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最近昆山

拆迁消息一个接一个传来!

一周前,为推进第一中专易地新建

及市公共实训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昆山开发区计划对蓬溪路东侧、栈泾路北侧

原世同金属(昆山)有限公司房屋进行拆除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4月8日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对轨交S1线涉及搬迁企业

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超7500平方米厂房进行拆迁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这只是开始,还有大动作将要来了!

不论是学校工程还是地铁S1线等交通工程的建设

昆山城市发展总是少不了拆迁

而拆迁,除了要拆厂房

还有居民房屋,这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

这不,昆山官方网站上发布了

一系列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随地铁S1线、朝阳路改建项目的实施

昆山城区内朝阳路、前进路、亭林路等多个路段的

国有土地上都有房屋要征收!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你家房子在拆迁范围内吗?

征迁补偿金额有多少?

这些通告里面已经全部列出来了

赶紧来看看明细!

S1线玉山广场站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征收范围

常乐里1、2号楼;县西新村16、18号楼;怡馨苑1、2号楼;青春里1、2、3、4号楼;亭林路24号。(上述楼号、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139户,其中住宅137户,商业2户,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

征收补偿

1. 经采样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基数为:

(1)住宅用房:32000元/平方米

(2)

商业用房:沿亭林路一层59500元/平方米,二层35700元/平方米,三层23800元/平方米,四层20800元/平方米;内街35000元/平方米。

2. 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奖励

(1)补偿奖励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偿奖励系数

(2)补偿奖励系数为:

被征收房屋4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45

被征收房屋40—6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32

被征收房屋60—95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9

被征收房屋95—15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6

被征收房屋150—20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4

被征收房屋200平方米以上,补偿奖励系数0.23

(3)补偿奖励适用对象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3. 选择货币安置奖励

(1)征收住宅房屋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1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补偿奖励系数结算等)×10%。

(2)征收商业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4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40%。

(3)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4)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货币安置的,不享受货币安置奖励。

4. 房屋征收搬迁奖励费

(1)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奖励期限内,被征收人在搬迁奖励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每户奖励3万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企业整体搬迁的,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搬迁奖励期限签协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费。

(2)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2万元

(3)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1万元

3

安置用房

(一)住宅用房

1. 安置地点

(1)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户型有90-115㎡、120-135㎡、144㎡以上。

(2)江南平安里(S02),户型有90—115㎡、120—135㎡、135—144㎡。

(3)江南安康里(S05),户型有90—115㎡、120—135㎡、135—144㎡、144㎡以上。

(4)娄汀苑,户型有90㎡以下。

(5)万和苑,户型有90㎡以下。

(6)金塘园,户型有135—144㎡。

(7)柏盛园,户型有90—115㎡、135—144㎡。

由城投集团提供充足的安置房源,并在征收现场公布。

2. 安置房价格

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期房):均价18600元/平方米。

江南平安里(S02)(期房):均价14000元/平方米。

江南安康里(S05)(期房):均价14500元/平方米。

娄汀苑(现房):均价13000元/平方米。

万和苑(现房):均价11800元/平方米。

金塘园(现房):均价15600元/平方米。

柏盛园(现房):均价16600元/平方米。

3. 安置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选购安置房的套数,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但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不得超过原住房合法建筑面积乘以1.4的范围内。

项目采用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二)商业用房

1. 安置地点

万家汇商贸城1、2、5、6号楼。

2. 安置房价格

万家汇商贸城1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2号楼:负一层均价20000元/平方米,一层均价32000元/平方米,二层均价2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14500元/平方米,四层均价8500元/平方米。5号楼:二层均价1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6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

3. 安置标准

商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两种方式:

(1)商业用房产权调换,选择的商业安置房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面积。

(2)商业用房调换住宅用房,选购住宅的总面积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的面积。

(三)非商业用房

本项目征收非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除外)只实行货币安置,不进行产权调换,办公用房另行公布。

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4

房屋征收

1.征收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征收实施单位:昆山市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3.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常乐里1号楼202室。

4.征收现场联系方式:55127582。

5.监督举报电话:57363921。

6.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S1线玉山广场站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征收范围

