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國以後,朱元璋為什麼要實行廢除了上千年的地主分封制,活人殉葬制度?

玉林院


朱元璋死後46位沒有生育的後宮嬪妃陪葬,還有十幾個宮女陪葬,這些后妃和宮女的家人都得到建文帝的提拔,史書記載:

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張鳳、李衡、趙福、張弼、汪賓、孫瑞、王斌、楊忠、 林良、李成、張敏、劉政等,由錦衣衛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 人,進為本所千、百戶,其官皆世襲。以諸人皆西宮掏葬宮人 父兄,世所稱朝天女戶者也。”

有人說這是建文帝及其大臣的所作所為,沒朱元璋什麼事!其實朱元璋活著的時候也強制要求死在他前面的皇子和太子的嬪妃殉葬了,他自己也這麼做的。

要說朱元璋恢復了藩王分封制還是區別於商周以來的封國制度,並不是一味的效仿,有了很大的變化,至於恢復千年的人殉制度那是談不上的,朱元璋只不過是效仿前朝的定製,採用了人殉制度。(殉葬的屍骨圖)

明朝的藩王分封制度有何變化?

公元1370年,朱元璋根據歷代王朝的分封制度,搞出了自己的藩封制度。朱元璋不相信朝臣,只相信自己的子孫,為了更好的保衛明朝的勝利成果,他在1370年、1378年和1391年,先後將自己的24個兒子和從孫分封於邊疆重鎮和內地的一些主要城市,他們一般都有3000人馬的護衛,在邊疆的藩王很多指揮邊疆的軍隊,保衛邊疆,拱衛皇帝。這種制度還是有很大風險性的,諸侯王勢力壯大後可能反客為主,威脅皇帝的地位,歷史上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因此規定:

分封而不錫(同賜)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

但是藩王有軍事指揮權,這最終導致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帝位。明成祖朱棣也意識到這一點,上位後也開始削藩,加強對藩王的控制,削弱他們的兵權,無事不得擅自離開封地,有事外出要打報告,越軌的藩王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兵權也逐漸被削弱的只剩下老弱病殘,精銳都讓皇帝抽走了。不過厚祿還是有的,並且配置了一套官員的班子,地方政府無權干涉藩王的事務。(江西靖安大墓(

徐王),棺材中陪葬的都是15-25歲的年輕女子,而且屍骨上都有毒)

明朝的藩王類似於皇家軍事貴族,但軍權最後也剩不了幾個將士可以率領,在明朝滅亡後的南明政權大都是藩王或者後代被立為皇帝,如果上下一心的話(可惜內部傾軋不斷),南明可能足以同滿清對抗的,朱元璋的設計還是有些作用的。(朱棣劇照)

朱元璋和人殉制度。

根據考古發現,在古代就有人殉制度,用活人陪葬死人。商朝時期的人認為,人死後要和活著一樣享受生活,生前的一些侍從和奴隸等也就被活活弄死,殉葬了,在先秦時期人殉制度還是非常盛行的。

自西漢開始到宋朝,人殉制度逐漸被取消,並不是絕對沒有,宋高宗趙構就有二人殉葬。與北宋對峙的遼國、金國是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他們的制度中用活人殉葬是允許的,統一中國的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人殉制度非常盛行,而且政府鼓勵民間的殉葬,據《元史》記載:

大寧和眾縣何千妻柏都賽兒,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門。

大寧合眾縣(今天山西臨汾附近)的何干妻子柏都賽兒,丈夫去世後自己殉葬,政府在他家的門口掛上專門的牌子,表彰這種妻子殉葬丈夫的忠孝行為。在《元史》中這樣的記載屢見不鮮,也就是在元朝統治下的中國,活人殉葬非常普遍。朱元璋生活在元末時期,對這種事情肯定了解的一清二楚了。此外,朱元璋也特別注重忠孝,在建立明朝後這種制度也就延續了下來。

其實後金時期的滿族統治者仍然有人殉制度的,著名的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的親生母親阿巴亥就是讓皇太極等人逼著殉葬的,制度肯定有,但是用有子嗣的後宮嬪妃殉葬就超出了一般規定的範圍了。歷史記載,多鐸死的時候有兩個福晉陪葬;多爾袞死後,他的侍女陪葬;順治皇帝死的時候有後宮嬪妃陪葬,並且有侍衛殉葬,這都是有歷史記載的。(明英宗劇照)

明朝人殉制度如何禁止的?

