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必究!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新昌巡回审判庭首次公开庭审

2019-04-28 09:3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陶东烨 通讯员 陈晓丽

侵权必究!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新昌巡回审判庭首次公开庭审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新昌巡回审判庭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吸引了新昌县30余名企业代表参与旁听。

案件的原告王某系“一种帐篷撑杆连接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且该实用新型专利部分合法有效。经王某调查发现,上虞区四家户外休闲用品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网站擅自实施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认为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庭审围绕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若构成侵权赔偿数额认定及专利产品贡献率以及是否需要再次中止审理等四方面争议焦点展开。

本次庭审由宁波知产庭2名员额法官,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整个庭审程序完整规范,因案情复杂,该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新昌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主任梁绍刚表示,新昌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听取企业诉求,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与司法保护职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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