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保險經紀混改引戰投 唯一股東轉讓不超35%股權

福建省內唯一一家國資系統的保險經紀公司進入了混改時刻。日前,福能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能保險經紀)的混改具體方案亮相:唯一股東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福建能源集團)擬出讓不超過35%股權,以增資擴股方式引入三類戰略投資者,將福能保險經紀組建為混合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該項目已在福建省產權交易網正式掛牌,掛牌日期為2019年4月19日~2019年6月17日,計劃募資10796.16萬元。值得一提的是,福能保險經紀已於去年底取得互聯網網銷資質,而本次增資擴股所募資金的用途也包括用於互聯網業務數字化信息系統開發。

意向戰投總資產應超100億

根據掛牌公告中的方案,本次福能保險經紀的增資擴股以2018年6月30日為基準日,通過公開進場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完成後,新引進的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35%。

方案顯示,上述股權所對應的募集資金總額為10796.16萬元,擬新增註冊資本不超過2692.31萬元。從掛牌價來看,每1元增資註冊資本金對應增資款不低於4.01元(其中1元作為增資後福能保險經紀的註冊資本金,剩餘增資款作為增資後福能保險經紀的資本公積)。

掛牌公告披露的財務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福能保險經紀的淨資產為7441.86萬元。若以35%股權所對應的10796.16萬元募集資金計算,該公司在此次增資擴股中的估值約為3.08億元,溢價超300%。方案中還公佈了擬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數量及具體股權分配計劃。具體來看,福建能源集團作為原股東不參與本次增資擴股,而引進的戰略投資者包括A、B、C共3類(每類投資者不超過一個,且所有投資者之間不得存在關聯方關係),若增資全部成功,A類、B類、C類投資者分別佔本次增資後福能保險經紀20%、10%、5%的股權。福建能源集團的持股比例則將從目前的100%降至65%。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顯示,本次增資應至少引入A類、B類或C類中的一類投資者,A類、B類、C類投資者亦可同時引進,任何一類投資者沒有參與,均不影響其他類投資者的引進。項目採用密封報價加綜合評分的方式選擇戰略投資者,意向投資者報價不得低於掛牌價。最終將按照實際徵集成功的投資者及其增資金額相應調整保險經紀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權比例。對於意向戰略投資者而言,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中,2017年度審計報告中總資產在100億元人民幣以上,有較強的管理、建設、運營能力,能與福能保險經紀形成優勢互補、戰略協同效應,而且在參與本次增資項目前未入股與福能保險經紀同質的其他保險經紀公司。

此外,合格投資者還應承諾,持股福能保險經紀期間不再入股其他同質保險經紀公司,持股期限(鎖定期)不低於3年。福建能源集團官網顯示,福能保險經紀已於2018年12月7日取得互聯網網銷資質。增資擴股方案顯示,此次增資擴股所募集資金將主要用於互聯網業務數字化信息系統開發、巨災保險數據庫建立與開發、人工智能服務投入以及分支機構和橫向一體化等業務投資開發。

去年上半年淨利199萬

據福建能源集團官網,2015年,靠煤炭發家的福建能源集團將金融投資列入集團的四大主業範疇。截至2018年10月,福建能源集團已擁有福建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福能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福建福能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資或控股金融機構,並參股了海峽銀行、興業信託、華福證券、海峽股權交易中心、中誠信託、邵武信用社、龍巖農商行、興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截至2017年,福建能源集團金融產業投資超70億元,取得利潤超6.81億元,佔當年集團利潤總額的28%。

從此次增資擴股方案中不難看出,在保證控股權的前提下,作為福能保險經紀當前的唯一股東,福建能源集團擬以出讓部分股權的方式為旗下的金融產業引入更為多元化的力量。掛牌信息顯示,福建能源集團於去年4月召開集團公司黨委會,研究關於福能保險經紀申請開展公開引入戰略投資者企業遴選工作的事項,同意福能保險經紀擬推出35%~45%的股權比例,在公開市場徵集引入若干家優勢互補、具有戰略協同效應的戰略投資者,以增資擴股方式,組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福建省國資委發佈公告,公開了所屬13家國有企業公開引入戰略投資者的相關信息,福能保險經紀名列其中。

掛牌公告披露的財務狀況顯示,2015年、2016年、2017年,福能保險經紀分別完成營業收入787.77萬元、872.43萬元、1132.69萬元,分別實現淨利潤559.93萬元、497.48萬元、630.72萬元。2018年上半年,該公司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406.27萬元、199.2萬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福能保險經紀總資產達7625.67萬元,較2018年年初增長約86萬元,較2015年末的6342.98萬元增長約12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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