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隔夜酒” 邯鄲一司機被罰錢、扣證、降證 得不償失

2019年4月19日,安陽市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豫晉省界執法站執勤過程中查處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當天上午9時16分許,安陽市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輔警在豫晉省界執法站對過往的車輛進行例檢,在對一輛陝KQS***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過程中,聞到車內有一股酒味,當時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民警懷疑駕駛員郭某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隨即將駕駛員郭某帶到執法服務站拿出酒精測試儀給郭某進行檢測,通過檢查驗證了民警的猜測,酒精測試儀顯示該血液酒精濃度為56mg/100ml, 在證據面前,駕駛員承認了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瞭解,郭某前天夜裡跟朋友在邯鄲老家喝了6兩左右的白酒,本想著睡一覺就沒事了,今天被交警查處才知道這體內的酒精並沒有散盡,這隔夜酒可是把自己給坑壞了。大隊民警對駕駛員郭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最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員違法作出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駕駛員的準駕車型A2D也將降為B1B2D。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們:查酒駕並不是根據司機喝酒的時間來判定,只要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離喝酒的時間過去多久,再開車仍屬於酒駕。出門在外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不可存在僥倖心理,希望大家都能時刻安全行駛,不要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傷害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因為“隔夜酒” 邯鄲一司機被罰錢、扣證、降證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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