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築夢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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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的要求,認真落實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助推農村學子進入高校實現人生理想,我校2019年繼續開展“築夢計劃”招生工作,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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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築夢計劃”招生工作在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我校“築夢計劃”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收對象及計劃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我校“築夢計劃”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報名,網址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時間自4月15日至4月25日。

2、上傳申請材料:

(1)中學簽字蓋章的《東南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築夢計劃”招生申請表》;

(2)加蓋中學公章的《高考報名信息表》複印件;

(3)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戶主和考生頁)複印件;

(4)高中學籍卡複印件(均需加蓋中學公章);

(5)其他反映學生在高中階段成長與發展情況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綜合素質評價等)。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清晰可讀。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選拔錄取辦法

1、東南大學依據報名條件及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於

2019年5月底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初審合格生源情況,確定“築夢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並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築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志願,如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分別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0分(含)和30分(含)及以上),且高於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我校將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為學生分配專業。

五、其他

1、東南大學2019年“築夢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郵箱:

[email protected]

2、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3、東南大學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測試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東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諮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如教育主管部門政策進行調整,東南大學將作相應的調整。

5、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六、重要日程

2019年4月15日-4月25日,“築夢計劃”招生報名。

2019年5月31日,公佈初審結果並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19年6月10日左右,公佈“築夢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七、聯繫方式

網址:http://zsb.seu.edu.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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