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浮樑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理一起侮辱警察案,抓獲嫌疑人一名,行政拘留七日。
此前嫌疑人範某與他人打架鬥毆被我市某派出所的民警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範某回到家中後覺得很是氣憤,認為派出所判處的行政處罰過重,於是對派出所的民警懷恨在心。
2019年1月27日,範某於《景德鎮108社區》上看到有關該派出所的宣傳貼文,一時怒從心生,發表了侮辱性文字。
那麼,既然你辱警,蜀黍也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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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景德鎮市網安支隊民警在收到浮樑縣公安局請求後,積極協助展開調查,提供相關線索。當地公安機關迅速行動,於當晚成功抓獲了嫌疑人範某。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範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護者
你可以不喜歡(她)
但絕不可以侮辱他(她)
對惡意辱警黑警、傳播謠言者
警方將絕不遷就
運用法律武器
維護警察合法權益和執法尊嚴
網警小貼士:
執法,是為社會保駕護航。執法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理解、支持公安機關的工作。
存疑,請以正當方式提出。對於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給予尊重和理解,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訴訟等正當方式提出。
警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多點理性、少點衝動,若為逞一時口舌之快,在網絡上肆意辱罵他人、發洩私憤,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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