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廣東省發佈生豬業發展規劃和區域佈局

4月22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發佈“關於印發《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18-2020年)》的通知

。對各區域2018-2020年生豬出欄規劃目標做了明確指示。各地市生豬出欄規劃目標見文末附表。

關於印發《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18-2020年)》的通知

速看!廣東省發佈生豬業發展規劃和區域佈局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速看!广东省发布生猪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

粵農農〔2019〕18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4月19日

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

(2018-2020年)

經省政府同意,原省農業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局於2008年聯合印發了《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08-2020年)》(粵農〔2008〕185號)。規劃實施十年來,我省生豬生產穩步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持續推進,有效保障了市場供給。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土地等生產資源約束壓力不斷增大,環境保護力度不斷增強,生豬生產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粵府〔2017〕118號)、《廣東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粵辦函〔2017〕735號)、《廣東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粵辦函〔2017〕370號),以及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保障肉品穩定供應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強化生豬生產扶持政策落實,保護生豬基礎產能,調整優化養殖結構,推進畜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按照保供給與保生態並重的原則,對《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08-2020年)》進行修訂,形成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加快推進畜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轉變養殖方式,優化養殖結構,綜合利用養殖廢棄物,逐步形成產業興旺、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環境友好的生豬生產發展新格局。

二、發展目標

按照保供給保生態並重的原則,統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積極發展設施配套、技術先進、管理規範、生產高效、產出安全、循環利用、環境友好的生豬產業,積極調整優化生豬產業結構佈局,推動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淘汰生豬產業落後產能,穩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保障“菜籃子”有效供給。

到2020年全省生豬出欄量保持在3300萬頭以上,生豬自給率穩定在60%左右,生豬規模養殖比重達到65%以上,生豬糞汙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豬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

三、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規劃用地。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按照《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和《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定,依法進行生豬生產規劃和區域佈局,既節約用地和保護生態環境,又確保生豬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要充分利用荒山、坡地及廢棄地,儘可能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二)統籌考慮,科學佈局。統籌考慮土地資源、生態環境和產業基礎,綜合平衡市場供需情況,以保供給與保生態並重為原則,科學規劃佈局生豬養殖。各地要在做好養殖環保、減少養殖汙染的同時,保持一定的生豬養殖量、自給率和發展空間,資源約束突出的地區要保持一定的高效環保型生豬養殖產能,鼓勵在珠三角及大城市周邊建設高水平生豬養殖企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國家《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環辦水體〔2016〕99號)要求,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以下簡稱“禁養區”),禁養區內禁止從事生豬養殖業。非禁養區推進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加快生豬養殖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三)綜合利用,保護環境。遵循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原則,堅持走生態健康養殖之路,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維護區域性種養平衡,優化農業產業資源,保障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落實畜禽養殖場主體責任,按規定建設汙染防治配套設施並保持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四、區域佈局

綜合考慮資源稟賦、消費習慣和屠宰加工等因素,科學規劃生豬養殖佈局,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分類推進珠三角產區、粵東產區、粵西產區和粵北產區建設,實現生豬生產佈局與土地、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相互協調。

(一)珠三角產區

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地,要調整優化生豬養殖結構,恢復一定的高效環保型生豬養殖產能,建設一批高水平、高質量的生豬養殖企業,保有一定的養殖量和自給率,重點發展瘦肉型豬。

該區域2018年、2019年、2020年生豬出欄規劃目標分別達到972萬頭、871萬頭、831萬頭。

(二)粵東產區

包括汕頭、潮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等地,要穩定生豬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率,重點發展瘦肉型豬,適度發展、培優粵東黑豬、藍塘豬等地方特色優質豬種。該區域2018年、2019年、2020年生豬出欄規劃目標分別達到685萬頭、650萬頭、584萬頭。

(三)粵西產區

包括湛江、茂名、陽江、雲浮等地,要充分利用該區域飼料資源、地方品種資源等方面的優勢,著力轉變生產方式,高起點、高標準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重點發展瘦肉型豬,適度發展、培優廣東小耳花豬等地方特色優質豬種。該區域2018年、2019年、2020年生豬出欄規劃目標分別達到1305萬頭、1302萬頭、1301萬頭。

(四)粵北產區

包括韶關、清遠等地,要發揮地域遼闊、土地資源和農副產品資源豐富、農牧結合條件較好的優勢,著力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和資源循環利用,重點發展瘦肉型豬,適度發展、培優大花白豬等地方特色優質豬種。該區域2018年、2019年、2020年生豬出欄規劃目標分別達到538萬頭、577萬頭、584萬頭。

五、保障措施

為合理規劃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保障市場供給,必須落實好下列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動生豬產業轉型升級

加快推動生豬養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環節全面轉型升級,促進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

