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实时资讯)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助推“幸福盐湖”建设,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
凡在运城农商银行各网点形成不良贷款的所有借款人及担保人(含退休、退养、停薪留职的企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
二、清收措施
(一)公告催收。即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之前,请借款人及担保人主动到运城农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归还贷款本息;对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可提出申请,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归还;
(二)依法催收。2019年5月30日之前,未主动到运城农商银行归还贷款本息或未协商还款事宜的,运城农商银行将向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起诉。
三、违约后果
恶意拖欠运城农商银行借款的债务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1.依法向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名下财产,并依法提起诉讼,同时上报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曝光;
2.对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的,直接转入执行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列为全国失信人名单,查封其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账户,并对其名下车辆、房屋等财产进行强制查封拍卖;
4.通过新闻媒体对债务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禁止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等;
5.限制出入境;
6.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7.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位借款人(担保人)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早偿还不良贷款本息,避免给您的声誉和经济带来损失。
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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