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塗改個人檔案出生年月,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受到警告處分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28日訊(通訊員武紀宣 記者王雪)

28日,長江日報記者從市紀委獲悉,因私自塗改個人檔案上的出生年月,一名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受到警告處分。

王志勇,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4月在東西湖區107公路管理所工作,2002年8月任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副所長,2004年3月任區公路運輸管理所黨支部副書記,2006年4月任區公路運輸管理所黨支部書記,2010年11月任吳家山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站長,2011年9月任吳家山治超檢測站站長,2014年2月任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

1998年,王志勇調到東西湖區107公路管理所辦公室,負責文明創建和勞資管理工作,調閱到自己的檔案,私自將檔案中的出生年月進行了塗改。

辦案人員介紹,王志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對個人檔案出生年月進行塗改,構成違反組織紀律錯誤。王勇受到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1997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五十一條規定:“在幹部、職工的考試、招聘、錄用、考核、評定職稱、晉升職務、工資以及在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方面的工作中,違反黨和國家的人事、勞動、幹部制度和有關規定,利用職權或者隱瞞、歪曲事實真相,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謀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執紀者說

幹部人事檔案造假,不僅擾亂黨員幹部任用和選拔的秩序,影響公平競爭,更有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做好乾部人事檔案工作,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是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十一嚴禁”的紀律要求,用嚴格制度和嚴明紀律規範檔案“建、管、用”各個環節,全面提升幹部人事檔案工作質量。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保持整治“幹部人事檔案造假”的高壓態勢,重監督、強制約,對人事檔案造假“零容忍”,嚴肅追責問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