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人在線簽名聲援劉強東案的明尼蘇達大學學生劉靜瑤,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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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網上已經有起訴書的全文中文翻譯版了,如果你沒讀過也就算了,如果讀過了卻依然相信劉是無辜的就非常令人費解了。

雖然起訴書是從女方的角度寫的,但是因為是嚴肅的法律文件,其中的許多陳述都是有基礎的不能亂編。最關鍵的幾個事實是有證人證據的,許多網友還在編些流言來詆譭女生就很不應該了。

第一,女生是姚其湧讓崔教授以表彰志願者的名義被邀請去酒局的,這個事實可以被佐證,律師不會編。也就是說女生幾乎就是被騙去的,所以請不要再質疑女生為何要參加晚宴。

第二,飯後女生被劉的車拉去劉的房子,後在女生的強烈要求下送她回公寓。其中劉粗暴地拉扯她進車,並在車內不顧她的抗議下亂摸,起訴書提到這些有司機作證。

第三,女生事後發微信給朋友讓他想辦法把劉弄走,其友主動報警,在警察來了銬住劉後女生告訴警察她沒事讓劉走,不願指控劉強姦,這些都有警方視頻證據。

就憑這幾點,所有的陰謀論都很難成立。說女方主動勾引劉不僅完全沒有任何根據,而且也和她後來的表現完全不合。如果是女方設局,她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床事後立刻給朋友發微信告知這種丟臉的事。如果為了設計讓朋友來作見證,她就沒有理由在第一次警察來時放過劉。既然做了局,要麼把事弄大,當場讓警察逮捕劉,要麼留下照片視頻等證據以私下要挾。

在起訴書裡提到姚其湧答應以後給這個女生在其公司工作實習的機會,顯然女生不願也不敢得罪這些商業大佬。這是她面對劉軟弱的根源。因為不願意得罪劉、不能跟他撕破臉皮,於是被劉一步步進逼入室,甚至在警察第一次來時幾乎已經把劉銬起來了,她還是怕事而跟警察說謊放過了劉。這個行為是劉刑事案件流產的一大主因。按照女生的說法是因為害怕劉的報復,這個說法的確可以完全合理地解釋前前後後的一切。她一直相信劉在國內有極大的權勢,不僅鬧翻臉對其以後的工作不利,也擔心其父母會遭到打擊報復。這個想法雖幼稚,但的確合理。

不少人相信女方做了局來陷害劉強東、或者說她有一定的自願,最常引用的一點就是,如果女方不願意的話,為何會讓劉進入她的公寓?我在這裡針對這個疑問作一個討論。

根據美國的統計,大約70%的強姦案都是女方認識的人實施的。為何會如此?因為熟人比陌生人更難防範。如果一個陌生人出現在一個女性身後跟隨或有肢體接觸,一般女性會很警覺地防範,危險情況下可以高喊救命或報警。而若是熟人跟著呢?情況完全不一樣。

首先女人不會假設熟人會對其不軌甚或實施強姦,畢竟是熟人,即使其行為過分,你也會覺得我都認識他,他還能對我強姦不成?

第二,熟人如果對一個女人有騷擾動作,她一般只會是用言語拒絕,而不是高喊救命或報警。如果遇到一個很不要臉的朋友非要跟著你去你的房間,除非你撕破臉皮,否則還真不易擺脫。他完全可以說我就進去喝口水、進去看看你的房間、送你到門口就走等等藉口跟著,你能為這事報警嗎?而且因為是認識的人,你有時也不忍因為一點不軌就把事情鬧大。

第三,一旦他進了女人的房間,女人就更難把他趕出去。他要是厚著臉皮就是賴著不走你能怎麼辦?在什麼事還都沒有發生之前你也不可能去報警吧?

在劉強東這件案子裡,這個女生面對的顯然就是這種情況。比熟人更糟糕的是,由於劉的權勢使得她不願得罪劉,也就是說很難拉下臉來跟劉鬧翻。讓劉進入她房間的確是她犯下的最大錯誤,可能跟她當時酒後不夠清醒有關,但我覺得主要還是她太懦弱、害怕跟劉鬧翻。但是在不撕破臉皮的情況下,她其實自始至終都沒有很好的辦法擺脫劉。下車後劉拉著她的臂膀幾乎肯定是被裹挾著一起進入她公寓,而她能會為此在那麼晚的時候喊救命不成?誰會願意鬧出很大的動靜?何況那時她很可能根本沒有料到會被劉強姦。

