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反告对方诱奸,成立吗?

攀枝花大叔


非常难!强奸这种事,女性有很大的发言权,这个“强”字,主要是以是否违背女性的意愿为准的。大清朝有律令:“奸出妇人口”,也就是说:是不是强奸?女方说了算!这条法令,虽然听起来未免武断,但这是符合强奸的定义的。

现在的情况是,“诱奸”这个罪名很难下定义,什么叫“诱”?什么是开玩笑?这个很难界定,就凭女主在饭桌上的热情表现,或者吃完饭后,邀请东哥去她家,甚至路上的挽手、扶着东哥这些表现,就断定她在“诱奸”?这个是完全不成立的。这些证据,放到任何法庭上,都不能构成“诱奸”犯罪的。

问题的核心是:两个人进入房间之后,他们之间说了什么?女方有没有诱惑东哥?完全只有他们两个知道,没有视频也没有任何证据。事后,还不是各说各的话、各吹各的调,都没有公信力。虽然说了什么,没人知道,但是,做了什么,却是清清楚楚的,那就是:两个人之间确实发生了性关系。而事后,女方说她不愿意,那就是强奸了。至少可以作为强奸罪,提交法庭裁决了。

而法庭,也还算相对公正,并没有武断地根据女方的证词,就简单地判处东哥有强奸罪,反而是根据各种视频证据,觉得东哥事前的表现,不像是要“霸王硬上弓”的样子,因此,根据“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处东哥强奸罪不成立。

但是,法庭的判决,不能代替民间的舆论,这是东哥在此案中最被动的一点。而女主,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可以一轮又一轮的炒作下去,穷追猛打、一直把刘强东和京东弄倒、弄臭为止。



临时客


在法律上并没有“诱奸罪”,所以刘强东并不能直接反告对方诱奸。但是,刘强东确实可以反告对方诬告陷害和侵害名誉。


去年8月,“受害女生”声泪俱下地痛斥刘强东性侵她,导致刘强东被美国警方刑事拘留,差点就让刘强东身陷囹圄。虽然,去年12月美国检方对刘强东正式做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上依法宣告刘强东是无罪之身。但是,“受害女生”依然是不依不饶,径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起诉状里把刘强东描述得非常猥琐。一时之间,刘强东的公众形象一落千丈,社会公众都不禁怀疑刘强东是不是真的做了猥琐的事。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刘强东无奈之下公布当时的监控视频。在视频里,“受害女生”并没有像她声称的那样被灌得酩酊大醉,也没有像她声称的那样是刘强东强行尾随她进入房间。相反,是她异常热情地邀请刘强东去自己家里,并亲切地挽着他的手,俨然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所以,如果这个视频为真,那么基本能够证明刘强东是被仙人跳了。


那么,如果“受害女生”真的是在陷害刘强东,那么她构成什么犯罪呢?首先,她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为她虚假报案意图使得刘强东遭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其次,她也涉嫌构成诽谤罪,因为她捏造事实损毁刘强东的个人名誉,使得他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当然,诽谤行为也同时构成民事侵权,侵害了刘强东的名誉权,刘强东完全可以要求“受害女生”赔偿他的精神损失。

当然,随着视频的公之于众,刘强东的婚内出轨也被坐实,这可谓是两败俱伤。所以,刘强东选择公布这个视频,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冰焰


刘强东能够把事情搞的被认定为双方通奸就算非常完美了,哪还能反告对方诱奸。因为诱奸的认定难度太大,一是目前我们的《刑法》当中,对于男性受侵害还是一个空白,诱奸针对的只是女性。二是取证太难,单纯凭简短的拉扯视频,根本不足以形成强有力的佐证。

如果刘强东想要反告对方诱奸,他需要提供的是有效证据,来充分证明自己是“被引诱”的无奈选择,既包括发生行为的实证(这个之前已经双方认可发生),又包括女方主动承认的自愿性,而这个当前显然是最难以获取的证据。当然,刘强东若是有房间内的视频或录音,证实女大学生在话语上有挑逗性,那么结合之前的短视频,可能还会力争一下。

