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领导干部考核正确导向 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组织部门处于为党和政府选拔人才、合理配置人才的关键位置,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要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用好“望远镜”。坚持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坚持分级分类考核,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看待领导干部,不能被眼前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既要看今天的成效,更要看昨天的基础和明天的结局,既要看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工作的基础、环境和条件的优劣,既要看日常工作表现,又要看其在急难险重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能力,深入考察了解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发展潜力。

要准确使用领导干部,用好“显微镜”。不细观则不能明识,要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加强与干部的面对面沟通,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真实掌握干部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和能力素质。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评价,把干部的真实面貌如实反映出来,做到精准察人、精准识人。要在领导干部调配中对工作表现、气质特点、专业专长、个人意愿充分认识、准确掌握的基础上,把工作需要、组织意图、个人特点及意愿有机结合,把合适的领导干部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确保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领导干部。

要公正选用领导干部,不戴“老花镜”。严格用人标准,破除陈旧的用人观念,不拘一格选人才,要以公道正派的党性观念、人格修养公平地对待每位领导干部,做到公心为本、公正为准、公开为上、公论为重。既要关注那些有闯劲、有思路、有实绩的干部,也要敢于推荐工作中有过失误、受过批评的领导干部。既关注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也要关注乡镇基层的领导干部。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方面,体现在察人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不讲关系、不看背景,真正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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