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阉流刑”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你怎么评价?

晕海的感觉


“阉流刑”从字面意思上就很好理解了,就是阉刑和流刑的结合,把阉割的人流放外地的一种刑罚。

阉刑和流放自殷商时期就有,但真正把两者结合起来还是在清朝。

我国历史上,商朝就有了“寺人”(太监)的记载,专门用来服侍王室成员,所以自那时起就有了阉割的传统。



虽然历朝历代延续下来,但对一些罪犯实行阉刑之后,是可以在家疗养或者直接关进大牢的。但到了清朝,一改往日做派,不仅要阉割,还要流放。

古时候的太监,大多是在六七岁的年纪阉割的。因为还是幼童,生理上刚开始发育,所以阉割对他们来说虽然痛苦,但熬过了那一阵,过个半年一年的调整也就习惯了。



但是阉刑是对于成年人使用的,他们不像幼童,生理上都已经发育成熟,咔嚓来那么一刀,半条小命就搭里边了。如果失血过多或者是之后的感染,那可就得去鬼门关逛一圈。



这还没有结束,按流程还要发配到边关服劳役。有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这三款超值套餐供君选择。那个时候没有汽车、飞机,都是靠人一步一步走过去的,而且道路边境道路崎岖,就算不吃不喝不睡觉一天也就走一百多里,一个多月才能走完,况且是刚刚受到身心的极大创伤。

《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看过,那些英雄好汉被流放的时候,都是有官差押送,在路途中不时刁难欺凌。这里不是说那些官差有多坏,作为流放者,在罪名判定之时就已经被定义为十恶不赦了,就算是平常富有正义心的人面对这种囚犯也是十分唾弃的,自然会给点颜色看看。



到达流放地,还需要听从当地政吏的管辖,从事劳动。能够不在流放的路上横死就已经是万幸,再日以继夜地劳累,不论是心理还是身体上都是一种折磨。

所以,清朝时期的“阉流刑”是对犯人身心的极大摧残,它的残酷不是我们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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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法号是道济


“阉刑”指的是宫刑,也就是将人的生殖器割下来,需要提一下的是,阉刑不仅限于男性,女性也有阉刑,过程的残忍程度相对于男性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流刑”指的是流放,就是将犯人带到边远地区进行劳动改造。可别小看这种刑罚,古代讲究“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一旦一个人犯了重罪被流放,那十有八九是回不来了。再加上劳役之苦以及看管之严,所以在古代,流刑一直是处于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


知道了阉刑和流刑,就能明白“阉流刑”是什么意思了。阉流刑就是这两种刑罚的结合体,先将犯人阉割了之后,再把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劳役。古代有很多刑罚都使人毛骨悚然,想想我们生活在现代真好。

那么所谓的“阉流刑”是真是假,究竟有没有出处呢?上次我写过一篇关于古代“十恶”的文章,其中这十恶中包含“谋反”、“谋叛”、“谋大逆”这三种大恶。

根据1911年1月25日编订的《大清刑律》记载:凡犯谋反、谋大逆者,只要是共谋的,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其父子、祖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以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十六岁以上,不论笃疾废残,皆斩;十五岁以下的男性亲属及所有的女性亲属,给付功臣为家奴,财产入官。即使子孙确不知情,十一岁以上,也要阉割发往新疆给官为奴。凡犯谋叛者,只要是共谋,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



由此可见,清朝的确有这样的刑法,一人犯罪就株连九族,这样的酷刑也只能在封建社会才会发生。可笑的是,清政府被推翻后,还有张勋之流的人要拥戴清帝复辟,封建社会跟我们现如今的主义制度相差太远,那些想回到封建社会的人,建议他们先体验一番古代的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的太监越早阉割越好,据说10岁以下的孩子阉割的存活率要远比10岁以上的存活率高,可能是生理原因吧。而刑法中规定11岁以上的孩子要经受“阉流刑”,其实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宣告这些孩子的命运了,因为古代净身后的孩子存活率很低。


基本上净身之后没多久,要么被疼死,要么被感染死,像那些超过11岁的孩子被净身,可以说能够判定这些孩子即将要死亡了。而且如果不做太监,却被净了身,即便有幸活下来,估计也没脸活下去了吧。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魏青衣


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肉刑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刑罚,有大辟(砍头)、墨(在脸上身上刺字,或许现在叫纹身?)、劓(割鼻子)、刖(挖膝盖)、宫(割生殖器)等以残害肢体达到惩戒的目的。后来为了保护劳动力,肉刑在汉朝逐渐被废止,吕后禁过一次,文帝禁过一次。