玉山镇前进路5号、12号、280号;前进西路237号、19号、262-264号、188-198号(双号)、196-1号、198-1号、280号、284号2号楼东第一间、212号、296-298号、177号、179号、181号、185号、187号、189号、193号;亭林路2-22号(双号);人民路106号、128号、158号、112号;前进菜场;玉山镇前浜路22-40号(双号)、46-2号、46-4号、46-3号;地下车库及立体车库(西苑商园4号楼使用);机关幼儿园3号教学楼;常乐里3、4号楼;青春里5号楼。(上述楼号、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114户,其中住宅48户,商业57户,非商业9户,建筑面积约42100平方米。

2

征收补偿

1. 经采样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基数为:

(1)住宅用房:32000元/平方米。

(2)商业用房:沿亭林路一层59500元/平方米,二层35700元/平方米,三层23800元/平方米,四—六层20800元/平方米;沿前进路一层62000元/平方米。

(3)办公用房:13200元/平方米。

2. 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奖励

(1)补偿奖励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偿奖励系数

(2)补偿奖励系数为:

被征收房屋4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45

被征收房屋40—6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32

被征收房屋60—95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9

被征收房屋95—15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6

被征收房屋150—20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4

被征收房屋200平方米以上,补偿奖励系数0.23

(3)补偿奖励适用对象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3. 选择货币安置奖励

(1)征收住宅房屋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1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补偿奖励系数结算等)×10%。

(2)征收商业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4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40%。

(3)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4)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货币安置的,不享受货币安置奖励。

4. 房屋征收搬迁奖励费

(1)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奖励期限内,被征收人在搬迁奖励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

每户奖励3万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企业整体搬迁的,双方协商解决。

超过搬迁奖励期限签协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费。

(2)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2万元

(3)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1万元

3

安置用房

(一)住宅用房

1. 安置地点

(1)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户型有90—115㎡、120—135㎡、135—144㎡、144㎡以上。

(2)江南平安里(S02),户型有90—115㎡、120—135㎡、135—144㎡。

(3)江南安康里(S05),户型有120—135㎡、135—144㎡。

(4)娄汀苑,户型有90㎡以下。

(5)万和苑,户型有90㎡以下。

(6)柏盛园,户型有120—135㎡、135—144㎡。

由城投集团提供充足的安置房源,并在征收现场公布。

2. 安置房价格

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期房):均价18600元/平方米。

江南平安里(S02)(期房):均价14000元/平方米。

江南安康里(S05)(期房):均价14500元/平方米。

娄汀苑(现房):均价13000元/平方米。

万和苑(现房):均价11800元/平方米。

柏盛园(现房):均价16600元/平方米。

3. 安置标准

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选购安置房的套数,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但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不得超过原住房合法建筑面积乘以1.4的范围内。

本项目采用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二)商业用房

1. 安置地点

(1)小澞东岸121、122、123、124号,澞和苑23号楼1室,澞和苑24号楼1室,澞和苑25号楼1室。

(2)本项目提供梧桐广场商业房,总面积约2463平方米作为产权调换房,安置房源在征收现场公布。

(3) 万家汇商贸城1、2、5、6号楼。

2. 安置房价格

(1)小澞东岸商业房:均价14000元/平方米;澞和苑商业房:均价20000元/平方米。

(2)梧桐广场商业房:均价19000元/平方米。

(3)万家汇商贸城1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2号楼:负一层均价20000元/平方米,一层均价32000元/平方米,二层均价2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14500元/平方米,四层均价8500元/平方米。5号楼:二层均价1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6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

3. 安置标准

商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两种方式:

(1)商业用房产权调换,选择的商业安置房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面积。

(2)商业用房调换住宅用房,选购住宅的总面积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的面积。

(三)非商业用房

本项目征收非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除外)只实行货币安置,不进行产权调换,办公用房另行公布。

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4

房屋征收

1.征收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征收实施单位:昆山市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3.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常乐里1号楼201室。

4.征收现场联系方式:55107283。

5.监督举报电话:57363921。

6.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朝阳路道路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

