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赫章县3名女生放学时扇小学生耳光并拍视频,2中学生被送工读学校接受矫治,1人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你怎么看?

林道锐


一、对问题进行真伪鉴别

看到这个问题后,为了确保是真事,就查找相关报道,最后确认是事实,并且赫章公安局已经于2019年4月21日,对外发布警情通报,下面是正文及图片为证。

贵州省赫章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19年4月15日17时30分,赵某(女,14岁,赫章县城关镇人,赫章县第二中学八年级学生)、李某(女,14岁,赫章县城关镇人,赫章县第二中学八年级学生)、李某某(女,12岁,赫章县城关镇人,赫章县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放学途中在赫章县城关镇人民广场与放学回家的陈某(女,13岁,赫章县城关镇人,赫章县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相遇,赵某以此前陈某辱骂时其为由,遂扇了陈某一耳光,期间李某某用手机拍摄后李某将该视频上传网络平台。该视频上传后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因赵某、李某、李某某三人属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安机关依法将赵某、李某二人送工读学校(赫章县第六中学)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李某某因情节轻微,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

二、案件影响恶劣

从赫章县公安局发现的警情通报来看,事实非常清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欺凌案件,虽然当时并没有发生在校园内,而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但是影响极其恶劣,学生赵某李、李某、李某在对学生陈某进行人身攻击的同时,还录下了视频并传到网上,被很快传播开去。

三、公安机关处置及时得当

近几年校园欺凌案例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教育部也出台了专门的文件,要求严厉打击校园欺凌现象。但是部分学校出现欺凌现象后,大都是以教育为主,并没有进有效的打击,这才导致部分学生仍然无所顾忌。但是赫章县公安局这次做的非常好,干脆果断地将两名主要肇事学生依法送到工读学校,在那里进行教育矫治。别有一名学生李某因情节轻微,由其监护人带回家管教反省。

四、送参与欺凌学生进工读学校具有警示家长意义

现在有很多家长无视对孩子管教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就成长在溺爱和纵容的家庭环境中,这样的孩子往往认知和分辨力极差,且常常有欺凌弱小的现象。当一些孩子参与校园欺凌后,往往后果处理非常轻,这就使一些当事学生家长根本不把孩子犯下大错当回事,结果仍然让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管教。但是赫章县公安局这次就做的特别好,坚决果断地将主要的参与者送去工读学校,这对很多家长来说,无疑是最好的警告:不要以为孩子未成年,就可以获得法外开恩!

五、希望全国各地的工读学校多办一些

从近些年工读学校的发展来看,情形非常不容乐观,有些城市由于种种原因被迫关闭,有些学校则勉强维持。但是从未成年违法犯罪发展态势来看,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缺乏必要的矫正机构与环境,这就使一些参与校园欺凌的学生仍然在原学校上学。对于不痛不痒的批评性教育几乎起不到任何矫治作用,因此,目前只能从工读学校的建设来有限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在这里呼吁全国各地重视对工读学校的建设,真正使其发挥作用,让那些因为缺少家教,又在学校里无法正常管理的学生,集中到工读学校去接受特殊教育。


寒石冷月


通过新闻看了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以及赫章县公安局的处理方式,下面是事件原因,以及相关警情通报。

4月15日17时30分,赵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某(女,12岁,六年级学生)放学途中在赫章县城关镇人民广场与放学回家的陈某(女,13岁,六年级学生)相遇,赵某以此前陈某辱骂过其为由,扇了陈某一耳光,期间李某某用手机拍摄,后李某将该视频上传QQ群、快手平台、抖音平台。 公安机关依法将赵某、李某二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李某某因情节轻微,由其监护人带回家管教。


同时我们来看一下工读学校指的是什么?

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
工读学校收容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这些人从常规的中小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工读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常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相应的法律道德教育。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住校周末回家,一般年限为2年。


谈谈个人看法:

第一,校园暴力对孩子伤害大,会严重影响孩子以后的正常学习生活。

校园欺凌全国各地每个学校基本上都有。他们对孩子的伤害影响很深远,有些孩子甚至因为受到欺凌不敢去上学了。给孩子成人以后的性格和心理造成很大的缺陷。毕节赫章县得处理办法,其实对于三个孩子来说,相对还是很得民心的,对于正常的孩子而言,校园暴力永远是他们的噩梦。公安局的处理,能够非常有效地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对校园欺凌的严厉处置,才能有效遏止校园暴力!

