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广州缴了社保,老家没工作的妻子生小孩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我在广州上班并缴了社保,妻子怀孕现与我一起在广州生活。妻子没工作,也没缴社保。请问:妻子生小孩时,能在广州享受生育保险吗?

劳动法学者刘靓答: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此条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男职工本身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如,男职工除享受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二是其未就业配偶没有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障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正常参保缴费;二是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满足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在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后,持相关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失业登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等),以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和清单等资料,到男职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业地所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待遇。选择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待遇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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