但是有三种肉刑却一直广为流传,一个是墨刑,一个是宫刑,一个就是大辟。

墨刑和大辟就不要多说了。

宫刑是五种主要肉刑里面残忍度仅次于大辟的,毕竟砍了头你就死了。所以宫刑在古代是对活着的人最大的惩罚。同时也我国古代历史的一个特色,甚至已经形成完整的手术流程和产业链了。

从殷商开始就有宫刑的记载,一直到清朝。历史上宫刑最相比较下最多的应该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这个小王朝占地不过两广,国内阉人却成千上万(原因有机会再说)宋太祖灭南汉后,曾多次成批处死阉人和去势官。

清代的阉流刑很简单,就是把你去势后,再把你流放到边远地区,或者充军,或者为奴。

宫刑在古代中国有其特定的存在条件。首先他不会像其它肉刑一样残害身体,受刑者只需要静养数日就能接着劳动。其次皇家需要太监。太监阉割不能算刑,但是只要有太监,给人阉割这种行为就一定会存在。

既然阉割这种行为无法禁止,那么统治者们就会用这种行为来惩罚人,侮辱人。这就成刑了,于是乎太史公就悲剧了。


(说实话,这和古代宫刑的本质是没什么区别的。)


守仁读仁


“阉流刑”在古代也叫“宫刑”,是残忍刑罚中的一种。据说在清朝有过这种刑罚手段,其具体操作跟阉割太监是一样的。只是犯人在被阉割完了之后,就会被发配到西北军营服劳役,也就是说“流放”到边远地区干苦力。因此这种刑罚叫做“阉流刑”。


清朝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的惩罚,首先是斩首当事人,然后在处决他的全家,俗称“株连九族”,也就是说一人犯罪,全家遭殃,整个家族被灭门的意思。当时犯人家中只要有为成年的幼儿,也就是说有几岁的孩子在,那就会被免除一死暂时不杀他们,然后将他们收养在大牢之中,这些被留下来的孩子被称作“逆裔”。

等到他们长大,十五,六岁快成年的时候,朝廷主管犯人的刑部就会造册报请皇帝审批,然后由刑部专门从事阉割犯人的“阉流刑役”,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刀儿匠”。对这些已经长大了的“逆裔”进行阉割。上面说了,阉割手法同阉割太监是一样的,用的也是特殊的阉割刀。


阉割,顾名思义,就是将这些人的生殖器官全部割掉。因为这种阉割手术风险系数极大,他和阉割太监虽然方法是一样的,但是阉割太监时一般都是在几岁的时候开始,而阉割这些长大了的犯人就难度大了点,因为他们基本上已经属于成年人了,所以由于当时的技术和条件有限,常常会发生死亡事故。

因此,到了乾隆年间,为了避免在阉割犯人时出现死亡现象,乾隆皇帝降旨将皇宫中内务府专门阉割太监的“阉役”调到刑部,负责阉割准备流放到外地的这些犯人。因为这几位被称作阉役的“刀儿匠”都是老手,刀法娴熟不说,而且经验特别丰富。




这些“逆裔”被阉割完了,养好伤口之后,就被押赴西部军营服役,或劳作,或当奴役,总之受尽了折磨。一些身体不好的犯人,就会被折腾的死在半路上。所以犯人们都不愿意去那种地方。

好好的人被阉割了不说还要被流放去服劳役,清朝的这种“阉流刑”真是太惨无人道啦!


任驰赢天下


中国古代的酷刑非常残忍,清代达到了巅峰。所谓阉流刑就是阉刑➕流刑,是清代刑罚中独特的发明。

所谓宫刑就是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流刑为传统五刑之一,就是流放到边远地区服苦役,非常恶毒。

阉流刑的对象大部分是针对那些大逆不道的罪犯,判处结果往往为诛灭九族。但是,统治者偶尔也会发一点恻隐之心,犯人家里如果有未成年的小孩,有些具体情况也不会杀死。一般是男性为奴,女性为妓。不杀死不代表会放过,朝廷把这些称之为逆裔的人,关押到大牢中,等到了16岁后,由刀子手实施阉割,断子绝孙,不能留下祸根,然后发配到西北等地区做奴仆。

阉人身体被摧残,心理上被扭曲,一生活在阴影里。他们没有后代,没有财产,没有自由,形同鸡肋傀儡与行尸走肉。

实际上,由于古代技术水平和卫生条件不足,监狱环境恶劣,加上犯人的死活也不会过于关照,因此没有活到16岁或阉割期间死了的很多。 那些侥幸活下来的犯人,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分为三等流刑,等稍微恢复,养好伤口之后,就被遣送到各地,限定具体地址和自由。

在热播电视剧《延禧攻略》《如懿传》中,就有部分表现。这部分囚犯没有被赦免的可能,就是赦免了也没有生活能力,可以说是一生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体质不好的,走到半道上就死了。

