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集中整治河湖“四亂”問題 還河湖以寧靜美麗

望城區:集中整治河湖“四亂”問題 還河湖以寧靜美麗

望城区:集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还河湖以宁静美丽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2日訊(記者 謝璐 通訊員 曾文英)隨著河湖長制的全面推進,越來越多的河流湖泊有了“健康守護人”,水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取得了良好成效。近日,記者從長沙市望城區河長辦獲悉,全區以湘江望城段為中心,以七河兩湖庫為重點,集中開展河湖“四亂”問題排摸整治工作,自去年9月份開始,全面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專項行動,共摸排發現“四亂”問題10個,目前已全部銷號。

針對“四亂”現象,望城區結合河湖實際情況和管理現狀,以“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為目標,專題研究,專項部署,制定了《長沙市望城區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各街鎮、區直各相關單位的工作任務要求,並安排人員指導專項行動。同時以街鎮為單位,對轄區內河湖 “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問題分網格分組分片地毯式全面進行排查、清理、建立問題臺賬,做到邊查邊改、及時發現、及時清理整治。

“從去年9月開始,全區共開展督查6次,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四亂’現象,發出交辦函6份,嚴格執行湖南省第5號總河長令《關於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加強對各相關部門工作督促檢查,及時通報反饋工作狀況,及時補齊工作短板。”望城區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瞭解,下階段,望城區將全面核查專項行動實施情況並開展“回頭看”,重點核查漏查漏報、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後出現反彈等問題;對整治不力的地方和部門,督促指導其加快推進,限期完成。健全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進一步壓實地方黨政領導負責製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護責任體系,推動屬地管理責任落地見效;優化考核評估體系,把河長制的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適時開展“公眾滿意度”調查,將調查結果納入考核評估體系,促進考核體系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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