整個事件至少從女方的說法裡是沒有任何自信矛盾的地方。

最近網上還出現了一種非常無恥的辯護角度:一個女人如果不願意,男人是很難插入強姦成功的。為什麼說這種辯護無恥呢?如果從某種生理角度來說可能的確有這個可能,但是這種辯護完全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許多女人在抗拒到一定程度後往往會因為各種因素而放棄抵抗。最常見的是恐懼遭到男人更嚴重的傷害甚或是生命危險,或者是恐懼遭到報復,或者是害怕事情鬧大被人恥笑而不敢繼續抵抗,等等。如果僅僅因為女人沒有一直抵抗到底就不算強姦的話,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強姦案都不可能判罪了。為了替劉辯解而用這個方式真的很無恥。

最後預測一下這個事件的走向。根據美國許多這樣的案例的結果,我相信,最可能的結局就是劉及京東和這個女生達成一個和解協議,賠償一筆不會公開的金額。女生的證據很多,我相信劉的律師肯定會建議他達成和解以避免進入庭審。不論從其名譽傷害的角度還是其官司打贏的概率來看,賠錢幾乎是肯定的,花錢消災是個很不壞的結果了。因為即使律師能夠在女方陳述中找到一些漏洞,只要不是致命的,基本上劉沒有多少勝算。


聽我說完好吧


女方的基本情況是:劉靜堯,女,明尼蘇達大學本科生,21歲,國籍,中國中部某省,已於2018年秋天退學接受治療與心理指導,這是網上公開的。沒公開的,據說家境不錯,從小就是乖乖女,比較上進。劉強東就不用介紹了。

這次劉靜堯在當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萬美元,且同意公開身份。有幾點需要說明,女生這次同意公開且民事法庭訴訟,說明了要還原真相與事實,在美國民事訴訟比刑事訴訟標準低,另外五萬美元只是一個數字,表明打這場官司錢不是目的!(在美國打性騷擾官司的賠償幾千萬美元的很多,何況強姦,大家可以去搜),美國刑事訴訟及調查標準很高,這種要第三方的直接證據,如人證,物證,科技權威鑑定,身體傷害等等……

美國打刑事官司很麻煩,泰森強姦案能定下來,因為有很直接的證據,即使花了很多錢(破產),也只能刑期少點,取得諒解,辛普森殺妻案因為不能法庭判定,即使動機,過程,結果都是他無疑,但是證據鏈條上血液保管不當不能作為證據(當然陪審團也問題很大,全是黑人,且辛普森錢多)。

明尼蘇達案件本身肯定會還原,這裡不做評價!但是在國內幾乎所有媒體及所謂的大V幾乎都要麼蜻蜓點水,要麼一邊倒,要麼根本就是混淆視聽!反倒是很多小的自媒體提出疑問與對真相的一些發掘。這不能不說,所謂的無冕之王,社會次序的監督者,在金錢及潛規則下,孱弱的像一隻太監。一個社會的良知按金錢及交情定價或展開時,這個社會也很操蛋了。


崴微味110嗎


這本身就是一出精心謀劃的陰謀,其目的就是要做垮做掉京東,對準的絕非劉強東個人。劉強東若要玩女人,需要到美國去玩麼?更何況奶茶不曾離其左右!再說,已二十歲的女性,僅從社會經驗看,就已十分成熟。再說,如此開放的情亂世界,保不齊劉女已閱人無數,那有什麼強姦一說?劉強東讓其成為鄧文迪笫二,是想與其長期廝守且肯定有承諾,至於女人提了什麼條件,不得而知,肯定的是,絕對提出了條件。有條件的性活動這叫交易,能是強姦麼?這樁豔案,一枚有了逢的蛋,被人擺在了蒼蠅必飛過的地方,蛋無辜,蒼蠅亦無辜,都被擺蛋人設計了,也叫做自作自受吧!這事會沒完沒了,錢是觶決不了啦。不信,走著焦,解圍者,唯劉女父母矣。


18608颯颯瀟雨


強東先生不應該,明尼蘇達跟頭栽,

強姦美女大學生,網上曝光事實在!

我本強東鐵粉絲,竟被事實辣眼睛,

鋪天蓋地都知道,藏在心裡理不清!

對待強東好印象,他的兄弟概念響,

不讓員工來下崗,感動人心響噹噹!

自從出了這個事,我也希望女方讓,

京東已成大樹涼,多少員工找希望!

前段時間九九六,發現問題心發涼,

工作時間實在長,再多辯解也荒唐!

法定工作八小時,超過時限規定製,

員工是否願意做,加班費用可遲遲?

個人意志強要求,十二小時事實留,

要是沒有加班費,道聲呵呵難長久!

社會主義法治建,都有規定牆上佔,

資本國家也不敢,說的實在太大膽!