1.推動小散養殖向規模化養殖轉型升級。積極調整優化生豬養殖結構,減少小散養殖,淘汰落後產能,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化養殖。依法依規清理、查處不符合防疫、環保條件的小散養殖場戶,通過政府補償或龍頭企業聯結、併購等方式,

引導小散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或有序退出。鼓勵支持大型企業在省域或同一大區內佈局生豬養殖和屠宰加工全產業鏈,推進育、繁、養、宰、銷一體化融合發展。探索區域生豬點對點供應,逐步建立產銷對接和生態補償機制,平衡產銷區利益。

2.推動小型屠宰廠向產加銷一體化大型屠宰廠轉型升級。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化屠宰行業改革 完善屠宰管理體制機制的意見》(粵府函〔2017〕364號)。調整優化屠宰行業佈局,引導和推動屠宰產業從銷區向產區轉移,支持大型龍頭企業在生豬主產區佈局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配送,實行一體化經營。大力推進鄉鎮小型屠宰廠點清理和整合撤併,強化市縣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堅決依法取締不符合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屠宰企業,清理淘汰散亂差的小型屠宰廠點。推進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大力培育標準化屠宰示範企業,到2022年全省培育200家標準化屠宰廠。

3.推動調活豬向調豬肉轉型升級。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流通、冷鮮上市”的要求,加快推動生豬及其產品流通方式改革

,加快肉品供應鏈調整和重構,支持建設現代冷鮮肉品流通和配送體系,實現生豬主產區原則上就地屠宰,推動從運活豬到運肉品的轉變。轉變消費觀念,引導老百姓更多消費冷鮮肉,提升健康營養消費水平。

4.推動泔水養殖向科學養殖轉型升級。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禁止泔水養豬。積極構建餐廚剩餘物收集、處理、利用等全鏈條監管體系,阻斷餐廚剩餘物傳播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的途徑,推動從泔水養殖向科學養殖轉型升級。

(二)著力加強生豬產業現代化建設

推進生豬養殖場標準化建設,支持規模養殖場圈舍標準化改造和設備更新,配套建設糞汙資源化利用設施。加強精細化管理和規範化飼養,推廣散裝飼料和精準配方,提高飼料轉化效率;建設自動喂料、自動飲水、環境控制等現代化裝備,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幹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實現源頭減量。加快品種遺傳改良,建設現代生豬種業。落實疫病綜合防控措施,支持規模化豬場和種豬場改進防疫設施設備條件,通過併購、補償等方式,淨化周邊養殖環境,構建生物安全屏障。開展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和現代化美麗牧場示範創建,帶動養豬業現代化發展。

(三)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貫徹《廣東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粵辦函〔2017〕735號)和《廣東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考核辦法(試行)》(粵農〔2018〕160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科學規範、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實行“一縣一案”“一場一策”,精準指導和推進養殖場糞汙綜合利用和設施裝備改造升級。落實倒逼機制,堅決清理清退整改不到位的養殖主體,督促採用“公司+農戶”模式的養殖企業組織、指導和扶持合作農戶開展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定種養循環規劃,構建養殖主體小循環、區域中循環和縣域大循環的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強化財政投入,完善政策配套,支持規模養殖場、第三方處理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糞汙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廣使用有機肥。加強對畜禽養殖場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管。設有排汙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應依法申領排汙許可證,建設規範汙水處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對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實施在線智能化防控。

(四)統籌解決生豬養殖用地問題

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有關要求,完善規模養殖、糞汙資源化利用和有機肥生產用地政策,提高用地利用效率。市、縣級畜牧主管部門要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管理部門依據上一級生豬生產區域規劃和轄區內生豬生產基礎、土地和水資源條件等,編制本級生豬生產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方向,提出規模化生豬生產用地的數量、佈局和規模要求;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編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統籌安排,將規模化生豬養殖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用地保障。畜牧主管部門要指導生豬養殖者,依據生豬生產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選址規模化生豬養殖用地。規模化生豬養殖用地確定後,不得擅自將用地改變為非農業建設用途,防止借規模化養殖之機圈佔土地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將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大型沼氣工程、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在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利用低丘緩坡、荒山荒坡、灘塗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難以提高、低效閒置的土地來發展現代生豬產業,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

(五)強化科技及裝備支撐能力

依託省生豬產業技術體系、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的科研力量,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開展集中攻關研究,提升生豬產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生豬育種、飼料高效利用、健康養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豬肉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與可追溯等關鍵技術研究。充分發揮畜牧技術支撐機構和行業協會的優勢,加大高效實用技術推廣力度,切實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強技術培訓,培養科學養殖、質量管控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為生豬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2018-2020年我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按本文規定執行。《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佈局(2008-2020年)》(粵農〔2008〕185號)同時廢止。

附表:2018-2020年全省生豬出欄規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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