明朝皇室藩王盛行用活人殉葬,直到明英宗(朱祁鎮)時期才出現了重大轉機,他活著的時候經常阻止藩王的嬪妃殉葬,在他臨時之際,囑託自己的皇太子朱見深(明憲宗):

口占遺命,定后妃名分,勿以殯御殉葬,凡四事,付閣巨潤色。

明英宗臨死的時候,不讓用自己的嬪妃陪葬,同時命令內閣消除民間的陪葬習俗,從此明朝的殉葬就終止了。

至於活著殉葬他人的死法也有很多種:上吊、毒死、砍頭、活埋、用武器殺死等手段,最殘忍的是將活著的人手腳身體用鐵釘釘死,在墓中慢慢死去!


穿越再現彼岸


古代王朝更替後,開國皇帝如何安排自已的子孫是一個傷腦筋的問題,手心手背都是肉啊!皇帝們即要子孫們榮華富貴活得舒心一點,又要防範他們勢力做大發動叛亂,可以說是煞費苦心,直到清代才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漢高祖劉邦取得天下後,認真吸取秦亡的經驗教訓,實行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的制度。在剷除異姓王時,大封同姓王,希望劉家天下千秋萬代。然而幾十年後還是發生了"七國之亂”,直到漢武帝時頒佈"推恩令″才從根本上解決王國問題。其時,漢朝己立國六七十年矣!

曹魏沒有實行分封制,皇位被司馬家搶去。晉武帝可馬炎吸取曹魏滅亡教訓,大封同姓王,每個司馬子孫擁有一定軍隊和地盤,做為屏藩,結果發生八王之亂,導致國家傾覆。朱元璋出身農民,經過苦心經營當上皇帝,讓子孫過得好一點是應該的。

當時蒙古勢力還非常強大,派大將守邊關容易出現尾大不掉,擁兵自重蔽端,還是自己兒子可靠。朱元璋有24個兒子,基本上封藩王,鎮守各地,其中有幾個兒子手握重兵鎮守北方。朱元璋封自己的兒子作藩王,只有軍權,沒有封給地盤,這也有著很大風險。

朱元璋駕崩後,實力最強的燕王朱棣奪取皇位。朱棣當上皇帝后也實行削藩政策,把各個藩王的兵權收回,藩王福利待遇不變,擁有大量土地,成為稱霸一方的豪強地主,但藩王不經允許不能離開王府。最終,朱元璋的子孫吃垮了大明江山。

清朝時則把藩王困在京城,高薪養著,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殉葬制度是一種古老的殘暴習俗,商朝大墓中曾有上千人殉葬。在世界各民俗中都曾實行過這種制度。中國是禮儀之邦,在漢代以後基本廢除了這種制度。唐代皇帝駕崩後,沒有生育子女的嬪妃到感業寺出家為尼。

武媚娘就是在李世民死後到感業寺出家為泥,被唐高宗李治接回來的。朱元璋當皇帝時,殉葬制度已經消失了一千多年,元朝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建立的政權,保留些本民族殉葬風俗。朱元璋做過大元子民,有學有樣,又繼承了這個殘暴習俗。

他兒子朱爽早逝,他的兩個妃子被殉葬,這是明朝殉葬制度的開端。朱元璋駕崩時,他的46個沒有生育的嬪妃和15個宮女被殉葬。古代殉葬制度是非常殘暴的,有的是被喝水銀中毒而死,可保持屍身不爛,長年守護皇帝,有的是用白綾子縊子,行刑時哭聲震天,悽悽,慘慘,悽悽。

明朝這種殉葬制度在第六代皇帝明英宗是被撒底叫停了,明英宗認為讓活人替死人陪葬過於殘暴,遺詔讓兒子終止這種不仁道做法,因此,挽救了不少無辜可憐的生命。








關東俠客


不可否認朱元璋是一代偉大的帝王,是他建立的大明讓漢文明又得以續命,大家可以暗想一下,如果元朝能統治200年,接著又是清朝200年,那麼現在的我們會是什麼樣子?還有漢文化嗎?細思極恐......

