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這樣電動自行車的小夥伴們
可要當心啦
日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施行
這類電動車或將禁止上路
電動自行車
新國標
為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委會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已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同時,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由生產許可管理轉為強制產品認證管理(3C認證)。
看點
01
怎樣的電動自行車才合格?
根據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滿足:
☑ 1.有腳踏騎行功能;
☑ 2.車速不能超過25km/h;
☑ 3.重量不能超過55kg;
☑ 4.電壓不能超過48v,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W。
同時,
對於車體寬度、前後輪中心距等
都做了具體規定↓↓↓
標準太複雜
買車時不知道怎麼看?
莫慌,認準一個標誌就可以了!
按照規定,新標準實施後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電動自行車
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
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不得出廠、銷售、進口
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也就是說
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時候
一定要認準符合3C(CCC認證)標準!
看點
02
不得銷售不符合新國標車型
同時,新規還規定,新標準實施後商家不銷售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實行電動自行車銷售目錄或公告管理的地區,新標準正式實施後所有不符合新標準、未獲CCC認證的目錄車型全部作廢。
看點
03
違規生產超標車型或被吊銷執照
根據國家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市場監管部門要
嚴查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不按CCC證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對於上述行為查證屬實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點
04
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工信部強調,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目前各地管理部門普遍採取設置過渡期的方式,不同地區過渡期在3-5年不等。
已經備案登記並取得臨時牌照的超標電動車,可以在過渡期內正常使用。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後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處罰。
同時,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綜合施策,會同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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