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两起煤矿事故!

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4·1”机械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晋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日16时左右,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407回风顺槽绞车拖运支架过程中,连接支架锚链断裂,导致连接(锚链)绞车钢丝绳回弹,击中头部致1人死亡。

此事故发生在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各类事故教训的敏感时期,发生在政府机构改革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刚刚移交的特殊时期,发生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安排部署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煤矿企业首起事故,充分暴露该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力,以及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市局决定:

一、责令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整顿期限不少于1个月。

二、责成阳城县应急管理局安排2人驻矿盯守,严禁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作业。

三、撤销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四、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4·1”机械事故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责令阳城县应急管理局、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检查。

六、未经开展事故约谈和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验收,不得启动复产验收程序。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二、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三、不断加强现场变化管理。

四、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4·23”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晋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3日12时50分左右,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建设矿井)井下主斜井延伸段箕斗提升运输过程中,将1名在附近(修复水管)作业人员挤伤致死。

此事故是我市4月份发生的第二起事故,充分暴露该矿事故警示教育、机电运输管理、检修项目安全、现场三违管控等方面存在不严格、不深入、不彻底等诸多问题。为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市局决定:

一、责令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停建整顿,整顿期限不少于1个月。

二、责成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安排2人驻矿盯守,严禁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作业。

三、对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4·23”运输事故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责令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兰花科创、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检查。

五、未经开展事故约谈,不得启动复建验收程序。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二、加强机电运输管理。

三、强化检修项目安全。

四、狠抓“三违”行为整治。

五、开展安全自检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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