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不把業委會和業主看在眼裡怎麼辦?

盧重先


這個很好辦!即然物業看不起業主,業委會可以組織全體業主們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從新招聘一家看得起業主的物業公司服務!



這裡有幾點需要注意:在解聘之前物業時,要對物業收取情況進行核實,如果有交費沒服務完的業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退還業主物業費,如物業公司不退還可以到法院起訴,一般這樣的案例法院100%會判業主勝訴!清點小區公共財產設施,設備,公共收益等,如果物業公司因服務不到位造成小區公共財產設施設備造成損失,可以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如不賠償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家,好與壞也是全靠大家共同維護,物業公司只是全體業主招聘的服務公司,所以物業公司要為業主做好服務,不要把自己企業的性質搞偏,物業公司是服務公司,不是管理公司。


閃閃紅星工作室


為什麼物業公司不把業委會和業主看在眼裡?

這個除了要看什麼樣的物業公司外,最主要的還要看小區有什麼樣的業委會及業主。本人從四年來的業委會工作中總結出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物業公司“勢力較大”,即是“後臺夠硬”。包括“紅黑白”,這點大家應該都懂的。

二,業委會的內部實力不夠強大,其中業務水平及法律方面的知識較為重要。

三,業主們一盤散沙,不扭成一團,權益意識淡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缺少正能量,不全力去支持業委會的工作,這點是重中之重。

而本人認為其中第二、三點較為重要。只要具備這兩點的條件,再怎麼的“強大”的物業公司我們也不會怕,業委會就能充分發揮作用,有效地保障業主們的利益及讓小區健康穩定發展。


說說我們小區的情況。

我們小區是2014年交房的,交房後的大半年仍然是開發商請的保安去管理,其它的由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去負責,開發商招聘的前期物業公司還未正式進場,但從開發商交房後我們便發現小區還存在著很多問題,於是我們幾個便發動業主們維權。

直到2015年1月1日前期物業公司才正式進場管理我們小區。而前期物業公司在管理服務的過程中存在著管理不善,服務不到位及亂收費的問題,但我們向前期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反映任何問題都不予理會,更不用說去解決,並說你們幾個只能代表你們自己而代表不了全體業主。

想想一下,其實開發商和前期物業公司說這話是有道理的,業主個人只能代表自己,只有小區的業委會才是小區的代言人,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小區要有這樣的主體組織才能有話事權,才能為業主們爭取和維護更大的利益。

鑑於這種尷尬的身份,促使我們要儘快成立小區業委會的決心。

我們一邊和開發商及前期物業公司交涉,一邊動員業主們積極參與小區的公共事務,儘快成立小區的業委會。而我們幾個為小區的無償付出,業主們是有目共睹的,記在心裡,都非常支持我們的工作。由於我們小區入住率很高,達到了成立業委會的條件,經過一系列複雜的工作程序,過程困難險阻,我們小區於2015年10月份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終於依法成立了業委會。從此,我們小區有了自己的合法組織,以後可以為業主們爭取和保障更大的利益。為小區以後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了基礎。

鑑於前期物業公司的服務差,管理混亂,亂收費等情況,業委會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函給前期物業公司,要求其退還之前多收業主們5860元的水費,及改善服務態度,提高管理水平,並要求前期物業公司和業委會重新簽訂《物業委託服務合同》,但前期物業公司不予理會,根本當業委會不存在,更不會接受業委會的監督。

鑑於此情況,為了讓小區健康穩定發展,有效保障業主們的利益,業委會召開了業主大會,通過業主大會的投票進行對前期物業公司的滿意度調查,結果90%以上的業主對前期物業公司的服務和管理都不滿意,經業主大會得出這樣的結果,之後,業委會便遵從業主大會的意願及授權,按程序依法招標新的物業公司,由於業主們對前期物業公司的滿意度低,結果前期物業公司不敢再參加選聘了,最後經過艱難曲折,於2016年3月1日最終解聘了開發商的前期物業公司。



直此,我們小區正式有了業主們自己選聘的物業公司。而新物業公司接管我們小區後,在物業服務費不變的情況下,投入資金去完善小區還有部分未完善的設施,尊重業委會及全體業主,完全接受業委會的監督,全心全意為全體業主服務,當中的費用也降下來了,之前的前期物業公司收取二次加壓費為:每立方水收1.5元,而新物業公司進場後另買新電錶回來測試,最後確定二次加壓費為:每立方水收0.19元,相差天地之別,僅這項一年就為我們業主省下很多錢。