原本說的共發展,現在淘汰性價砍,

前後矛盾都在看,真實面目出廬山!

人在世上處處險,強東連續觸紅線,

但願強東能改變,人間晚霞紅燦燦!


話說山東頻道


中國沒少小人,沒少幸災樂禍的人,中國也不少窮人仇富心態,更是少不了一幫傻逼,聽風就是雨,中國少不了,見一顆黑痣就黑全身的人!我不支持劉強東,我也不踩劉強東,我也不支持配酒女,但也不同情她!

劉強東,一個從小能夠有志氣,而且能以高考狀元身份進入中國人大讀書,而且一直都是學生幹部,也是學生會主席,其智商,自制力,情商不是噴子能夠理解和體會得到的,一個能夠知恩圖報,回報家鄉的人,其情其義不會太差。

聽風就是雨,這種沒有判斷的人,所謂的謾罵,聲援,都只不過是網絡噴子無知的洩憤而已!因為我們並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沒有必要痛打落水狗,況且劉強東並沒有無惡不作的人,網絡所謂的京東黑社會集團,這種邪惡的人,這種邪惡的心態,永遠不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我記得我們外婆講過,當初我家土改被抄家時,也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想把我們家置於死地,巴不得我們沒飯吃,但是那些都是窮人,他們可以不勞而獲,得到了他們一直痛恨的富人的東西,他們終於揚眉吐氣,他們終於可以看到富人一敗塗地。但是,窮人永遠是窮人,幾十年過去了,他們依然是窮人,依然是領取國家的扶貧,依然是不勞而獲。而我們,雖然被改得一乾二淨,但是現在我們還是富人。

相信,劉強東,一路走來並不容易,遇見的事情也能夠邁過去,時間會證明一切,哪怕錯誤,能夠站起來就是強者,笑話別人噴子永遠都是個笑話!

劉強東加油,京東加油!


森海百存


我想說自始至終都是陰謀,國人醒醒吧,京東老闆至於強姦女人嗎?我從來不相信這是事實,即使變成事實,也是誣陷,這是美國🇺🇸豬🐷在搞我們中國高科技企業,用中國人搞中國人,這招實在是高啊,如果真有事,還會放人出來嗎,美國🇺🇸豬🐷先搞我們中興通訊,罰款10億美元,再搞京東,再抓孟晚舟搞華為,500人支持所謂受害者,那就是支持美國人搞中國人,500人是什麼人,瞭解事情真相嗎,真可悲,建議頭條編輯寫點有用的吧,不要在誤導吃瓜群眾了,寫的越多傷害我們同胞的就越深,小編們沒什麼寫的,就寫點科普的吧,奉勸國人們可長點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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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申援明尼蘇達大學學生劉靜瑤是明智之舉,正義之舉,舉雙手贊成。

事實不用在贅訴,強子已有負於家人,過程起述書也寫得明明白白,這裡要表明的是觀點是作為企業家精英常以導師示人的強子這次卻有點敢做不敢當,先抵賴,無賴可抵後再摭摭掩掩地對不起家人?始終沒有直面的勇氣,始終沒有誠懇解決問題的態度,也從不想想被傷害的小女子單薄瘦弱,如何能承受生理心理的巨大創傷,如何能承受社會給予的巨大壓力與挑戰。

小女子起訴了,義無反顧,無所畏懼,大膽地公佈了自己的姓名,劉靜瑤。雖然是弱對強,雖然是個人對集體,但追求的是法理,是公正,維護的是尊嚴,是權利。無論結果如何,行為本身就值得點贊,瘦瘦小小的弱女子,變得剛強。

現今社會,當物慾橫流,權利失控,小女子們又或求學或工作,活躍於各色人等之間,於是各種強姦性搔撓就頻頻發生,始於男人的優勢,終於女人的拒絕,或離開,或起訴。多選擇離開,好象是保護了自己,實則保護了男人,保護縱容了惡。一個受害者離開了,作惡者會選擇另一個目標,邪惡不會自己束手,只會變本加厲,肆無忌憚。

