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总督是英国女王,为什么澳大利亚还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呢?

派大的太阳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澳大利亚总督,并非英国女王。澳大利亚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君主,当前也就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代表。而伊丽莎白二世,则是依据澳大利亚总理的建议,委任总督,以在澳大利亚联邦内履行宪法权力。因此,澳大利亚总督并不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而是女王的代表。


历任澳大利亚总督:澳大利亚总督不是英国君主,而是英国君主的代表


之所以澳大利亚联邦的国家元首和立宪君主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原因就在于事实上澳大利亚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的规定,英国君主同时也是澳大利亚君主,但这并不能理解为英国国王或者女王是澳大利亚君主,而应该理解为澳大利亚也是一个独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只不过是澳大利亚的立宪君主,是由英国国王或女王担任而已。换句话说,当前澳大利亚联邦名义上的立宪君主和国家元首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而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也可以被称为澳大利亚女王。


奉英国君主为本国(领地)君主的英联邦各君主立宪制国家


事实上,在1952年英联邦总理会议上达成了一项决议,那就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每个不同的王国都分别使用不同的头衔,以表示她是这个国家的君主。所以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登基时,其实是有着多个不同的头衔的。在1952年达成这一决议时,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就拥有了七个头衔,而到了今天,随着英联邦内奉伊丽莎白二世为女王的国家数目的变化,现在她已经拥有了十六个不同的头衔了。一般伊丽莎白二世在某个奉她为女王的国家的头衔是

伊丽莎白二世陛下,蒙上帝恩典的某国女王和她的其他王国及领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信仰的守卫者。

因此,在澳大利亚,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头衔就是伊丽莎白二世陛下,蒙上帝恩典的澳大利亚联邦女王和她的其他王国及领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信仰的守卫者。从这一称呼上,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是澳大利亚女王,但并不是等于澳大利亚从属于英国。


英联邦的成员国:我们要注意的是,英联邦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而非国家,其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或领地


从1779年英国航海家库克船长宣布澳大利亚属于英国开始,一直到1901年,澳大利亚都是作为英国殖民地存在的。但在1900年澳大利亚六个殖民地(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塔斯马尼亚、南澳大利亚以及西澳大利亚)举行全民公投,决定建立澳大利亚联邦。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议会于1900年7月通过了《澳大利亚宪法》和《不列颠自治条例》,澳大利亚成为英国自治领。1901年1月1日,以上两部宪法性文件生效,澳大利亚各殖民地改称州,澳大利亚联邦作为英国自治领成立。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特敏斯特法案》,澳大利亚获得了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但英国与澳大利亚仍然具有特定的宪法联系。直到1986年,英国议会通过《澳大利亚法案》,澳大利亚才最终获得完全的立法权和司法终审权。也就是说,澳大利亚1931年成为独立国家,最终获得全部对内对外权力是在1986年。应该说,今天英国与澳大利亚唯一的宪法性联系就是具有共同的立宪君主了,而除此之外,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英国与澳大利亚都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权国家了。


1986年《澳大利亚法案》


之所以说澳大利亚现在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了,原因就在于自从1931年获得了独立的内政外交权之后,澳大利亚已经具备了对内最高管辖权(当然,最高司法权和完全独立的立法权是在1986年才最终获得)和对外独立平等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国际关系中行使独立的外交权了。正是因为从1931年以后,澳大利亚拥有了独立的主权国家的所有要素,即固定的领土和一定数量的居民、具有政权组织机构、以及拥有国家主权这三个国家的三大基本要素,能够独立的处理澳大利亚内部诸事务,同时能够独立的与其他国家进行对外交往,而不受前宗主国英国的影响——即使君主是英国君主,但作为立宪君主的英国国王或女王,在澳大利亚获得真正的独立后,只是名义上的澳大利亚的君主,也不能干涉澳大利亚的具体事务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澳大利亚仍然奉英国君主为澳大利亚君主,但这并不代表者澳大利亚还是从属于英国,它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了。


现任澳大利亚总督彼得·科斯格罗夫(General Sir Peter John Cosgrove, AK, MC):是伊丽莎白二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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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总督是英国女王?”这句话感觉有点问题啊。