昆山70000平征迁名单确定!前进路、亭林路将有大动作

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征收范围

玉山镇朝阳西路229号楼、朝阳西路167-169号、朝阳西路134号、朝阳西路130号楼、朝阳西路118号楼、朝阳西路102号楼、104-116号(双号)。(上述门牌均为公安编号,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95户,其中住宅约54户,商业约40户,非商业约1户,建筑面积约13700平方米(含未登记建筑面积)。

2

征收补偿

1. 经采样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基数为:

(1)住宅用房:15000元/平方米。

(2)商业用房:沿朝阳路一层40000元/平方米,二层26000元/平方米。

(3)办公用房:10000元/平方米。

2.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奖励

(1)补偿奖励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偿奖励系数

(2)补偿奖励系数为:

被征收房屋4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45

被征收房屋40—6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32

被征收房屋60—95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9

被征收房屋95—15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6

被征收房屋150—200平方米以内,补偿奖励系数0.24

被征收房屋200平方米以上,补偿奖励系数0.23

(3)补偿奖励适用对象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3. 选择货币安置奖励

(1)征收住宅房屋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1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补偿奖励系数结算等)×10%。

(2)征收商业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4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40%。

(3)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办公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4)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的,奖励标准为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商业性质仓储用房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仅指建筑物评估,不含装潢、残值等)×30%。

4. 房屋征收搬迁奖励费

(1)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奖励期限内,被征收人在搬迁奖励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每户奖励3万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企业整体搬迁的,双方协商解决。

超过搬迁奖励期限签协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费。

(2)在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2万元

(3)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项目被征收人10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每户另行奖励1万元

3

安置用房

(一)产权调换房

1. 住宅用房

(1)万和苑,户型有约70㎡。

(2)娄汀苑,户型有约70㎡。

(3)江南平安里(S02),户型有约95—100㎡、105—110㎡、135—140㎡。

(4)江南安康里(S05),户型有约95—100㎡、125—130㎡、135—140㎡。

(5)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户型有约95—100㎡、125—130㎡。

由城投集团提供安置房源,以一房一价方式在征收现场公布。

2. 商业用房

万家汇商贸城1号、2号、5号、6号楼,房源在征收现场公布。

3. 非商业用房

本项目征收非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除外)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

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二)安置房安置标准

1. 住宅房屋

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被征收住宅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选购安置房的套数,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但选购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不得超过原住房合法建筑面积乘以1.4的范围内。

本项目采用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两种方式:

(1) 商业用房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万家汇商贸城1号、2号、5号、6号楼,选择的商业安置房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面积。

(2)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调换住宅用房,选购住宅的总面积不得超过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面积。

(三)安置房价格

1. 住宅房屋

万和苑(现房):均价10300元/平方米;

娄汀苑(现房):均价10300元/平方米;

江南平安里(S02)(期房):均价11500元/平方米;

江南安康里(S05)(期房):均价12000元/平方米;

江南艺境秋苑(康居新江南四期秋苑)(期房):均价15000元/平方米。

2. 商业用房

万家汇商贸城1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2号楼:负一层均价20000元/平方米,一层均价32000元/平方米,二层均价2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14500元/平方米,四层均价8500元/平方米。5号楼:二层均价12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6号楼:二层均价13000元/平方米,三层均价9000元/平方米。

4

房屋征收

1.征收部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征收实施单位: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3.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朝阳西路132-1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4.征收现场联系方式:55275060。

5.监督举报电话:57363921。

6.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这3个项目共计征收房屋348户

建筑面积超7万平

市场评估价格基数,沿朝阳路一层40000元/平方米

沿亭林路一层59500元/平方米

沿前进路一层更是达到了62000元/平方米!

不得不说,为了地铁S1线和朝阳路改造

昆山真的是重金投入!

里面有你家吗?

而昆山官方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更是表明

房屋征收离正式实施不远了!

不久后,超7万平建筑拆掉

地铁S1线玉山广场站建设,朝阳路改建施工

前进路、亭林路、朝阳路都将发生巨变!

崭新面貌的昆山城区,正在路上

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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