我不指責弱者,她們受了傷害,付出了代價,但我更支持強者,像劉靜瑤一樣的強者,為自己討還公道,也讓惡在法理與社會聲討中遁逃。

社會本就複雜,喑礁與險灘難以避免,希望弱女子在前行的暗夜能看到遠景的光明與美好。

聲援劉靜瑤。


凌晨兩點靜悄悄


我非常支持這個女孩,從昨天到今天,一直被章澤天水軍痛罵,她的水軍告訴我,強姦犯又怎麼樣,只要有錢就好了。一定要我承認章漂亮不然就攻擊我,我簡直驚呆了,劉強東老婆到底是作為什麼而存在,她是公眾人物,卻用這樣不良思想去影響了諸多的中國女孩,讓女孩們找個道德上有缺陷的男人依附,然後不工作在網上買水軍洗白白。我見了一些很小的女孩子,她們踴躍的找有錢人,對工作無所謂。這些影響太惡劣了。人們怎麼可以為了金錢而罔顧道德上缺陷。還記得一個拜占庭的王后,為了爭奪王位殺了自己的兒子,後來她打算用錢收買人心,而群眾對她道德上缺陷深惡痛絕,從跳水的擔夫到貴族,也無法認可這位殺子的王后。劉強東有錢,可是他竟然強姦了還瘋狂洗白,他老婆在網上對於一些說實話的群眾採取了用水軍肆無忌憚的攻擊,簡直沒有人性。品差而行不遠,還記得之前參加一些高管會議,大家都在議論京東快倒閉了,想來倒閉了也是大快人心。


爆炸的毒辣椒


1若換作馬雲任正非王健林,我倒是堅決堅定堅持相信他們,因為,他們沒有前科。離過婚的男人,至少證明一件事:他未能寬容他的前妻——一個女人。2京.東,說明當初,他與前妻感情多麼美好而金堅,才會以二人之名起名“京.東”。3從現任奶茶妹(對不起我一時想不起她名字)看,劉強東對年輕大學生熟門熟路、駕輕就熟。4劉身邊的朋友。近墨者至少得灰,我不相信那天與劉強東同桌的人有多正派,他們是推波助瀾、與劉同夥的嫌疑。至少,身為成年男人,當時情況下,應當想到事情的發展趨勢。凡正派正經男人,應當出言出行明確制止,哪怕得罪劉強東。而反觀全程,沒有,沒有一個“正”人。5由此證明,那一堆人,都不是“好”人。5強不強姦現不知道,兩相情願也說不定,但你只跟我說:送入女生公寓之前的一切行為算怎麼回事?有必要自己親自送一女的回家?你老婆知道嗎?她同意了?同意你醉意朦朧半夜送一美女大學生上樓回家?你如果有事前請示老婆的信息或語音我就信你,信你送入她室後,被強姦。6這女的沒有女閨蜜,竟然帶一個男的去赴飯局?你說劉強東們騙你說是“感恩回饋志願者的飯局”?那你行前沒有聯繫其他志願者?女志願者呢?你就沒想到與“志願者們”結伴同往?我怎麼會第一時間想到找她們一起去呢?並且我還會想:如果她們不去,我也不去。7你小小年紀竟然敢在一桌15個男人中吃飯?還敢喝酒(你說是被要求被逼)?此時,你不覺得處在狼群之中嗎?腦子呢?書呢?哪兒去了?8你爸媽生了個女雄——女英雄!視死如歸,不怕犧牲,不怕被騙,不怕強姦,誓與世間淫穢男人、黑惡奸邪比高低,佩服!8男邪女賤,蛇鼠一窩,半斤八兩。


鄭詩琪88


這件事,有幾點我想各位應該明白:

一、從事件環境來看,美國求學,女生公寓,報警。我想作為在陌生環境下有經歷的都知道,陌生環境下很少有人去放膽做違法的事,到是這女主公寓是自己最熟悉的,於是變成第一現場。那多女孩為啥偏偏這一個,也許女主本是幹這行的,男方能進公寓肯定不是強行,肯定有預約,有女方應許,不然怎麼知道女方住處?女方碰瓷男方有很大可能。

二、從女方背景看,學業也就是個本科,並不是非常優質,在國外並不是以真正以求知去美國,至於其他不便多說。但出自中部那個省,各位都曉得,中部那個省的女的特別精,像什麼波的女主?還有什麼碗的女主,她們可是吃人的,這不是個例,多次公開社會熱事件背後女主盡出自哪裡,此女主多有碰瓷,訛詐嫌疑。

三、從前後兩次起訴看,第一次為啥不是刑事?想必案件有女方操作行為,肯定不是男方單方面強制行為,不然刑事訴訟撤不了。目前有民事訴訟,究竟是為了賠錢?還是為了其他?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刑事到民事,可見在第三方執法上本案性質沒有那嚴重,不知是男方證據足?還是女方訛詐成分足?

總結分析: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男方住處或者服務場所,女方肯定不會這明目訛詐。

啟示:男人嫖要在自己陣地或者專業服務陣地,女人的房不能隨便進,進的心甘情願是愛情,進的心滿意足是交易,進的不清不楚是訛詐,進的滿腔怒火是案情。

總之,無論商場還是情場,不可不防,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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