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扎堆兒打官司 商標“爭奪戰”為何沒完沒了

兩家“杜康”酒企的商標之爭還沒有結束。

5月9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洛陽市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杜康”)起訴陝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白水杜康”)、樂天超市天津北辰店侵害商標權案件。法院未當庭宣判。

近3個月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洛陽杜康訴白水杜康侵犯“杜康”商標權案的訴訟請求。

這並不是兩家企業圍繞“杜康”商標的第一次訴訟。業內人士認為,訴訟爭端牽制了兩家酒企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掣肘了企業發展。而和“杜康”一樣,許多老字號企業都曾陷入曠日持久的商標“爭奪戰”。

一場硝煙四起的商標戰

洛陽杜康不服,提起上訴。5月9日天津高院就該案進行了二審。

老字號扎堆兒打官司

事實上,兩家“杜康”公司的糾葛可以追溯到20多年前。

上世紀70年代,伊川杜康、汝陽杜康、白水杜康成立,生產杜康酒。1981年,三家酒廠同時提出了商標註冊申請。後來,在多個政府部門的協調下,伊川杜康註冊“杜康”商標,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共同使用。1992年,“杜康”商標進入續展期,三家企業再因商標問題起爭端,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依舊未能解決問題。1996年12月,經白水杜康申請,商標局核准了其“白水杜康”商標。2009年,伊川杜康和汝陽杜康合併,同屬於洛陽杜康旗下,“杜康”商標歸洛陽杜康使用。

“歷史問題是引發持久紛爭的最大原因。”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商標法律事務部主任熊超對此指出,“‘杜康’之爭中,最開始三家企業共同使用一個商標時,商標法還沒頒佈,當時對於商標的保護、權利的保障等都不明確。”

熊超指出,近年來進入公眾視野的多起“老字號”商標糾紛,也多因這種“歷史遺留問題”而曠日持久。

被稱為“中國葡萄酒知識產權第一案”的解百納商標之爭,歷經曲折並多次“翻案”,最終以幾大國產葡萄酒廠商的和解告終。2002年至2011年,多家葡萄酒企業曾因此展開了長達9年的商標爭奪戰。

此外,稻香村、張小泉、狗不理等老字號也產生了類似沒完沒了的糾紛。

“商標法經歷了好幾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逐漸在適應社會的發展,而許多老字號的糾紛埋下種子時,立法尚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相關部門的執法理念和執法水平等都還有所欠缺。”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趙虎說。

兩敗俱傷還是握手言和

一場商標訴訟,可能要走一審、二審甚至再審,民事、行政訴訟交織。涉及老字號的官司,由於歷史原因,解決起來會更加困難。這個過程一般都牽扯了企業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財力,甚至對企業經營帶來影響。這樣的官司,為何還要打?

“這背後可能涉及企業多方利益博弈。比如,可能為了炒作以擴大企業知名度,或者為了阻擊競爭對手,拖延對方上市進程等。” 趙佔領說,“當然,爭奪商標所有權是最主要的原因。”

熊超也強調了商標權本身的重要性。“按照商標法規定,商標權是歸屬於某一家企業獨佔的專用權利。如果市場上出現不同主體擁有近似或相同的品牌,勢必會侵犯商標所有者的獨佔權,這可能帶來對經濟秩序的破壞。”

不過,熊超表示,“一味死鬥並不是最好的結果。”他認為,“紅罐之爭”的“共享”模式可以參考。“企業為何不坐下來談談,一起把品牌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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