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alance”再度折戟中文商標

“New Balance”再度折戟中文商標

時間:2015年

案情:2004 年,周某買下了一個註冊於 1996 年、名為“百倫”的商標,隨後又註冊了包括“新百倫”在內的一系列聯合商標,並在 2008 年拿到“新百倫”商標的批准。

“New Balance”再度折戟中文商標

而早年曾以“紐巴倫”為名在國內進行宣傳的New Balance,因為其 2006 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為新百倫,便開始使用“新百倫”作為中文名,於是擁有中文商標的企業向廣州中院提起侵權訴訟。

“New Balance”再度折戟中文商標

結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該院認為,美國New Balance公司在中國的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新百倫”,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須賠償對方9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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