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住院能报销多少?
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年度中间能否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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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家关心的城乡居民医保问题
有官方解答啦!
有啥新调整?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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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实行市级统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严格按照“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整合,全面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最新缴费时间和标准是...
★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保险年度的缴费期。
★ 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政府补助同步增长。
★ 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为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如计算结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 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25元。
提高医疗待遇,最新起付标准是...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次。
★ 市外就医,起付线为市内同级医院起付线的120%,经转诊就医报销比例对应降低10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对应降低30个百分点。
★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5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20万元,大病保险34万元。
还有哪些方面的医疗待遇有提升?
一图带你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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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保报销比例有变化
★怀集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8%提升到77%左右,达到国家和省规定不低于75%的要求。
★ 县内就医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对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中医药治疗占总医疗费用20%以上、重型地中海贫血等情形再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分娩报销限额由800元提升到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
★ 落实分级诊疗,参照职工医保做法,
适当提高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拉开市内与市外医院的报销比例,对市外就医按规定下降10-30个百分点不等,引导本地就医、基层就医。明确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体包括两类人员:
★ 本县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从业居民;
★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学生。
已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
从职工医保缴费的次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以下人群可给予政策支持
★ 本县特困供养人员(原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残疾人和优抚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医疗救助基金或财政资金资助。
★ 以下8类人员可在年度中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全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具体是:
- 终止或中断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 本县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县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 新出生婴儿;
- 新迁入户人员;
- 刑满释放人员;
- 退役士兵;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人群。
最后,请记住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所属县(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方便群众快速集中缴费,部分地区已开通微信、APP、自助终端机等自助缴费手段方便参保人缴费。
怀集县参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0758-5568991
城乡居民医保不仅是
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不断完善和落实其中内容,
才会使整个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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