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在钦州谈感情:谁家姑娘真娇俏 迷到灵魂都出窍

二叔在钦州谈感情:谁家姑娘真娇俏  迷到灵魂都出窍

二叔在钦州谈感情:谁家姑娘真娇俏  迷到灵魂都出窍

有人说,爱笑的姑娘,运气都不会差。

我想说,爱笑的姑娘,总是让人记忆深刻。

关于那个姑娘,她怎么让我记住呢,就是因为她的笑。她笑起来,明眸善睐,让人记忆深刻。笑,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迷人的一道风景。

当你心情不好,看到对方对你展现善意的笑容,你的心情一定会好些。

一个人,无论处于多么糟糕的环境,如果他还记得笑,还懂得笑,还能笑,那么,他就算多糟糕,也一定能走出困境。

当我跨入这座陌生的城市,看到她善意的笑容后,心马上被融化了,一下子拉近了我与这座城市的距离。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我对这座城市的爱,自看到她的笑容后,马上由冰点到沸点。

接纳到她的笑,我终于明白,爱情它处在什么位置。明白了爱情的位置,也就找到了我在这座城市的落脚点。

因为,我来到这座城市,首要的选择不是工作,而是生活,是爱情。当我找到了爱情,也就找到了生活。

她是谁?我一无所知。那天,当我走出车站,跨入这座城市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和友人从车站经过,见我从车站走出来,向我微笑。

我马上感觉到了这座城市的温度。

“你好,请问南城路怎么走?我想找开投公司。”我迎上去问她,我知道她既然向我展示善意的笑容,那么,她也一定非常乐意为我指路。

“你朝着这条街一直走,走到第三个十字路口,向左转,走500米就到了。”她指着前面的路对我说。

“谢谢你。”

“不用谢。”

她再次向我善意地笑着,然后和朋友有说有笑地朝前走。

想跟上去,但我和她要走的方向相反,所以,我没有跟上去。问路要走的方向和她走的方向相反,这样跟着人家,人家会怀疑你问路的意图的。我不傻,况且我也不是当年十八岁的小男孩,一旦遇到喜欢的姑娘,喜欢偷偷跟着人家,想了解人家的底细。

擦肩而过,虽然记住了她的笑,但别后不知何时再相见,心中总是有不甘的。但再怎么不甘,如不能挽留,还不如就此别过。

我记住了这座城市,记住了这座城市的温度。在找我想去的地方之前,我朝着她远去的背影再深情地看一眼,然后,带着我的行李,转身离开。

我边走边想,要是下一次还能再见到她,我一定要问她:你是谁家姑娘,怎么这么娇俏,我们可以认识吗?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可以吗?

我对她,是有企图的。希望我还能再次见到她,让我的企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我不管结果,我只想和她发生关系,这种关系就算不是爱情,也至少在友情可触及的范围。

我想对她说,你的笑,虏获我了,我没有办法不和你做朋友。

这是最好的借口,其实也不必要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

人过三十,不会再活得很文艺了,也不会再那么掩饰自己的说辞了,喜欢就喜欢,在感情面前掩饰太多是不行的,现在这个社会,讲究速度,出手慢是难以抢得先机的,这样往往会被别人横刀夺爱。我经历多了。年轻的时候,我是个文艺少年,在感情上总是很文艺的,很含蓄,所以,文艺来文艺去,含蓄来含蓄去,喜欢的人早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女朋友,自己还不知所云,没来得及做追求的准备,就已经错过了喜欢的人。

对于一个单身的男人来说,一座城市之所以迷人,在于这座城市有美丽的姑娘,点燃单身男人的爱情梦想。

无疑,抱着爱情而来的我,在这座城市,一踏出车站就遇到这么娇俏的姑娘,一下子就印证了这座城市有很多美丽的姑娘的传说。

我宁愿相信这是真话,而不是善意的谎言。大家都知道,能够称得上美女成群的地方,除了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能够让人想得到的地方就是重庆、四川和湖南了。

“关键要有善于发现美的眼光”,如果你没有善于发现美的眼光,你总是眼中挑针、挑刺,那么,你想要触眼可及美,那是不可能的。

所谓的美,不是带着显微镜来评判,而必须用朦胧诗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样,美才触手可及,数不胜数。

