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车改装、拘留罚款没商量——长春交警双阳大队4月17日查获一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2019年4月17日上午10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公路巡逻分队民警在双阳区双明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PXXX8重型仓栅式货车有违法改装的嫌疑。民警遂将该车拦截,并依法进行检查。面对民警的盘问,该车驾驶人王某始终"顾左右而言他",不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意识到该男子很可能涉嫌其他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遂现场控制王某。随后经公安系统查询,王某并不是在逃人员、也没有前科劣迹,之所以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是因为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数据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十一项、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数据,被处以十五日以内拘留并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机动车原有技术数据,同时暂扣其驾驶的车辆。目前王某已被送至长春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无证驾驶车改装、拘留罚款没商量——长春交警双阳大队4月17日查获一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无证驾驶车改装、拘留罚款没商量——长春交警双阳大队4月17日查获一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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