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車改裝、拘留罰款沒商量——長春交警雙陽大隊4月17日查獲一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2019年4月17日上午10時3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三中隊公路巡邏分隊民警在雙陽區雙明公路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APXXX8重型倉柵式貨車有違法改裝的嫌疑。民警遂將該車攔截,並依法進行檢查。面對民警的盤問,該車駕駛人王某始終"顧左右而言他",不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民警意識到該男子很可能涉嫌其他違法甚至犯罪行為,遂現場控制王某。隨後經公安系統查詢,王某並不是在逃人員、也沒有前科劣跡,之所以不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是因為他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證據面前,王某最終承認其無證駕駛機動車且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技術數據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九條、《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十一項、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之規定,王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及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技術數據,被處以十五日以內拘留並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限期恢復機動車原有技術數據,同時暫扣其駕駛的車輛。目前王某已被送至長春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無證駕駛車改裝、拘留罰款沒商量——長春交警雙陽大隊4月17日查獲一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無證駕駛車改裝、拘留罰款沒商量——長春交警雙陽大隊4月17日查獲一無證駕駛機動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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