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討要工資不成,

一怒之下竟然放了把火,

結果把自己送了進去…

2019年4月22日,

犯罪嫌疑人曹某(女)因涉嫌放火罪

被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刑事拘留。


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案情回顧

2019年4月15日21時,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樟潭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衢江區振興中路某賓館六樓房間著火,需要處理。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在處理該警情過程中發現,該火災起因有人為縱火嫌疑。


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經過一系列偵查,民警確認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並刑拘上網。4月19日,犯罪嫌疑人曹某被城東派出所抓獲並移交至樟潭派出所。


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交代了放火犯罪的事實。2019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曹某來到衢江區某單位工作,蔣某是她的組長。曹某工作不久就離職了,結算工錢時還有700元沒有拿到手。在催促蔣某發放拖欠工資時,蔣某以公司一直壓著工資沒有發放為理由拒絕給錢。後曹某聽前同事說,公司工資早已發放給組長,便開始在微信上催促蔣某還錢,並兩次前往公司找蔣某(兩次都未找到)。


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4月7日左右,蔣某還給曹某300元人民幣,還拖欠400元人民幣。4月15日凌晨,曹某繼續在微信上催促蔣某還錢,但蔣某以出去借錢等藉口繼續拖延。當天晚上20點左右,心有不甘的曹某直接到蔣某的租房內討要剩下的工資,兩人發生口角衝突,蔣某撂下“我出去借錢”這句話便和朋友離開,並拔走了房卡。

這一系列行為導致曹某情緒爆發,她越想越氣,一怒之下便點燃蔣某的衣物和被子,造成租房所在賓館失火,後果嚴重。


一把火,她從“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4月22日,犯罪嫌疑人曹某被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被欠工資不要怕,

只要你有證據,

通過法律途徑一定可以討回公道!

如果採取過激行為討要工資,

反而會把自己賠進去,

最後得不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