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機動車號牌就是機動車的“身份證”
不僅記錄這車輛信息
也約束了駕駛員的駕駛行為
所以,合法懸掛機動車號牌是十分必要的
可就在上週
交警蜀黍在對車輛例行檢查時
發現了一輛小車未按規定懸掛車牌
竟然安裝了一塊帶鎖的拆牌器
企圖違法停車逃避處罰
圖為拆牌器
4月24日早上7:40分許,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鎢都大道查獲一起涉牌涉證違法行為。一名駕駛員為逃避電子違法抓拍,私自將機動車號牌拆除,不按規定懸掛車牌上路行駛。
隨後,執勤民警對該名當事人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當然
千萬不要認為
涉牌涉證的違法行為
蜀黍只查機動車不查兩輪車
如果兩輪摩托車故意遮擋號牌
蜀黍也一樣查!
4月22日18時20分許,直屬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章江北大道與張家圍路交叉路口進行日常的晚高峰交通疏導。突然有一輛黃牌二輪摩托車試圖闖紅燈強行通過路口。
民警當即將該摩托車攔截並依法進行處罰,在處罰過程中發現駕駛人所駕駛的這輛摩托車號牌被人為的用紙張遮擋,屬於明顯的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最後民警對該名駕駛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
法律鏈接
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第87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十)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或者在機動車號牌上噴塗、粘貼影響交通技術監控信息接收的材料的。”
所以
行車上路
請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都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對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望廣大駕駛員切勿心存僥倖
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規範使用車輛號牌
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爭做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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