事情发展到现在,双方目前仅止于各说各话,在网上列举的证据并不能说明关键问题,因为最关键的问题在屋里。打个简单的比方,哪怕是有人在你面前花枝招展的引诱,但若在上床的关键时刻,对方不愿意了,你还要强上,那么也是强迫对方意志,也在强奸范畴。因为强奸的一个根本性裁定就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对于目前的刘强东来讲,是否存在仙人跳,以现在的证据还难以指证,还需要继续拿出更强有力的证据,所以我认为不应当抓着女大学生这一点,而是应当深入查一查刘静瑶的社会背景,以及饭局上其它人的社会关系背景。


元芳有看法


我就想问一句有什么证据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即使发生了性关系有什么证据说明刘强奸她?难道就是听她的一面之词?如果你没有预谋你有什么理由邀请刘去你家?而且还是单独请?刘在中国也算是有头有脸之人,如果他一时冲动真想性侵你,你要是极力反抗,言语反对,刘难道还会暴力强奸你?如果有暴力你身上也应该有伤痕吧,至于强奸的最起码证据还是要提取男方精液为证,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一样都不成立,如果是带了套,那请问是谁提供了套?如果是女方提供的套还能称的上是强奸吗?如果是中国警方这些都会必须考虑的,如果这些都没有证据,请问这起强奸案还能成立吗?不成立那目的就是诬陷栽赃敲诈污名陷害刘和京东


路在终点


东哥,咱能不逗吗?还诱奸,你是幼童啊?其实这件事没那么复杂,就是东哥酒后管不住老二(听说他经常这样),女孩也半推半就回公寓搞事,可谁想完事后东哥也不给人家钱,拍屁股走人啦。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绝对是因为东哥的“超级自信”害了他自己,他总以为征服那么多女孩,靠的是他的自身魅力,绝对不是钱起的作用(注:很多成功的男淫们都犯这毛病),给啥钱呀,给钱不就贬低自己的魅力吗?不给钱不算嫖啊,是感情炮!可是人家女孩又不是傻逼,跟你个一面之缘的大叔睡觉睡的是感情吗?估计如果当时东哥给Miss刘1、2万美金也就什么都搞定了,人家没准还乐呵呵地说下次来还美国还陪你之类的话。最后,弄的被人报警,才搞到事态严重,于是乎找人编出些什么被仙人跳了,被做局啦,目的是做空京东啦,全是被陷害的话。要我说,如果东哥你勇气的话,干脆把老二自宫掉,以后就没人陷害你啦,没人拿这说事了,京东就安全了!


用户53944939932


就视频的内容来看,说什么的都有。

性侵也好,诱奸也罢,只有刘强东自己明白。

我最强烈的感觉就是,面对诱惑,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公众人物,高级知识分子,父亲,丈夫,是不可能心猿意马,蠢蠢欲动,束手就擒的。

一个缺失德行的企业家,成功人士,面对女色的诱惑,来者不拒,即使美国这一次不被发现,今后,总有一天会暴露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考验一个人的德行,就是在不知不觉的行为处事中,凸显出来的。所谓,修为高深的人,是不可能犯这样的低级趣味的错误。

奶茶妹妹的漂亮知性,刘强东不知道珍惜。成功了,有钱了,众星捧月,光环闪耀就膨胀了。咱们不说坐怀不乱,至少应该有点讲究吧?

面对普普通通的女大学生,偶然的相遇,多喝了几杯,就随随便便的脱裤子,行苟且之事。万一,对方是暗娼,有梅毒艾滋病;万一,对方是诱奸,搞得你身败名裂;万一,一次中招,有了身孕?

说的难听点,刘强东这样做,怀疑应该不会是第一次吧?

一个没有防人之心的成功人士,一个不珍惜自己名誉的企业家,一个不洁身自好的公众人物,会走的更远吗?

其实,现在的刘强东肠子都悔青了。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相信,他一定会重视德行的修为。


素人的流浪之旅


大是大非咱不懂,咱也不敢问。

究竟是东哥想玩玩,还是被仙人跳了,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扒开问题看本质,如果东哥想玩玩,凭他的财力和身份,高级会所高质量的随便挑,个人隐私怎么会轻易曝光,全世界有钱有地位的多了去了,哪个不玩玩,难道都被证据确凿得抓包了?

