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騙取被害人三十餘萬元的嫌疑人周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南岸警方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3月7日,天文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家裝商場銷售林女士(化名,下同)報警,稱自己“可能”被人騙了10萬元。經詢問,民警得知林女士工作期間認識了商場企劃部工作人員周某。周某神神秘秘地告訴林女士,稱商場在3.15期間將舉辦一個大型抽獎活動,獎品有油卡、高檔冰箱、電視等,他有辦法提前把獎品預留出來,到抽獎時就可以讓林女士的客戶“包中”大獎。周某的一番話讓林女士心花怒放,如果真能預定獎品,那麼銷售業績必然大大提高。
不過,周某告訴林女士,套出獎品必須要營業額達到10萬以上,她現在的額度遠遠不夠,只能做出商品已經預購的賬面,等活動結束後再把錢返給林女士,這一切都要“暗箱操作”。為了預定大獎,林女士想方設法湊出10萬元(9萬都是自己的)交給周某做賬,之後便開始靜待活動日到來。不料,眼見活動時間越來越近,周某卻連續幾天都聯繫不上,林女士不好意思向商場打聽此事,躊躇再三,才來到派出所諮詢求助。
據商場企劃部經理介紹,商場抽獎活動均經公證處公證,根本不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間。按公司規定,周某作為企劃部職員是不能收取商戶現金的。由於周某連續無故曠工,已被公司開除。
民警對周某離職前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發現其利用活動“包中”的詭計,騙取四家商戶近三十萬。警方隨即以詐騙罪對其進行網上追逃。迫於壓力,周某最後投案自首。
據周某供述,其本是名牌大學畢業,工作之餘喜歡購買理財產品,苦於才參加工作本金不足,才想到利用商戶信任騙來資本搏一搏,不料投資失敗致使血本無歸,還不起錢只好躲起來。目前,周某已經還款4萬餘元,正在賣房籌集剩餘欠款。
警方提示:正規商場活動抽獎均需經公證處公證,並無“包中”或“暗箱操作”的說法,請商戶和消費者保持警惕,不要被誘餌和陷阱矇蔽,最終得不償失。
記者 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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