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確定你愛著你身邊的人嗎

愛情啊,它本來就是個不可言喻的東西!

1、我們是真的「不合適」嗎?

世間痴男怨女那麼多,分開的理由大同小異,總結起來無非三個字:不合適。

一對有說有笑的情侶一起吃早餐,後來因為豆腐腦要放鹹還是甜吵了起來,不歡而散。如果這對情侶最終真的因此分手,給的說辭八九不離十也是不合適。

那麼,真的是不合適嗎?

兩個人磨合階段,感到幸福之時無非是彼此都在思考“我想為你怎麼樣”而展開;痛苦根源在於“你應該為我怎麼樣”。前者因為愛而自願想要改變,同時尊重著對方的意願。後者為了自己私心,想讓對方證明愛自己,忽略了對方的感受。

這種瑣碎小事又不是什麼大是大非,只是各自喜好習慣不同,無傷大雅不必糾結。

2、我們能做出「絕對正確」的抉擇嗎?

前期的愛情,原本是一個人的事情,一個人動情,一個人平靜,一個人付出,一個人任性。磨合一段時間之後的愛情,慢慢變成兩個人的感情,一個人發瘋,兩個人心疼,一個人犧牲,兩個人享用。

為什麼在情緒氾濫,快崩潰之時,我們急需找各種理由安慰自己?這就是我們需要不斷學習,想知道更多的「道理」原因吧。

可懂得那麼多道理,理智能完全操控情感嗎?假如真能,這還是有血有肉的凡夫俗子嗎?感情能像物品交易那般,用分斤撥兩的計算方式嗎?

好,某天幡然大悟,做出抉擇,沒錯,老孃要去找對的那個人,不要你這個大豬蹄子了!關鍵也很幸運的找到了,也很幸福的活在當下。從此兩個人相處既不用大費周章,也能需求互補。

可你不能完全排除有這麼一種可能: 就是人真的很賤!當初轟轟烈烈互相傷害的那個人,卻仍在心裡,時不時出來作祟。畢竟,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當然,這種情況的糟糕程度也因人而異)

這大概是戀愛的通病,愛情就是因為愛搞出了好多事情。大多數感情不是死於熱烈爭吵而是說不明白的無疾而終。

最後我想說的是: 對一件事情(比如是否要分手)做決定時,不管最終怎麼抉擇,絕大多數情況下興一利必生一弊,而利弊都不是無限大的。

好的愛情,不是愛對了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在一起做對了幾件事。

3、你問: 現在(或未來)的ta重要,還是過去的ta重要?

人和動物的最大區別,就在於人會記住自己愛過的人和被愛的時刻,所以才會有這麼多喜怒哀樂,酸甜苦辣。愛過的人,很鮮活,很明亮,清晰如昨。忘掉是不現實的。

就像《可不可以》裡唱道: 愛上了你,沒什麼道理,只是剛好情竇初開遇到你(不過好像對我而言,決心開始的每段戀情都是情竇初開)

抖音裡曾看到一個街頭採訪,問以前你喜歡的人現在你還喜歡嗎?

男子深呼吸了下,坦然道: 該有印象的都在心底裡,雖不會時常想念,但是會記憶深刻,留了個位置。

對於我自己而言,失過幾場戀愛,流過幾次眼淚,這都是貨真價實的痛快過程,我尊重並珍惜它們的存在。但我不會輕易對感情失去信心,就算很久沒戀愛了,也不會拒絕那些善意人的來臨。當然,不是說來者不拒,是聽從自己內心選擇,坦然面對,大方處理,活在當下。

4、那麼,「善變」的自己很討厭嗎?

想起匆匆那年有一段話: 所有男孩子在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而在反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於是痴男怨女就有了,開始說: “ 喜歡你的時候最自卑!”

後來又說:“ 我曾經以為,一個人的感情和依賴,從有到無,會是一個漸漸消減的過程。但事實是,它會在某一個時刻,甚至某一個瞬間,突然地立減為零... "

這都很正常的現象,對於我而言,我關注的是自己當下遭遇所做的每個決定,不想傷害別人的同時也不想為難自己,勉勵自己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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