所以,在这座城市,我喜欢用朦胧诗人的眼光来发现美,在一定的距离,发现美无所不在。

“她很美吗”,如在北上广深,在通街都是美女的情况下,人眼光缭乱,是很难做出客观的评价的,所谓的“乱花渐欲迷人眼”,道理就是这样。

寒梅独自开。因为寡,才显得突出,如是一大帮,一大群,就算你有最好的定力,也是无法在众多的人选出最佳人选的,当你有众多的选择时,你就必须用显微镜来看了,而显微镜看到的,必定没有完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我用朦胧美来看她,我对她全然不知,只得一面之缘,只得寂寥的几句话,她在我心中,于是充满了朦胧美,有朦胧的诗意。

对于她,我表示我的灵魂有点出窍了。我在这座城市完全陌生,我要熟悉,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些替代的东西,这个替代的东西,就需要有个有效的媒介,来消除掉我对这座城市的恐惧和陌生。她无疑就是最好的媒介。

“姑娘,我喜欢上你了,虽然只是一面,擦肩而过,但我对你念念不忘,你让我对这座城市,一下子充满了好感。”

我想说,假如我还年轻十岁的时候,我一定会为你写诗,为你做一些不可能的事情的。

换到现在这个年纪,我是不可能轻易去做傻事的了,但我也不敢保证,我一定不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来,爱情,总是有不可言喻的魔力,由不得你的。尤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熟人都把眼光聚焦到你身上时,你的那种压力,可想而知,有时不得不快马加鞭,着急地寻找救命稻草,发现了喜欢的人后,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出格的事情来。

爱情,开始真的是谦谦君子,是绅士,头脑很清醒,但一定陷入,就很容易点燃逞匹夫之勇的热情,那时往往很容易失去理智。

我在想,我还会遇见那个爱笑的姑娘吗?她第一眼,就给我传递了善意的信息,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不想就这么快结束,我期待着和她下一次的相遇。

下一次相遇,会在什么时候,会在哪里?我不知道,我只是在盲目地寻找,在街上留意着每一个行人,希望在曾经碰见的车站发现她,发现美的存在,找到我在这座城市的根。

如果找不到她,虽然我已经在这座城市找到了容身之所,但要做到宾至如归家的感觉,还是有很长的距离要走的。

出窍了,必须找到灵魂出窍飘去的地方。无疑,那一抹笑容,让整颗心、整座城都为她燃烧。

有好几次,我故意经过车站,在那里逗留,盼望能够再遇见她,再问她:“这座城市,我要如何熟悉?”说什么已经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遇见。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爱的人她在多远的意外……”是啊,给了开始,却没有结果,我和她,如无头公案一般,没有了下文。

我试着在文字里、在声音里辨识她的存在,但是,这种辨识,是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艰难。因为,随着岁月逝去,感性的认知慢慢褪去,理性的认知越来越突出,要想强化理性认识,必须有足够多的接触,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交接。

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我几乎用脚步踱完了这个城市,走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之所以这么用力去踱步,是我想搜遍这座城市,找寻她的身影,发现她的影子,要不然,我真的不甘心。

我总是认为,这座城市不大,热闹的地方就那么几处,只要有心,我想终有一天我会发现她的。如是在北上广深,我只能死心了,在人潮中,我已经被淹没,不更用奢望什么寻找了。

“你不要被动地等,你必须主动找,只有主动找,男人的感情才有出路”,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我断了懒惰的念头,抱着主动出击的态度出击,找我想要的爱情。

我想,有了这样的思想,我的爱情,终会浮头吧。我就算不是她想要的菜,她至少是我想要的幸福。

我敲了幸福的门,她打不打开幸福的门,由她定夺,但我敲门的态度,一定要有,这是叩开幸福的前提。

好吧,我现在最紧要的事情,就是赶快把感情的事情落实好,谁让我现在已经得了“谁家姑娘真娇俏,迷到灵魂都出窍”的病呢。

不能把感情这个问题解决,我在这座城市,很多时候,只能强颜欢笑了。

我喜欢的姑娘,你究竟在这座城市哪个地方呢?苦苦寻觅不得知,爱找不到出路,内心无论如何是不爽的,装作多快乐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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