澳大利亚联邦(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当然是一个独立国家,它的政治体制是联邦制度君主立宪议会制,国家元首为澳大利亚君主(不是英国君主),君主不在澳大利亚时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现任澳大利亚君主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她同时也是英国和其他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

附图,伊丽莎白二世

在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澳大利亚独立的过程:

澳大利亚在拉丁文中意为“未知的南方大陆”,在大航海时代才与外部人类社会接触,从18世纪末期开始成为英国殖民及囚犯流放的地点,后来随着大量矿藏的发现而成为移民、投资的热点,19世纪中后期以后澳大利亚逐步成为发达国家。

澳大利亚的独立运动始于1901年,原来的英属各殖民地的组成了澳大利亚联邦,成为大英帝国的联邦或自治领,从此澳大利亚开始逐渐脱离英国并独立行使国家主权。1927年,澳大利亚联邦首次会议在堪培拉临时国会大厦举行,澳大利亚走向政治独立。1931年,澳大利亚取得内政外交的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的独立国家。1986年,澳大利亚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前往澳大利亚签署《与澳大利亚关系法》规定: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拥有终审权,位于英国伦敦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将不再对澳大利亚拥有终审权。澳大利亚因此完全脱离英国正式成为独立国家,其国家元首名称为澳大利亚君主,与英国国王是同一人(类似的还有加拿大君主、新西兰君主等国家)。

附图,1770年,詹姆斯·库克在澳大利亚东海岸登陆

什么是澳大利亚君主?什么是澳大利亚联邦总督?

我们知道澳大利亚是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国家,国家元首为澳大利亚君主,即澳大利亚(澳洲)的君主。现任澳大利亚君主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由1952年2月6日在位至今,但是女王大多数时候不在澳大利亚,因此女王根据宪法委任澳大利亚总督,在君主不在澳大利亚的时候代表她行使《澳大利亚宪法》授予的权力,根据《1986年澳大利亚法》澳大利亚君主同时是澳大利亚各州的君主。

澳大利亚联邦总督是澳大利亚君主在当地的代表,按照现行澳大利亚宪法,澳大利亚是英联邦王国,君主为英国君主兼任并常驻英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总督在君主授权下代表其执行国家元首的职务。根据澳大利亚君主立宪制度,澳大利亚君主可以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总理的建议任免总督,但君主和总督一般不会过问日常政府的施政。

附图,澳大利亚

自治领与《1931年西敏寺法》

澳大利亚最初内政自治,也有有限的外交政策自主,但英国政府掌握最终的外交大权。一战后,英国国力衰落,各殖民地相继要求自主。1931年,英国国会通过了《1931年西敏寺法》,并在此法中规定英国政府从此不能介入或干涉自治领的内政事务,各自治领开始以自治领君主的身份来称呼英国君主。但此时法例也规定,自治领的主权仍属于英国君主。

二战后英国国力大幅衰退,美国成为西方国家(包括各不列颠自治领)的领导者,英国和各自治领的关系也被削弱。1942年2月,澳大利亚单方面从英属缅甸撤军。1949年,英国国会通过1949年爱尔兰法案,宣布爱尔兰主权不再属于英国君主,爱尔兰完全独立;而南非于1961年改行共和制并退出英联邦。

英国自治领制度随殖民地的独立而演变为英联邦制度:各英联邦成员都是前英国殖民地,其中16国继续承认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除此外可说是跟英国再无任何特殊关系,英国在这些英联邦国家没有任何特权。英联邦成员国关系平等,只成为一个近乎于联谊的组织。

何为独立国家?