朱元璋劇照

言歸正傳,咱們先嘮嘮明朝的分封制。分封制可以推到商代,再往前因缺少史料記載已不可考證。

當時社會因為交通等不利條件影響,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臣民分賞王室子弟或者功臣,其主要是為了控制遼闊的疆土和統治臣民,諸侯要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分封制經過了周、春秋、戰國時期,直到秦朝統一天下後,開始廢除分封制,啟用郡縣制。但是漢朝初年,劉邦把分封和郡縣共用,開始分封劉姓子弟為諸侯,最終導致了七王之亂。自漢武帝劉徹後,諸侯國的官吏任免全部由中央指派,諸侯只是可以享用租稅,分封其實已經名存實亡。在之後,歷朝歷代也有分封制,但性質已經與最初的分封制完全不同。

春秋時期的諸侯國圖


然後歷史的車輪就走到了明朝,朱元璋驅逐元朝,然後又從各路諸侯手中搶下來了龐大的國土,面對如此版圖,朱元璋也是頭痛萬分,各地經濟沒有恢復,民眾生活艱難,好多地盤都是剛搶到沒多久的,一旦有地方發生民亂或者兵變,等中央反應過來動亂就更大了,特別是北方的蒙古政權,只是攆跑,但沒有完全消滅。

1389年,洪武22年地圖。

如果派大將去各地鎮壓或者鎮守,朱元璋自己在位時,能控制好各地軍權,但是不敢保證後代有沒有這樣的能力,到最後難免走上像唐末繁鎮割據的局面。於是最可靠和保險的方案就出爐了,分封自己的兒子去各地,掌控各地軍權,保證天下的穩定,那即使有發生內亂的可能,但最起碼能保證皇位還是在朱氏手中。事實證明,朱元璋考慮的很到位,首先保證了他在位時的穩定,在其死後四年,老四朱棣就成功造反上位,大明還是朱姓王朝。

朱元璋分封藩王圖,共24子1孫。


下面來說說殉葬,殉葬從商周時代最為廣泛,秦漢後慢慢減少,直到元朝,有開始大肆開啟了殉葬制度。


朱元璋是從元朝過來的人,肯定也是受到了此類的風氣的影響,但是在朱元璋執政前期,是沒有殉葬的,甚至他摯愛的馬皇后去世,也沒有史料記載的殉葬記錄。直到1392年長子朱標早死,1395年二子朱樉早死,朱元璋作為一個典型的中國嫡子繼承人思想的傳承者,而在老年連接痛失與馬皇后所生的嫡長子和愛子,白髮人送黑髮人,還包含自己看中的帝國傳承者,悲痛欲絕之下開了明朝殉葬制度的先河。

朱標死後,無子妃嬪全部殉葬,朱樉死後,兩個王妃也殉葬。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最後朱元璋快為了給孫子朱允炆鋪路,擔心有實權的兒子們和後宮干政,連續殺害了多位有子的妃子。朱元璋也喜歡觀察歷史,之所以死後要下令這麼多妃嬪宮女陪葬,可能也有受到唐朝武則天影響,怕有妃子竊取自己的萬里江山。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那麼在朱元璋死後,朱允炆逼迫那麼多妃嬪自盡也就說的過去了,甚至明成祖朱棣也這樣做了。

據《明史·后妃傳》記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朱元璋死後,46名妃嬪、宮女一同葬入孝陵,其中大部分都是被逼迫自殺,因為有朱元璋開先例,朱棣緊隨其後也堂而皇之這麼做,殉葬嬪妃30餘人,而且全部都是被逼迫上吊自殺。

下為明朝皇帝殉葬的記錄

《明史·諸王傳》載: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
永樂十二年郢靖王棟薨,“王妃郭氏,……遂自經”。

宣德元年(1426年),唐靖王朱瓊烴薨,“妃高氏未冊,自經以殉,詔封靖王妃”。
宣德五年(1430年),蜀靖王朱友薨,“妃李、侍姬黃皆自經以殉”。
正統三年(1438年),衛恭王朱瞻埏薨,“妃楊氏殉,賜諡貞烈”。
正統四年(1439年),越靖王朱瞻墉薨,“妃吳氏殉,諡貞惠”。

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鎮臨終時留下遺命才廢止了殉葬制度,英宗之後,明朝就再沒有以活人殉葬了。