每次学校发生这样的事件,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限制,许多暴力施加者都是被轻描淡写的处置,这样的做法正是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因此,如果利用雷霆手段,对于校园暴力处置严厉,才有杀一儆百的效果!才能震慑一些暴力行为!

第三,不仅要严厉打击,还要教会孩子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理。

很多孩子遇到这类突发事件的时候,并不知道如何反应,采取比较好的方法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因此,学校很有必要聘请专员对在校学生进行教育学习。教会孩子正确应对校园暴力欺凌问题,保护自己健康。

第四,对于行为特别恶劣的学生,向毕节赫章县公安局采取的措施,送入工读学校还是很不错的。

工读学校虽然对里面孩子来说,可能有一种贴了标签的感觉,可是如果给孩子配上一定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的专业老师,对于孩子的成长还是很有帮助的!


中学教之道


3个未成年女生因为欺凌同学,两个被送工读学校,一个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真是大快人心!🎉🎉🎉九年义务教育,不应该是“校园欺凌” “校园暴力”滋生之地,应该是绝大多数正常学生获取知识并快乐健康成长的殿堂。

许多小学初中,学生都认为,不论我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学校都没有开除我的权利。

一些未成年“熊孩子”在家里称王称霸,有“熊孩子”对父母说:“你敢打我,我就告派出所……”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又让人扼腕叹息!

“熊孩子”在学校里,拿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尚方宝剑”,怼老师:“你能够拿我怎么样啊?”

老师回答道:“可以纪律处分!”

“熊孩子”继续怼:“处分了又咋样啊?”

老师终于无语了,“熊孩子”胜利了,还在班上炫耀,这是我亲眼所见的!

我对毕节赫章县公安局一万个赞👍……👍!我觉得每一个县就应该有一个工读学校,把长期违法乱纪的未成年人送到工读学校,既可以教育“熊孩子”,又可以让普通中小学校的空气净化。


平淡是真oymlq


笔者是一位教师。近十多年,一直对我国教育中出现的对未成年人过度保护现象深感不安和担心。心痛于中华文明历史上积累的许多教育宝贵理论、原理和经验被抛弃、被改得面目全非。心痛于那些无知懵懂的孩子被有毒的爱错失了正常的成长机会而走向了人生的歧途。也心痛于中国教育走过弯弯曲曲的路,从而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许多时候,笔者面对那些嚣张而不可一世的无知少年,教育者却无可耐何、甚至心生畏惧,真的非常郁闷。心想:中国教育这是怎么了?甚至怀疑是不是我们中了敌对势力的教育阴谋。

我一直认为这种现象是非正常的。现在,遗毒逐渐显现,终于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出现了一线扭转错误的署光,也许教育界的拨乱反正从此开始。先是有广东省的教育权立法,再就是今天所闻的毕节赫章的依法惩治。这两个事例本来不算什么大新闻,更算不上教育的改革进步。但是对此前的教育逆流的大背景来说,算是吹响了拨乱反正的号角,擂响了清醒人们正确认识教育的重鼓。确实算是可喜可贺的一个喜讯。