独立国家,即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在国际法中,主权国家是一个非物质的法律实体,并由一个法定政权做为代表行使国家主权。


根据1933年《蒙得维的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国家做为国际法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 固定的居民
  • 一定界限的领土
  • 有效的政府
  • 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根据联合国《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第一条规定:“各国有独立权,因而有权自由行使一切合法权力,包括其政体之选择,不接受其他任何国家之命令。”

附图,澳大利亚国防军澳大利亚国防军

因此从各方面来说,澳大利亚都是一个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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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很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个国际组织:英联邦。一战结束后,曾经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英国实力遭受大幅削弱,导致其治下的殖民地、自治领以及托管国矛盾四起,要求独立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殖民地爆发了民族解放运动,英国本土和诸如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自治领之间的矛盾也日渐锋芒。

图为现今英联邦成员国分布

为了保住帝国的颜面和挽救一发不可收拾的颓败局面,英国在1926年不得不首先承认了自治领在内政和外交上获得独立,但要求自治领必须和英国一样忠于英王,作为交换,这些自治领从此以后与英国互不隶属且权利平等。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在英国议会获得通过,该法案的通过也标志着原来所有的英属自治领获得完全独立主权,英联邦确定成立。《威斯敏斯特法案》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英国的自治领与联合王国共同组成英联邦,并共奉英王(女)为国家元首。

图为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而澳大利亚在获得独立前就是英国的自治领,所以根据上述法案,澳大利亚现在的国家最高元首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但仅仅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并不拥有任何实际权力。同样,其它诸如加拿大、南非、新西兰、爱尔兰这些曾经的英属自治领现在的国家最高元首都是伊丽莎白二世,但都仅限于名义元首。

图为澳大利亚历时十年为英女王打造的黄金钻石马车

所以说,澳大利亚的独立是获得了前宗主国英国的首肯,作为交换澳大利亚则必须承认英王为最高元首(无实权,不可干预澳内政)。另外还要提一点,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已经同意由查尔斯王子担任下一任英联邦元首,具体继任时间还未确定。目前,英联邦的最高元首仍是查尔斯王子的母亲伊丽莎白二世。

我是军武最前哨!


军武最前哨


首先,需要纠正一下的是澳大利亚的总督并不是英国女王,而是于2014年3月上任的彼得•科斯格罗夫,其职责是英国女王在澳大利亚的代表。

提到澳大利亚与英国的关系,就要提到一个国际组织--英联邦。这个组织的成立要追溯到一战之后,此时的英国在战争中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与此同时,各个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逐渐兴起,纷纷要求独立。为了缓和矛盾,英国于1926年被迫承认一些殖民地在内政与外交方面获得独立。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以文件的形式批准了1926年所作出的决议,英联邦成立。

需要说明的是,英联邦并不是一个国家。英国的君主只是这些英联邦绝大部分成员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是在英联邦成员国的内政外交上并没有权力干涉。目前,英联邦有五十多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些成员国大多数是之前英国的殖民地。根据规定,在这些承认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成员国会设立由成员国提名、英国女王任命的总督,代表英国女王出驻在这些英联邦成员国。需要补充的是,在这些英联邦成员国里,已有自己本国君主的马来西亚和实行了共和制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已经没有总督。

澳大利亚是在1931年通过的《威斯敏斯特法案》之后获得了内政与外交的独立,同时成为了英联邦成员国。一直到1986年,澳大利亚才获得了完全的立法权与司法终审权。


环球网


首先,澳大利亚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也就是国家元首是伊丽莎白二世,说是英国女王不严谨,虽然是同一个人。

其次,伊丽莎白二世拥有很多国家,比如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英国是平等的。

这就好比,女王生了两个孩子,一个英国一个澳大利亚,开始的时候,英国年长,澳大利亚都听英国的,后来澳大利亚长大了,就独立了,不再听英国的了,但澳大利亚的妈还是女王。

第三,君主或者国家元首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签署法案,任命总理(首相),听取总理汇报,接受外国大使国书,解散议会等等。可女王是很多国家的君主,要是每个国家的事都亲自管得累死,于是女王自己就住在英国,在其他国家各派一个人代表女王行使这些权力,这个人就是总督。

以前总督是女王指定,现在都是各个国家自己提名人选,女王直接任命,也就是说澳大利亚要任命谁做总督,女王都会同意,也就是女王不干预澳大利亚的任何事情。

所以澳大利亚从总督到总理都是澳大利亚本土人,拥有完全的主权,当然是一个独立国家了。


解忧时间


看到很多回答在骂澳大利亚,事实上这样骂的很没道理。很多人没有站在澳大利亚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因为澳大利亚土著人只有2.7%,绝大部份是英裔。