在服務和管理上,只要有業主反映問題且合理,物業公司都會第一時間去處理解決,難以解決的會徵求業委會的意見,業主們對新物業公司的服務管理滿意度在90%以上,業主們交費非常積極,沒有欠物業服務費的業主。

在我們小區,業委會、業主、物業公司三方關係相處融洽,互相尊重和諒解,業主們是非常積極支持業委會及物業公司的工作,小區的大事均由業主大會去決定,經業主大會授權後,有些工作再由委託物業公司去開展,有些則由業委會去開展,而業委會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無償、公開透明的。

而新物業公司的第二個三年服務委託合同期,已於2018年12月份經相關部門及業主大會完成了續聘工作。

而我們小區的廣告費,公共車位出租費等公共收益,經業主大會同意後,除開少部分歸物業公司,餘下的大部分歸全體業主共有。

現在,我們小區處處充滿正能量,洋溢出溫馨、和諧、安穩的氣氛!


編後注:至於怎樣去成立業委會及解聘物業公司等有關方面的問題,在這裡就不再重複表述了,因為在我的其它文章中有,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或許會對你有少少幫助。歡迎互相關注、留言探討、共同進步。謝謝!


社會共同體


現在經常能看到新聞裡面報道小區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糾紛,那麼這些糾紛究竟是怎麼引起的呢?

現在小區物業大多數都是由物業公司來管理,也有一部分物業是有開發商自持的物業來管理。那麼物業既然是由物業公司來管理,肯定會牽扯到利益問題,物業公司一定是一盈利為目的的服務,無可厚非。但是業主也是希望能夠得到相對應的服務。那麼有時候業主覺得自己所交的物業費得不到對應的服務,那麼矛盾就來了。比如小區路燈壞了物業沒有及時修理,小區垃圾沒有及時清理等等,業主會覺得物業不作為。那物業覺得經費不夠,人員工資等等各種開支,收取的物業費不夠用所以往往不能及時修理清掃。然後業主就會覺得那麼多物業費怎麼會不夠,並且還有小區的廣告費用的收入也不公開,是不是被私吞了等等。但是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情況,一般物業說虧損的情況下業主說換個物業時候,原有的物業公司卻不願意,難不成還有這個好的物業公司,寧願自己虧損也要服務大眾???我是不太相信。面對這種情況最好的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只要小區入住率達到70%就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獲得大部分業主簽字同意後然後去社居委等相關部門辦理更換物業請求,走法律程序,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天天會搭配


成立業委會,重新聘請物業公司


北上廣深地產併購律師


這個問題很複雜,我是在別的小區幹過物業,有的物業確實是拿錢不幹事,我現在是自己住的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是後加入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也就是後來補上的委員。小區裡有很多是屬於小區業主的費用,被物業和業主委員會主任給瓜分了,說白了就是狼狽為奸也不為過。賬目從未公開過,要求看也是支支吾吾說不明白,我們業主委員會有一個業委會群,我要說點小區裡該解決的實際情況,應該怎麼解決吧。誰他媽的都不說話,知道自己說了也不算,現在都懶得搭理這些人了,都是什麼退休的領導和在職的領導什麼的擔著主任、副主任,都他孃的不理凡人,不管小區裡的任何事,到是知道撈錢,小區裡有一些公共收入費用要麼走人情,要麼撈回自己家,都不是東西。有時候看到小區這麼亂真的不願意幹這個充數的委員了。總之是小區裡的業主們都不團結,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助長了這些歪門邪道,還有一部分人天生的奴性,沒辦法。物業只聽主任、副主任的話因為人家拿著小區的章呢!這就是現實社會的物業和業主委員會的關係,就是一塊撈錢。不包括我,我不喜歡他們的做法,他們也不喜歡我老給他們添亂。


甜甜蜜蜜好寶貝


取消物業社區人管理是正道,政府不要怕麻煩,不要把小區推向社會,社區是領導又服務群眾這不更好嗎?


孫先生4451


物業看不起業主委員會依據分析有以下幾點:

一,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素質管理水平有限

二,自我諉化,心裡根本沒有裝著業主,只看到自已的利益。

三,物業有重要部門領導撐腰,有持無恐。

如果物業看不起業主四個字即可認定:黑惡勢力!


用戶1900938501077


物業的黑是當今社會的痛!物業和其背後的房地產開發商黑,白,紅通吃,才造成了物業的肆無忌憚,橫行霸道!


踏雪有痕42


全民申請國家嚴打黑物業,給老百姓一個和諧家園。


知恩圖報有仇必報6666


一句話,全國人民大聯合打倒物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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