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不留名 柞水的这名“大男孩” 我们为你点赞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由著名作曲家潘振声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喇叭节目写的一首关于好孩子的歌,自六十年代起,就流传于大江南北。而今天,这位拾金不昧的柞水“大男孩”再次出现了,他没有留下名字,但让失主万分感激,他的行为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值得所有人为他点赞。

4月26日中午12时40分,一个高高个子、身体壮壮、一头短发、身着黑色短袖的小伙子,来到了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乾佑派出所跟值班民警说:“我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一些钱,麻烦你们帮忙联系一下这人,丢东西了肯定很着急”。说完,将手中的钱包轻轻放置的值班室的桌面上,便匆匆离开。民警连忙喊说让他登记一下姓名,如果找到失主,好让失主当面感谢,然而,这个小伙子笑着说:“不用登记,真的不用,东西丢了肯定会报警,我还有事儿,我先走了噢。”边说着,人已经离开了派出所院子。

民警立即根据丢失的身份证,通过户籍系统和陕西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系统)查找,很快就联系上了失主。

原来,失主周某在下班的途中不慎将钱包丢失在街道路边。当周某接到民警返还的钱包时,连声道谢,并说要当面感谢这位好心人。遗憾的是,这位帅气的柞水“大男孩”拒绝了民警登记要求,没能留下他的任何联系方式。周某感慨道:“很幸运能遇上这样的好心人,一千多块钱一分不少啊!只可惜没机会能当面道谢”。虽然,失主周某未能达成当面感谢的愿望,但柞水这位拾金不昧的“大男孩”的高尚品行,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为其点赞,一百个赞、一千个赞、一万个赞……(黄国顺 记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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