如果是女性,人生境遇就会更惨了。犯人勉强到了发配地点,不是累死就是被主人打死,能够善终者很少,这种黑暗与无助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惨无人道。

秦右史,原创通俗历史,专注民间文化。


秦右史


古人的创造力真令人叹为观止,据我听说过的刑罚,最让人毛骨悚然的要算凌迟、脱衣之刑、梳洗之刑。其他的滴水刑、炮烙之刑、人彘、骨醉无不表现出古人的非凡想象力。至于阉流刑,我想并不比凌迟要仁慈多少。

阉流刑,即阉刑与流刑的结合体。

阉刑即阉割之刑,又称宫刑,此刑不仅指对男性阉割去势,亦指对女性进行幽闭。



关于阉割,在我国已是源远流长,据资料显示,最早的阉割可追溯到商朝,至于女性的幽闭则多以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两者目的只为令受刑者丧失生育能力。在古代,丧失生育能力给人带来的伤害仅次于死,所以阉刑被视为次于死刑的刑罚。但阉刑在精神上给人带来的伤害却是无法言喻的,汉朝时的史学家司马迁因触怒汉武帝被处以宫刑,据其后来所言:“行莫丑于辱先,而垢莫大于宫刑”,意思是最丑恶的行为莫过于侮辱先人,最耻辱的伤害莫过于遭受宫刑。

而阉流刑就是在遭受宫刑的痛苦上更加一层,即犯人受到宫刑后,又被流放于荒野边疆,古代的流放之地一般为南边的烟障之地或漠北苦寒之地。清朝时,流刑与笞刑、杖刑、徒刑、死刑被列为“正刑”,而流刑又根据里程细分为三等流刑,具体为2000里、2500里和3000里路程。流刑一般根据受刑者所在地进行流放,比如南方的流放于漠北苦寒之地,北方的流放于烟障之地,即便受刑之人穿过迢迢山水,但很多到了目的地便因水土不服,气候缘故客死他乡。



不过因为古代的医学技术有限,即便到了明朝,受过阉割的死亡率依然达到20%,比如天顺年间,太监阮让精选一片多俘虏苗童阉割,意欲献进宫里,不想短时间内这批儿童因感染病死三百多人。

所以阉流刑很多时候应该是多此一举,一来很多烦人受到宫刑后早万念俱灰,毫无求生欲望,便一死求解脱。二来很多人受刑后便感染而死。所以后来的流刑,大抵也是用不到了。


微影悼红


其实从字面上的意思还是挺容易理解的,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最普遍的拆字法,阉即阉割,流即流放,刑即刑罚,连起来就是阉割之后流放的刑罚,就拆开来说无论是阉割还是流放在古代都是比较残忍的刑罚,而清朝时把两种放在一起恶劣程度已经不亚于什么凌迟、炮烙等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了。



就拿阉割来说,在古代也叫宫刑,一般是进宫的太监为了混一口饭吃才会被逼着去干的事情,要不然谁不想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要去当那不男不女的太监呢?所以阉割至少是对人性的一种侮辱,但是这种特殊的刑罚只是对男人用的吗?不是,女人也是可以用的,这就有点闻所未闻了,女人也有阉割的刑罚?



话是这么说的:如此刑罚不只是对男性阉割去势,也是对女性进行幽闭,男性的方法就不用多说了,处理女性方法就是用木棍敲击下身直到失去生育能力为止,其实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所以对人体的伤害是很大的,这些受刑的人经常会因为伤口处理的不好感染发炎而死,一般来说行刑的人都是技艺精湛的人,但是那时候的消毒手段毕竟有限。



而进行了阉割之后就是流放了,流放其实也是很严重的刑罚,因为两点,第一流放的地方很遥远,第二流放去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当苦力,遥远的地方的有两三千里,很多人在路上就差不多了,有些壮汉即使可以熬过路上的艰苦,但是去了当苦力也很难活下来,所以被流放的人几乎都是九死一生,比起斩首这样直接了当的刑罚,阉流刑就死故意折磨人。


史中醉


直接把命根子割掉,受刑人手脚脖子都被套上铁链,难以挣扎十分痛苦





苗人凤18


总是利用怀孕流产怀孕来达到犯罪免于刑罚的目的,看似逃脱了法律制裁,实际上不光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一生。用那句话来说就是,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总去流产堕胎,是会遭报应的!


咯楼351


阉刑就是汉朝就实施过的宫刑,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就是被汉武帝下令实施了宫刑的,宫刑就是将人的生殖器割除的一种刑罚,这是一种相对于死刑而言更轻的刑罚。这种刑罚与现在韩国的化学阉割的刑罚性质差不多。流刑就是流放,早在秦朝就有了。两种刑罚都是比较文明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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