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被指欠債四千多萬不還 迴應稱“父母經營不善導致”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 吳榮奎)今日(4月25日),有消息稱,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欠款超四千萬元未歸還,並以“代大鵬”的名字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今日下午,戴大鵬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代大鵬”確係其本人,而欠款是父母經營不善導致,已歸還部分。

“代大鵬”名下未履行判決25條

今日(4月25日),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被指欠款超四千萬元未歸還。

事件的起因源於一則網帖。4月14日,天涯論壇上出現了一篇名為《副縣長老賴,欠款五千萬》的帖子,曝光對象指向“現任西部某縣縣委常委、副縣長代大鵬(西部某縣官方網站顯示為戴大鵬)”。

文中稱,因為未履行法院判決的還款義務超過4000萬元,“代大鵬”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河南法制報》2016年12月16日“曝光臺”一版,亦曾刊發《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曝光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的公告》,亦指向這位“代大鵬”。

公告顯示,“代大鵬”未履行金額達760萬元及利息,執行法院為信陽市新縣人民法院。

隨後,新京報記者以“代大鵬”和身份證號信息為檢索詞,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搜索得到的結果是,“代大鵬”名下未履行判決條數共有25條,涉案金額為4144.49萬元。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在25條未履行判決中,與新縣人民法院上述判決內容一致,兩處的“代大鵬”確為同一人。

在這些未履行判決中,債權人中既有新縣農商行、中原銀行、建設銀行這樣的機構,更多的則是一些個人借貸,其借款時間多集中在2015年至2016年。

發表在天涯論壇上的這則網帖,直指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那麼“代大鵬”和“戴大鵬”是否為同一人呢?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上述媒體刊發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代大鵬”的照片,與西藏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在媒體和亞東縣政府官網刊發的照片,相貌高度相似。

亞東縣政府官網2019年3月13日曾刊發署名為“亞東縣網信辦”的文章,文中對戴大鵬帶隊對全縣加油站及城鎮燃氣進行安全檢查一事進行了報道,並配發了兩張現場圖。

從圖片上判斷,這位副縣長與“代大鵬”在外形和樣貌上神似。代大鵬的父親代宏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亦承認代大鵬確有另一姓名,叫“戴大鵬”。

副縣長被指欠債四千多萬不還 回應稱“父母經營不善導致”

河南法制報016年12月16日“曝光臺”顯示,名為“代大鵬”的老賴,未履行金額達760萬元及利息。

本人否認經商

今日(4月25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聯繫上戴大鵬本人,對方證實了自己就是“代大鵬”。

戴大鵬告訴新京報記者,“原來父母在家辦了一個農業公司,發展得不是很好,土地手續一直沒有完善,壓力就比較大,在外面有一些借款。有的是我父母從銀行貸的款,當時是我擔保的,用不動產質押的。另外,我妻子也以她的名義借貸了一部分”。

戴大鵬補充道,借貸錢款時,父母已50多歲,其中有一部分錢,是以他的名義借貸的,“那時候政策寬鬆,也沒說私人不能借貸,當時的情況和現在不一樣,這個事都拖了五六年了”。

採訪中,戴大鵬向新京報記者否認自己介入到經商過程,並表示,這些欠款,最近幾年已償還部分,“欠款四千多萬元這個數字肯定不準確,這幾年父母在家,也在積極還款,也還了一部分,並不是不履行責任和義務。”

談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影響,戴大鵬有些無奈,“影響肯定大,現在關鍵是父母的資產一時處置不了,不能及時變現,雖然積極在還,但這需要有個過程,也只有等。這幾年法院執行力度大,是好事,父母和我還款態度是積極的,也有行動,主觀上肯定不是老賴。”

受此影響,戴大鵬稱,自己不能坐飛機,“但火車可以,法院也在協調父母積極還款,理解的債主也非常好,人總要積極面對,勇於擔責,笑面未來。”

針對網絡上的信息,戴大鵬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正在找律師諮詢,“不知道這樣不經過準確的依據轉發文章對不對,損害的不光是我個人聲譽。”

戴大鵬承諾,下一步將償還剩餘欠款。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吳榮奎 編輯 白馗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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