幼兒園要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驗收,幼兒園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幼兒園移交不到位

收回辦理移交手續

配套幼兒園已經建成,但未依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移交當地教育部門的,或開發企業違規出租、出售辦成高收費民辦幼兒園的,責成開發企業限期收回,辦理所佔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對閒置不用的,限期交付當地教育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已挪作他用的,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並辦理移交手續。

對沒有依規辦成普惠性幼兒園的,教育部門應當按規定辦成公辦幼兒園或者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做好需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公辦幼兒園移交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並做好幼兒園教職工核編工作。對沒有取得辦學許可和沒有進行法人登記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行政審批部門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登記。

各縣(市、區)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原則,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逐一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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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無證園將堅決予以取締

整治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

6月中旬前,聊城將全面完成無證園整治工作。對有辦園意向或籌建中的無證幼兒園,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標準和程序籌建,對無法按照標準籌建的要及時制止。

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堅持疏堵結合、分類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一園一案”妥善做好無證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並且,結合放管服改革,將實施全鏈條管理,建立一站式審批服務窗口,簡化審批手續和流程。

准入一批符合基本辦園條件標準但相關證件不齊全的無證幼兒園。對因年代久遠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辦理建設、施工、規劃許可、土地證明、環保、不動產登記等前置證明的,由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核查後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整改一批無重大安全衛生隱患、教學條件和教師配備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證幼兒園。取締一批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重大安全衛生隱患的無證幼兒園。

對辦園者法律意識淡漠、主觀上不接受政府部門管理、不辦理辦學許可證的,依法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辦學許可證,並辦理相關登記,逾期不辦者予以取締。

記者 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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