而英国女王是英国的象征,奉女王为元首才是不忘本。真正该骂的是新加坡好吗?一个华人主导的国家却对中国不友好,这才是该骂的。有些人一边骂澳大利亚,一边骂新加坡。这就难以理解到底你坚持的是什么了。


言归正传,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国家。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名义上的元首。并由女王委派总督行使权力,但是总督不能干预澳大利亚的运作。所以澳大利亚还是一个独立国家。

1931年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承认殖民地具有独立的内政和外交和英国权利平等,互不统属。

实际上英联邦在开始的时候对很多发展中国家是很有利的,英联邦公民有权移居英国,在英国的英联邦公民还具有选举权。所以很多国家自愿留在英联邦。


渔耕樵读


澳大利亚的总督不是英国女王

上面这个老先生才是澳大利亚的总督,叫科斯格洛夫。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的“君主”。“总督”和“君主”是什么关系呢?总督其实是君主在“领地”的联络官或者办事员。这个总督在法理上是非常大的权力,但是随着各属地的独立以及威斯敏斯特法,总督的权力基本上是空架子,他的权力在总理的控制之内,任命也有总理来决定。但是还不能撤掉总督这个职位,因为这显示了对君主的尊重。

澳大利亚的君主是英国女王,还有13个国家认可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组织成员国,是53个会员国的其中一个。作为英联邦首领,在历史上一直是由英国女王和英国国王担任,虽然是由选举产生,但是按照传统,英联邦大会一般情况下还是会遵照传统执行。

按照英联邦起初的法律规定,成员国必须以英国女王为君主,但是有些国家的政体并不允许这样,所以英联邦为了扩大成员国数量,在此条件上就做了让步。现在只有14个国家认可自己的国家是英国女王。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牙买加和一些名字很生的国家。

英国女王不能干涉澳大利亚内政

上述国家认英国女王为君主,严格上她是英联邦各国的精神领袖。按照威斯敏斯特法,各国都有自己的主权并不受到英联邦和女王的管控。澳大利亚总理享有实际的最高权力。作为从封建专制的过度的体制,君主立宪制满足了民众对于君主的崇拜和信仰,但是权力并不属于她。崇拜和实权的彻底分开,也就避免了专制的产生。


止步一点


从十七世纪欧人发现澳洲,十八世纪英国人命名澳洲,开始殖民,引进货币,1901年澳联邦成立并隶属英国,到1931年英国《西敏寺法令》让澳联邦独立宪政,中止与英国的宪政关系,直至1986年澳洲法案,正式脱离英国独立,澳洲经历了并不漫长的历史,至今澳洲仍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立宪的意思就是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澳洲象征性的元首,真正权力持有者是民选出来的总理,只要英女王在位,澳不会成为共和国,这种形式叫共主联邦,澳洲属英联邦,但国家有独立主权。这么理解吧,因为某种共同利益驱使,要在头上套个光环,我是属于英联邦成员,你打我,要看主人。所以承认英女王的象征意义只是形式上的。澳洲本地人老人对英国有情结,年轻人没概念,中年人多数主张共和。


Sukyoo


澳大利亚的总督是英国女王在澳大利亚的代表,是由澳大利亚在任总理提名再由英国女王确认的澳大利亚人选。英国王室以及其代表在澳大利亚基本没有什么行政权利。

同时,澳大利亚政府与同时奉英国女王为国君的英国政府、加拿大政府以及英联邦体系里许多国家一样是平等的。

也许有人要问,澳大利亚人民为啥不选择抛弃英国王室、成立共和国呢?

实际上,澳大利亚在十年前已经进行了全民公决,结果保皇派巧妙利用了澳大利亚人民担心出现独裁者的心理,分裂了共和派,最后导致共和运动失败。当时澳大利亚共和运动的主席正是今天的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

在不少澳大利亚心目中,与其出现类似某些国家那种独裁者的国家元首,还不如继续让英国王室担任这个没有实权的名义……

也许在遥远的将来,澳大利亚将选择成为共和国,选举自己的国家元首,但那一定是英国王室彻底得罪了澳大利亚人民,或者澳大利亚的人口构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李映红


元首是女王,总督是女王派到各领地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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