再来说说女主角,长得也不怎么样,跟别人比先不说,比得过奶茶妹妹吗?连我都不感兴趣的人,东哥会饥不择食?(难道东哥脸盲是真的?😂)

东哥创业至今可以说白手起家,真的很励志,正是因为这种无依无靠的白头小子,真正从弱到强,从穷到富,他的京东做的太好,他触犯了太多人的利益,或者说行业内、金贵圈容不下这样的人了,细思极恐啊。当然祸起萧墙也不是没有可能,比方说握有大股的二三交椅,奶茶爹爹的霸占计划什么的(电视剧看多了😂)

总之,事情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嫖娼反被告强奸这么简单。

回归标题本身,诱奸是个什么罪名?有女人进了我的屋子脱光了诱惑我,完事儿还要告我?那是不是有人在我面前提了大把现金,我抢了还要告他诱抢啊?有人站在车前说有种你就压过去,压完了还要告他诱压?

社会太复杂,咱读书少,不明白的咱也不敢问



老虎的胡子拔不得么


被告代表男人、长辈和强者,原告代表女人、晚辈和弱者。虽然双方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但是这种事实上的严重不平等,已经使更多的社会同情心从被告转向了原告。被告如果不能表现出一个男人、长辈和强者的社会责任感,而是一味与女人、晚辈和弱者斤斤计较针锋相对,在拒绝承认对方指控的同时,又不断提供有辱对方人格的信息,这种把所有过失都推到对方身上、毫无道歉悔改之意的丑陋行为,只能使自己的社会形象进一步遭到破坏!只有那些被你洗脑的、冥顽不化的极少数骨灰级粉丝,才会继续跪倒在你的牌位下磕头作揖!自己到底干了哪些亏心事?可以骗得过天下人,唯独骗不过那个真心爱过你的女人!兵法云:哀兵必胜。从诉讼策略来看,如果被告更加在意名声而不是金钱,这场官司的正确打法不是恃强凌弱而是忍辱负重!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战争问题不能完全用战争方法来解决。法律是道德的继续。法律问题不能完全用法律方法来解决。满脑子法律术语和法律案例,却说不清法律起源和法律本质!这种法律人无异于天字第一号大法盲!被告的律师应该下岗了!


王正亚小学作文集


反告啥?

本来这就是周瑜打黄盖;富人玩的一种游戏,专找些大学生,扎堆的玩!一个玩人生。一个找富人磅!碍谁了!

记得初中时,读过那么一篇文章~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

现在的人专喜欢无事搞事,搞个什么声援团,声援所谓受害女生!

又有好事者为京东洗白白~

一出唱罢又一出~

国内过去搞了个海天盛筵,现在又跑到外国去了~~~留学生?呵呵😊这次真的是出洋相咯!

无聊的炒作~无聊的声援!

真要声援!把那些捐款修什么圣母院的钱拿给救火英雄的遗属们更好!

那群对英雄不声不吭的反为什么母院捐款的戏子婊子你们干嘛不去责备不去声讨?反而去关心富人的淫乱人生!奇呀怪哉!


New人类


事情是发生了,也和对方发生了关系。然后录音也听了,总的一句话来说,这个女的想要钱。就像这个女的说的一样,只要给她满意的金额,他就不控告对方,我觉得这是一个无底洞。他既然还提出了要对方道歉。这种事情是你情我愿的,更何况京东老板是有身份的人,有钱,她只是奔着他的钱来的。在床上的时候,为什么她不反抗呢?等事情结束了,她就想要跟对方要多少钱合适?从监控画面上来看这个女的很主动。不管换成哪一个男性都无法拒绝他的热情更何况两个都喝了酒。中国不是有一句古话嘛,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当时这个聚餐只是普通人的一般聚餐,我想这个女的也不会参加,正因为这是有头有脸的商界大佬的聚餐,她才会参加。所以发生了后面的事情。就像电视剧里的剧情一样,观众都已经看多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