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溪:2019年首起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公開審理

湖南法院網訊 4月25日上午9時,瀘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梅某好、向某新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庭審當天,轄區內政法戰線幹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部分媒體代表、被告人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案件的審理過程,同時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在線直播。據悉,該案是瀘溪縣人民法院2019年公開審理的首起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底至2018年6月期間,桐木壠組村民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梅某好、向某新等人為籌措組上劃龍船費用經常糾集在一起,以阻工、封路等威脅手段,在桐木壠組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團伙。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梅某好、向某新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先後多次採取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9萬元,被告人梅某好、向某新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6萬元,數額均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瀘溪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考慮到該案證據材料較多、涉案人數多、社會影響大,專門抽調資深法官組成合議庭,由2名員額法官和1名具有專業知識、來自基層組織的陪審員組成3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庭審中,審判長田方仁帶領合議庭用嫻熟的庭審技巧,嚴謹的審理語言駕馭整個庭審現場,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訊問了4名被告人,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示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活動張弛有度、規範高效,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各項權利,彰顯了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公開。

整個庭審持續整整3個小時,現場井然有序。鑑於該案案情重大且複雜,合議庭需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法院將擇日另行宣判。

此次公開審理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充分彰顯了瀘溪縣人民院全面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態度和決心,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是該院進一步營造掃黑除惡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推動全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該院將繼續在上級法院和縣委政法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對黑惡勢力堅決“亮劍”,以實際成效增強轄區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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