笔者也赞成对未成年人的依法保护,反对体罚学生。但是更反对过度保护、上纲上线,剥夺教师合理合法的教育权。此前,我们看到许多青少年学生抬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两块免死金牌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其实这是对权力的滥用,是对其他未成年人正常权力的侵犯。面对校园欺凌为什么束手无策,泛滥成灾?被欺凌者难道不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权力难道不是更应该受到有保障的保护?热爱学习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学习权利不是更应该受保护吗?但是我们为什么偏向于强调保护违纪捣乱课堂、破坏正常教学秩序那些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而不去保护守纪律、爱学习那部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这难道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吗?试想,那种严重扰乱课堂而又不听从教育的学生,教师无权处罚、无权终止其行为将其赶出教室,是谁的受教育权受到了侵犯,谁的受教育权受到保护?还有,教师的教育权问题。此前,对于体罚是毫无标准,随意可以上纲上线。罚背诵、罚抄三两遍作业(过多遍数的除外)、罚扫地、课堂罚站一会儿、课后留置谈话、甚至正常的批评教育、指正错误、班级中公布成绩也被定义为体罚或变相体罚。真的有点那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毫无底线。这不是明显剥夺教师的教育权吗?你说,教师拿什么来教育违纪捣乱的学生?还有些“大教育家”们称,应该讲道理、以说服教育为主,……一大堆所谓的“道理”。故意违法犯罪的人会听警察、法官讲道理?面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处你还有讲道理的时间和机会?

我们必须尊重教育自身的规律,有教才能育。对于违纪违法、不听从教育的未成年人,必须要给他们立规立矩,给予相应的合理合适的惩处。从小让他们遵规守矩、遵纪守法,长大了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如果过度保护、无原则放纵,“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规律将会重演。不但会使教育处于无秩状态、乱象丛生、教育倒退,最终还会使被过渡保护的未成年人终生受害,甚至危害社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教育上,不论好坏,短期内成效或危害可能(可能哈)还不明显,但最终都将一定(一定哈)会显现。……

这个话题一说就没完,因为有太多的心酸经历和不平现象。不多说了,言多有失,面对目前不正常的大环境,笔者的这些观点和道理肯定又会遭致一部分人的抨击、指责、甚至漫骂。但被压抑得太久的心确实想借此机会透透气。更多的是想让社会上明理的那些善良的人们重视一线教育工作者看到的问题和担忧。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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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处罚我想说“大快人心”!

经查:4月15日17时30分,赵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某(女,12岁,六年级学生)放学途中在赫章县城关镇人民广场与放学回家的陈某(女,13岁,六年级学生)相遇,赵某以此前陈某辱骂过其为由,扇了陈某一耳光,期间李某某用手机拍摄,后李某将该视频上传QQ群、快手平台、抖音平台。公安机关依法将赵某、李某二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李某某因情节轻微,由其监护人带回家管教。

什么是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

在党委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共青团、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举办。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工读学校还只限于城市。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

工读学校收容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说真的,虽然这些孩子这么小就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对有些人而言会觉得“不人道”,可是我并不这么看。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帮助这些孩子们早日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对于问题孩子我们不能够以为的妥协,这不单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人的不负责任!如果批评教育、苦口婆心的规劝有用,那么他们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如果放任下去,你需要花多少精力去看着他们不要再惹是生非?

但是如果真的又出问题了,那么这个责任是谁来负责?

是他们的父母还是他们的老师、学校?

那么这样的结果对于他们而言能够接受怎样的教训呢?

所以我倒是觉得现阶段应该把“工读学校”建设一下,起码每个城市都应该有一所这样的学校,然后做好宣传工作——别小看现在的孩子,我儿子五年级,他和他的同学们就知道老师、家长不能体罚孩子、学校不能开除……可怕不?如果这些孩子再明白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我再怎么作你们也拿我们没办法,那后果是什么?

这些孩子的父母也应该受到惩戒!

我记得在看一些国外影视作品的时候,会有这样的桥段——当法律认为父母没有能力管教、抚养他们的孩子时候,是可以剥夺他们的监护权的。

这点在咱们国家显然是不现实的,没准这么一做还真称了一些父母的心呢!

但是我认为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就应该负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简简单单的不疼不痒的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就行了!

我认为也应该让家长去工读学校“进修”一下!

你不是忙的顾不上、管不了孩子吗?

没关系,强制让你学习一下!<strong>

虽然我知道这个肯定不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想提一下这个想法。

关注问题孩子、校园暴力需要全社会合理

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校长或教师可以根据教育上的必要,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惩戒。我国台湾地区制定的《教师辅导及管教学生办法》明确规定了教师惩戒权,并对惩戒原则、惩戒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

令人欣慰的是广东省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首次对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进行了明确——学校和教师可依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消息一出反对者有、质疑者有,但是看到更多的则是支持的声音!

