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被征地农民拥有这些安置权利

了解了,被征地农民拥有这些安置权利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的土地被征用,自古以来,农民依靠土地维持生计,视土地为命根子;而政府依照政策法规,想尽办法安置被征地农民,也没有问题。但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出现一种尴尬的局面:农民想要的,政府却给不了;政府给予的,农民也不愿意接受,安置往往陷入进退两难。那么,在征地拆迁安置中,被征地农民拥有哪些安置权利呢?

1、让农民有土地可以耕作。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可以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重新分给土地被征收的农户必要的耕地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重新择业安置 此种安置方式是给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的一种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在此种情况下没有安置补偿费,该费用由接受单位收取。相关单位向农民们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并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还应当纳入社保体系。

3、入股分红安置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4、异地移民安置 本地区确实无法为被安置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5、留用地安置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征为国有。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要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6、发放安置补助费。将安置补偿发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他们自谋职业。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与自谋职业的农民签订协议。

7、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征地农民应当得到社会保障,包括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