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在效率?律師掌握“檢索”的重要性

有資深的律師說過,剛剛入行的人憑藉自己所謂的法學理論基礎和司法考試的積累,說出的觀點,在合夥人眼裡幾乎沒有價值可言。

大概沒有哪個領域會像法律這樣,理論和實務如此難以溝通。

——朱慶育教授《民法總論》作者

這是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律師的成功不是來自學歷和天賦,而是來自技能。學歷、知識儲備和成功並不是必然綁定的關係,如何把知識轉化為實踐技能,才是菜鳥向高手進階的關鍵。

法律檢索,就是律師技能中最重要、必須掌握的一種。


輸在效率?律師掌握“檢索”的重要性


調查數據表明,有18.75%的律師全天的主要工作是檢索,有62.5%的律師表示有50%以上的時間用於檢索。

為什麼需要這麼多的精力用於檢索呢?因為實務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從大前提、小前提推導出結論,這又叫作法律推理。事實上,任何實務案件的處理都經歷了這樣的推理過程。小前提即是本案的具體法律事實。大前提則包括:法律理論、法律規定、案例,還包括一些新的案件事實。

即使通過了許多年的專業教育、考過了司考,也不可能有人能掌握案件相關的所有理論、法律法規和案例,更別說準確記憶、隨時調動了。

毫無疑問,法律檢索和實務息息相關,是法律人從理論向實踐進步的梯子,也是辦案必須的核心技能。

輸在效率?律師掌握“檢索”的重要性


遺憾的是,很多年輕律師並沒有“檢索意識”。

舉個例子,你或許有過這樣的經驗:

資深律師、合夥人交給你一沓材料,或者你剛剛聽客戶滔滔不絕講了三個小時還拿到一大堆文件,你看來看去就是發現不了其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是會引起爭議的點。

又或者,合夥人交代你一個問題,你不加搜索脫口而出:“我覺得這個案子法院應該判我們勝訴”,“我認為這份合同是有效的”……合夥人只會撂下一句話:“你拿去研究研究再說吧”

這個時候,你在合夥人和客戶心裡都被扣了分。別覺得委屈,畢竟通過檢索來掌握更多的資訊,僅僅是法律人的基本素養。

有些律師雖然已經具備了檢索意識,但也面臨著檢索質量不高的問題。辛辛苦苦找了半天,交給合夥人或者自己辦案的時候,卻發現根本沒用。比如法條已經廢止啦、對不上案情啦;要麼就是沒有觀點沒有結論,只是做了個法條案例整合,讓合夥人幹了篩選的活。更糟糕的,大海撈針地找了幾天,結果什麼有效信息都沒找到。


輸在效率?律師掌握“檢索”的重要性



如果你已經在法律檢索上遇到了不少問題,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念頭,以為可以在別的事情上好好表現來找補。

你想想,你只是一個律界新人,合夥人和客戶對你一點了解都沒有,怎麼考察你的工作能力呢?只能從檢索這樣最基礎、也最重要地技能入手。有些認真的合夥人甚至還會親自驗證核查你的工作成果,看看你搜索到的是否已經窮盡了所有正確答案。

你以為法律檢索是最基礎簡單的工作,實際上真正的掌握法律檢索,是能高效窮盡法律、一出手就蒐集到正確有效的信息,進可決勝庭審,退可為客戶做出策略決策。光知道“北大法寶”,瞭解幾個數據庫肯定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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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鑽研術,不如從“道”上解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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