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对于孩子的管教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已经有无数人为此殚心竭虑很多年了!

各项规定的合法化之后,那么哪怕是“家庭教育”缺失,那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也会即使补上这块缺位,避免孩子走向不归。

啥也不说了,怒赞!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看了新闻,我不由得为赫章县点赞,点赞一万次!

我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呢?因为有点激动,可能虽然标了序号,但还是有点杂乱,请朋友们见谅!

一、有多少见诸媒体的欺凌事件,被欺凌者都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处理的结果都是十分地令人憋气心堵,犯了那么大的错,最后还是“批评教育”!看一次失望一次,如果“批评教育”那么管用,就不会发生那么严重的伤害事件了。我总是觉得,我们对待校园欺凌的小恶魔们,有点黔驴技穷了!

二、今天,终于看到了亮光,这丝亮光,就来自赫章县,来自赫章县公安局的这份通报里。在这份通报里,终于不再是“批评教育”,而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工读学校,两名欺凌同学的学生被送进了工读学校,真的有点大快人心的感觉!

批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形式,对于犯了轻微错误的学生,没有导致什么严重后果,批评教育是主要的方式,可是,当一些小恶魔,已经是“屡批评屡犯”,且变本加厉,不断伤害无辜的时候,我们还在“批评教育”,这会助长其嚣张气焰,这不是教育,这是放纵和怂恿,对于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教育部早些时候,就宣布恢复工读学校,可是,各地都在观望,皮球一直在踢,很多事件中无辜的学生受到严重的伤害,给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可是最后的处理结果,依然是由学校“批评教育”,交由家长“加强管教”。有效吗?没有一丝一毫的效果!

四、按照成本对等的原则,惩罚手段应该跟犯错的严重程度相对等,这样的惩罚才会收到效果。惩罚,是为了救人。如果都是一味地敷衍,只“批评教育”,是救不了已经犯了严重错误的学生,只会让他们越陷越深,成人后班房就是他们的归宿。送工读学校,就是在救人,就是对等的惩罚措施!

五、具体到这起事件,欺凌者的行为已经相对恶劣,不仅殴打受害者,还用手机拍摄视频,上传网络。这是公然挑衅,我就欺凌了,你们能怎么着!其嚣张气焰无以复加,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如果再推到学校“批评教育”,说不定明天就变本加厉再来一次!

六、对于校园欺凌学生暴力,该是多部门联合出手,重拳整治的时候了。赫章县工读学校办起来了,只要跟踪一下,可以肯定的是,赫章县的校园欺凌一定会得到有效治理,这可以说是无疑的。

赫章的做法,完全可以推而广之,全国各地都应该办起工读学校。上世纪,工读学校制度的实施,对于学生暴力校园欺凌的作用有目共睹。我们不能再以义务教育为名,让一些害群之马任意为非作歹了!

对善,必须大力提倡,对恶,必须坚决说不!


当代师说


霸凌事件真的很恶劣,更何况是中学生欺负小学生。

欺负女性,团体性质,且受害人还是未成年。

对于处理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有很大进步了,毕竟未成年保护法很多时候都是在保护那些恶人。

想想之前的12岁男孩杀死亲生母亲……

曾记之前有在一个小视频软件上,一群中学生欺负一个略有些痴呆的一位老人的视频被广为流传,那群中学生,带着棍棒,对老人又打又骂,那段视频记不清有几分钟了,当时看那个视频的心情,真的完全不能用生气、愤怒之类的词来形容了,可以说我是个键盘侠,毕竟我没有去教训他们。(有兴趣了解的可以搜一下,具体我记不清了)

当时那些人可没有受到像这次事件三个女生那样的惩罚,而这次,三个女生受到这样的惩罚,也是法治在进步,也是对未成年犯罪进行逐步有利的约束。


蒲文杰善智慧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率愈演愈烈

心智不成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的借口

未成年人是需要保护

但严惩犯罪的未成年人

对其他未成年人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用种种严惩的案例来警示他们

让未成年人知道什么能做

什么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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