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氣太大!因瑣事毆打他人,嫌疑人被青島警方抓獲,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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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以蔽之:中國目前是法制國家,任何違法行為和犯罪活動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以下將圍繞題中的三個關鍵詞“火氣太大”“因瑣事毆打他人”“被青島警方抓獲”進行評論。

關鍵詞一、火氣太大

不知不覺中,國人的脾氣大的很。可能是工作的高強度、乏味還是生活中的繁瑣雜事,亦或是感情中的曲折,人際交往中的不順…人生在世,總有種種不如意不順心的事情令我們苦惱、憂慮和焦躁,往往心中的壓抑無處宣洩,更多的是壓抑在心中,久而久之內心的火氣欲積欲旺,炙烤著每個人的肉體和靈魂。

不論是高官權貴還是販夫走卒,每個人的火氣都很大;有的人靠自我素質調節,有的人找到出氣的方式,更多的人靠著“忍”。

案中的嫌疑人是他自己,也是我們每個人,帶著火氣活著!

關鍵詞二、因瑣事毆打他人

中國是個人口大國,從出生以來我們就不斷的跟不同的人交往、打交道。學生時代的我們很單純,工作結婚我們就變得越來越世故。工作的不順利,婚姻家庭的壓力,社交的困阻,越來越多的人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但是隨之而來的人際摩擦也接踵而來。每個人來自不同的行業,不同的素質,不同的性格脾氣,在生活中難免會因為瑣事與人發生爭執和摩擦。

當面對瑣事發生爭執和摩擦時,需要分析瑣事發生的緣由、處理方式以及後果。

既然是瑣事,發生的緣由無非是小到踩到腳、插隊大到錢財損失、肢體衝突,至於案中的瑣事未提及是何緣由,估計也是鄰里之間的糾紛。

既然爭執和摩擦亦然發生,在處理方式上也因多種因素而不同。寬鬆大度的人會淡然處之,心胸狹隘的人會言語暴力相向。案中的人就採取了在世人看來最直接的方式毆打他人。

之所以毆打他人,可能是摩擦超過了底線,也可能是覺得吃了虧,也可能是覺得狠才是處世之道。

每個人都有火,遇到瑣事的爭執和摩擦,有的人選擇忍讓,有的人選擇暴力相向,有的人求助警方,而案中嫌疑人選擇了暴力毆打。

關鍵詞三、被青島警方抓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如傷害的程度已經超過了輕微的界限,則構成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首先毆打他人,違法,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可依;其次,根據公安機關的工作流程有受害人報案,公安機關有責任和義務按照工作流程抓捕、審訊犯罪嫌疑人並結案。

在社會上有一些人總覺得打架鬥毆都是小事,警察不會管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有的人是心存僥倖,有的人不畏法。但是,只要受害人報案,公安機關是一定受理的,抓捕犯罪嫌疑人也是情理之中。

總結:此案帶來的警示有三。一是每個人都有火氣,但是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能拿“火氣大”成為毆打他人的理由。二是因瑣事毆打他人是違法行為,是要為自己的“火氣”付出代價,增強法律觀念,要畏法。三是青島警察很贊哦,社會治安良好,不要在青島鬧事哦。

總之,在我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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