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识破逼迁新招术:以“紧急避险”为由强拆你家房子

咱们长话短说,今天盛廷所杨兴艳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个案例,大家看看吧,这是既断水断电之后又出现的一种逼迁伎俩。

拆迁中的房子被鉴定为危房

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的王先生最近有点烦:他家的房子正处于征收阶段,本来就补偿问题正在和有关部门做“拉锯式”谈判呢,可有一天他突然收到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评估结果,说王先生家的房子是“D级危险”房屋(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王先生顿时就蒙住了:我自己的房子住的好好的,谁去给你弄了个危房鉴定啊,后来他一打听才知道,这是街道工作人员向专业机构作出的申请鉴定。

教你识破逼迁新招术:以“紧急避险”为由强拆你家房子

就在王先生还为这事儿烦心不已的时候,当地住建局又向他下达了催告、限期拆除通知书等。

郁闷不已的王先生见到工作人员就上前问:“我家房子到底哪里危险了?”

对方回答很干脆:“你家房子是危房,已经威胁到周边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已经贴过紧急避险决定书了。”

王先生四下寻找,才发现紧急避险决定书贴在他家房屋外墙,之前自己包括家里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气愤之下,王先生一家决定将住建局诉诸法院。

法院判决违法决定撤销

事实证明,王先生采取法律维权的方式是对的,法院从四个方面认定此次危房鉴定违法,并最终撤销该起决定。

首先,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家的房屋系在征收中,应当由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后,按照征收程序予以拆除。

教你识破逼迁新招术:以“紧急避险”为由强拆你家房子

其次,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主体应当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而本案系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第三,住建局将紧急避险决定直接贴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墙,送达方式违法。

最后,住建局在征收部门未予补偿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作出被诉的紧急避险决定,不符合正当程序,应予撤销。

最终,王先生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并通过正常的征收程序与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

律师说法:紧急避险不能成为强拆“尚方宝剑”

根据此起案例,杨兴艳律师从危房鉴定程序、紧急避险应用两方面为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首先,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住户委托要求确定鉴定范围和内容。然后就是调查、收集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现场查勘、制定检测鉴定方案,下一步是根据检测鉴定方案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结构分析和验算,之后再在上述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才是出具鉴定报告。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程序,则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存疑。

其次,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你识破逼迁新招术:以“紧急避险”为由强拆你家房子

危房鉴定需要走严格的程序(图片来源:东方IC)

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危险房屋具有法定的管理职权,面对真实存在的危房,且鉴定过程合法,住建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危房所有人(或使用人)发出督促撤离、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

但在现实行政执法行动中,偶尔会有对征地程序中的房屋采取“定危”和强制拆除的做法,此举刻意规避补偿程序,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因此,杨律师建议大家,一旦你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定危”逼迁行为,最好第一时间依法来维权,对于此种紧急避险为由,行违法强拆之实的情形,只要证据确凿,法律的天平终会倾向于正义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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