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村霸”橫行鄉里,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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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村霸”横行乡里,难逃法律制裁

2019年4月23日,石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張某某、倪某某犯尋釁滋事罪案,在石棉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經庭審再次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石棉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張某某、倪某某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倪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該案是一起涉“村霸”刑事犯罪案件,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社會影響大,地方黨委政府重視。

【扫黑除恶】“村霸”横行乡里,难逃法律制裁
【扫黑除恶】“村霸”横行乡里,难逃法律制裁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某作為村主任,本應團結帶領群眾共謀發展、共同致富奔小康。但張某某在任村主任期間,為了自己的利益,夥同倪某某,逞強好勝、橫行鄉里,隨意毆打他人、損毀他人財物,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公訴人詳細闡明瞭張某某等人逞強爭鬥、耍威風的霸道行徑,嚴重影響村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嚴重損害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一級基層政權的威信、公信;深刻剖析了張某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的法律關係、社會危害性和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同時,希望在座的旁聽群眾提高法治意識,積極行動起來,形成社會各界踴躍參與的強大合力,依法、準確、有效懲處黑惡勢力和各種危害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的“村霸”犯罪。

【扫黑除恶】“村霸”横行乡里,难逃法律制裁

本案啟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張某某、倪某某之所以走上被告席,面對審判和法律的懲處,正是因為他無視了無視法律、社會道德要求,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不能在自己與他人,集體,社會的關係中擺正位置的結果。也是他平時缺少了對貪心、野心的自我約束;見利忘義,無所顧忌;自我膨脹,橫行霸道的結果。公訴人希望參與旁聽的群眾能夠引以為戒,正確處理自己與他人、與集體、與國家的關係,在工作生活中團結互助、止於至善。

END

正義從不會缺席。對“村霸”犯罪行為依法打擊,有利於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有利於鄉村振興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石棉縣人民檢察院將切實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和全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精神,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仗,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扫黑除恶】“村霸”横行乡里,难逃法律制裁

供稿:趙 珧

審發:鄧海平

雅安檢察

新媒體(石棉)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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