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在效率?律师掌握“检索”的重要性

有资深的律师说过,刚刚入行的人凭借自己所谓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考试的积累,说出的观点,在合伙人眼里几乎没有价值可言。

大概没有哪个领域会像法律这样,理论和实务如此难以沟通。

——朱庆育教授《民法总论》作者

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来自技能。学历、知识储备和成功并不是必然绑定的关系,如何把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才是菜鸟向高手进阶的关键。

法律检索,就是律师技能中最重要、必须掌握的一种。


输在效率?律师掌握“检索”的重要性


调查数据表明,有18.75%的律师全天的主要工作是检索,有62.5%的律师表示有50%以上的时间用于检索。

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精力用于检索呢?因为实务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从大前提、小前提推导出结论,这又叫作法律推理。事实上,任何实务案件的处理都经历了这样的推理过程。小前提即是本案的具体法律事实。大前提则包括:法律理论、法律规定、案例,还包括一些新的案件事实。

即使通过了许多年的专业教育、考过了司考,也不可能有人能掌握案件相关的所有理论、法律法规和案例,更别说准确记忆、随时调动了。

毫无疑问,法律检索和实务息息相关,是法律人从理论向实践进步的梯子,也是办案必须的核心技能。

输在效率?律师掌握“检索”的重要性


遗憾的是,很多年轻律师并没有“检索意识”。

举个例子,你或许有过这样的经验:

资深律师、合伙人交给你一沓材料,或者你刚刚听客户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还拿到一大堆文件,你看来看去就是发现不了其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是会引起争议的点。

又或者,合伙人交代你一个问题,你不加搜索脱口而出:“我觉得这个案子法院应该判我们胜诉”,“我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合伙人只会撂下一句话:“你拿去研究研究再说吧”

这个时候,你在合伙人和客户心里都被扣了分。别觉得委屈,毕竟通过检索来掌握更多的资讯,仅仅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有些律师虽然已经具备了检索意识,但也面临着检索质量不高的问题。辛辛苦苦找了半天,交给合伙人或者自己办案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没用。比如法条已经废止啦、对不上案情啦;要么就是没有观点没有结论,只是做了个法条案例整合,让合伙人干了筛选的活。更糟糕的,大海捞针地找了几天,结果什么有效信息都没找到。


输在效率?律师掌握“检索”的重要性



如果你已经在法律检索上遇到了不少问题,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念头,以为可以在别的事情上好好表现来找补。

你想想,你只是一个律界新人,合伙人和客户对你一点了解都没有,怎么考察你的工作能力呢?只能从检索这样最基础、也最重要地技能入手。有些认真的合伙人甚至还会亲自验证核查你的工作成果,看看你搜索到的是否已经穷尽了所有正确答案。

你以为法律检索是最基础简单的工作,实际上真正的掌握法律检索,是能高效穷尽法律、一出手就搜集到正确有效的信息,进可决胜庭审,退可为客户做出策略决策。光知道“北大法宝”,了解几个数据库肯定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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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钻研术,不如从“道”上解决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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