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代價大 司機被罰錢、扣證、降證

4月19日,市公安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豫晉省界執法站執勤過程中查處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天9時16分許,民警在豫晉省界執法站對過往的車輛進行例檢,當檢查到一輛牌照為陝KQSXXX的小型轎車時,聞到車內有一股酒味。當時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憑藉多年辦案經驗,民警懷疑駕駛員郭某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隨即將其帶到執法服務站,用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檢查結果驗證了民警的猜測,酒精測試儀顯示,郭某的血液酒精濃度為56mg/100ml。在證據面前,郭某承認了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瞭解,郭某前一天夜間跟朋友在邯鄲老家喝了6兩左右的白酒,本想著睡一覺就沒事了,當天被查處才知道體內的酒精並沒有散盡。民警對郭某進行了教育,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郭某的準駕車型也將由A2D降為B1B2D。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查酒駕並不是根據司機喝酒的時間來判定,只要血液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離喝酒的時間過去多久,再開車仍屬於酒駕。出門在外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不可存在僥倖心理。希望大家都能時刻謹記安全駕駛,不要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傷害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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