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萬奔馳無法上牌 法院判銷售公司退一賠三

朝陽市北票的馬女士(化名)花費97.5萬在葫蘆島利特天極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朝陽分公司購買了一輛奔馳GLS400,但是隨後在交警部門辦理上牌時被告知:車輛識別代號打刻處有打磨痕跡、車輛識別代號打刻處有重新塗漆痕跡。因此,無法註冊登記上牌。馬女士多次與經營者就此事進行溝通,尋求解決辦法,均沒有結果。

馬女士將銷售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判令銷售公司退還馬女士購車款97.5萬元,並賠償購車款金額三倍的損失292.5萬元、保險費19200元,合計391.92萬元。

“我怎麼也沒想到花了將近一百萬買的車有問題,連牌照都上不了,”馬女士非常不解地說道。

馬女士介紹,前段時間,她在葫蘆島利特天極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朝陽分公司看好了奔馳一款GLS400,馬女士交付了97.5萬完車款後,去交警部門辦理車牌。

在朝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馬女士被告知:該車車輛識別代號打刻處有打磨痕跡、車輛識別代號打刻處有重新塗漆痕跡。因此,無法註冊登記上牌。馬女士一臉茫然,剛買的新車怎麼回有這樣的問題?於是,立刻給銷售公司打電話,但結果令她不能接受。

利特天極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稱,公司按雙方協議履行了買賣合同義務,不存在賣假問題,公司與消費者就購車事宜達成一致後,就與其他貿易公司達成購進進口的約定,因此,出現這樣的問題應該由那家公司負責,賠償消費者損失。

馬女士不認可銷售公司的說法,將其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後查明,馬女士與銷售公司雙方簽訂了《利特天極(代購)訂車合同》,約定消費者在葫蘆島利特天極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朝陽分公司訂購GLS400型汽車,並支付97.5萬元,銷售公司出具了出具了《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法院判令銷售公司退還馬女士購車款97.5萬元,並賠償購車款金額三倍的損失292.5萬元、保險費19200元,合計391.92萬元。

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記者崔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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