“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


看到最後,其實也總結出,朱元璋之所以啟用分封和殉葬,是跟朱元璋自己的多疑和殘忍分不開的。期初不相信自己手下的將領,分封諸侯給兒子,軍權就由朱氏掌握,保證皇位傳承。而殉葬,起初是痛失愛子,接著也是因為多疑,擔心後宮干政,所以又讓妃嬪殉葬。


夢迴伍千年


其實我也想不通,從漢朝以後漢族政權就已經基本廢除了拿活人的制度,但朱元璋就偏偏冒天下之大不韙,重新實行了起來。

1.真實性

這個真實性自然是不用懷疑的,不但我們自己的史書裡面有記載,連隔壁朝鮮的《李朝實錄》裡也有鐵證。

當然了,記載的方式也大不一樣。在我們自己這,那當然是稱其為自願的,還要給一個義女的頭銜。

但是在朝鮮那裡,就寫的很殘忍了。因為某種程度上來說,人家也是受害者。

明朝延續了元朝對朝鮮宗主國的地位,依舊時不時的叫朝鮮上貢品一些宮女,太監以及妃子過來,充實後宮。

明成祖死後,就有一個朝鮮妃子(康惠莊淑麗妃韓氏)被殉葬了。而且過程還比較殘忍。

朝鮮這邊自然沒有義務為大明王朝遮羞,就有點也不掩飾的記載了下來。畢竟人家也委屈啊,忍痛割愛給你送個妃子,結果還被殉葬了,這叫什麼事兒啊?

但是呢,萬事無絕對。還真的有自願的,比如說明仁宗的郭貴妃,生有三個皇子。但依舊自願殉葬。

2.想不通的地方

即使是號稱尊古法古的儒家,對於拿活人殉葬這種事情,那也是要拿出來痛批的。

而且明朝較之前面的朝代,已經算是溫情脈脈了。一直到宋朝,虐僕、殺僕還是時有發生,但是明朝貌似就沒怎麼發生過。

所以說,明朝發生這種事情,其實真的非常難以理解。

但是仔細想想,其實也是可以想得通的。

這個殉葬,從當時的法理上,其實是講得通的。

最粗暴的殉葬,那就是拿奴隸,拿手下人來殉葬。這也是歷來被詬病的最多的,因為這個規模是真的大,少則幾十人,多則上百,上千人。而且,這些人還不是自願的。最關鍵的是,殉葬的方式異常的暴力(有的是斬首後陪葬)。

但是到了後面,就相對溫和了。

其實一直到宋朝,活人殉葬一直有。但形式和規模就真的差遠了。

首先,別管殉葬的人,自己到底是不是自願的,對外宣稱的時候,那肯定是要自願的。不然那是要被批的體無完膚,在高端圈子裡那是別想混下去了。

其次,被殉葬的對象發生了變化。仔細想想,明朝殉葬和被殉葬的人之間(包括民間),相互之間其實都是夫妻的關係(包括妾在內)。他們之間,又有尊卑關係,又有感情在裡面。說她是自願的,自然也有人相信,而且也合理了許多。

再然後,殉葬的規模其實比較小。朱元璋殉葬了46個,朱棣殉葬了16個,朱高熾殉葬了5個,朱瞻基9個。然後到朱祁鎮都沒了。加上一些個別的王爺,明朝皇室撐死了也就殉葬了一兩百個,可能還達不到。

最後,這個殉葬是有獎勵的。一人殉葬,全家得利。被殉葬的女子家裡,不管身前地位尊卑,死後直接給其家屬一個世襲領俸的錦衣衛官職。而且這個世襲的官職還不小,百戶起步,千戶不少。光從利益的角度來看,這簡直是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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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砍歷史


朱元璋就是個雜牌貨,恢復封分,恢復活人殉葬,……可惜那麼多將士為他賣命,最後叫他殺了好多,為他賣命的又叫朱棣殺完,他父子真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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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什麼時候恢復了活人殉葬制?他活著的時候哪位親王死了是用活人殉葬的?沒有!至於他死後,有活人給他殉葬,那又不是他決定的(遺詔無此內容),是新皇帝和內閣大臣商議的結果,而且新皇帝年齡小剛繼位,是權力最弱的時候,這事兒八成是大臣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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