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拐卖儿童、残害儿童,这种情况怎么杜绝?

史前大蟑螂


要想杜绝人贩子拐卖儿童,残害儿童,一是要从法律上予以严惩,哪怕不是死刑也一定要是十几二十几年以上的刑法;二是要从源头抓起,将收买儿童的买方与人贩子同罪论处,同罪同罚。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在我们小时候,不论是上学,还是晚上在院里玩,哪有家长在旁边看着,都是撒手不管什么时候玩够了什么时候回家。现在,我想没有那个家长还敢这样的了,这一切都原至人贩子的猖獗。人贩子贩卖儿童的驱动力无非是利益,无非就是钱,他们将诱拐的儿童,偷盗的婴儿,卖给那些想要孩子的家庭,卖给乞丐集团以此牟利,他们的行径人神共愤,天诛地灭。所以,从源头抓起让人贩子没有了利益,再加上严酷的刑法,虽然不能说杜绝人贩子,毕竟什么时候都有铤而走险的人,但最起码能减少人贩子拐卖儿童犯罪的发生。

把收买儿童的买家与人贩子同罪共罚,以死刑为标准,还判死刑的必须判死刑,决不能手软。如果达不到死刑标准的,建议在内蒙,新疆等沙漠建立专门关押人贩子和收买儿童的监狱,让他们永远就在那里植树造林,改善沙漠生态环境,也算是赎罪吧。


懂知识的小胖子


你信不信有不怕死这么一说,你信不信有见到死才怕死而见不到死就不怕死这么一说。

所以用死亡威慑犯罪分子就有可能导致他会穷凶极恶孤注一掷,就像盗窃一部手机如果是死罪,就会顺带把人也给宰了,必要时手机也会毁了。

虽然数量会少,但是质量会长。两者相抵没有变化。

所以永远都会犯罪。永远都会有警察。永远都会有“适当”的惩罚和预防机制。

但从贫富差距来说,公平是人类的追求,但是不是“不公平”就不是人类的追求?你可以想象全天下的人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完全相同完全一样的会怎样,人会觉得活着毫无意义。

所以将底限和上限控制好,让人类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进行活动,才是人类的唯一出路。当然这不仅仅包括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而是包括人类所能触及到的各方各面。


思考得猪


在老百姓的认知中,人贩子拐卖儿童、残害儿童,这是最大悲哀,最不能害忍的事,其次是制造假药品(包括假保健品)、假食品,这些比黑恶势力,行欺诈骗更让人深恶痛绝。

怎样杜绝拐卖儿童、残害儿童?除了家长要提高保护意识,学校、社会要加强防范,发动群众大面积监督、检举揭发,国家法律严厉打击这些基本方法外,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要从根本上杜绝,现实恐怕很难。那些拐卖儿童、残害儿童和制造假药假食品的坏人,为了赚到暴利,拿别人的家庭幸福作儿戏,拿儿童生命和它人生命当草芥,真是人性丧失,万恶不赦!有良知的人们都会呼吁:对于这样一批人渣,国家法律应该零容忍,见一个抓一个杀一个,还社会一个清平世界。


钱德铸


一,重典,凡是拐卖儿童的畜牲,不论男女老少,情节严重与否,一律斩立决。二,凡参于儿童买卖之人,皆以拐卖人口罪论处,重罚,重判,直至极刑。三,连座,对知情不报者,包庇,纵容者一律视同拐卖人口罪论处,从重,从快,从严处置。四加大宣传力度,在执行对拐卖人口罪犯时,开宣判大会,电视,网络直播,一个都不能少。让人人知道:但敢拐卖儿童者必死路一条,永世不得超生。


张国富150139119


人贩子拐卖儿童,残害儿童,该怎样杜绝。。

我想了很多,我说一下我个人观点。

第一

人贩子必须死刑。死刑只是送他们去地狱,至于怎么投胎那是阎王说了算。

第二

切断买家利益链,有句话说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首先 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明白购买拐卖儿童的危害 后果。同时简化收养儿童的手续,很多人可能就因为收养孤儿手续太麻烦,进而选择拐卖的。

设置奖励制度,可能有的朋友会问啥奖励制度。

重奖那些为了保护孩子,勇于制止人贩子作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人民群众

再就是,有些人买了孩子,主动像公安机关报告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应当给予奖励。。。奖励不应当只限于物质,更多的是要满足当事人收养孩子的愿望。

再就是必须加大对买家的处罚力度。你既然敢买,我就让你倾家当产。罚金我个人建议,罚就罚他一个孩子18年的抚养费。。

让这些人明白,与其冒险购买拐卖儿童,还不如老老实实收养。

第三

斩断买家利益链,怎样防止孩子收到伤害。

一个幼小的心灵一旦受到伤害,伴随她的是一生的噩梦。。。

除了加大宣传利度 ,斩断买家利益链。还要人贩子明白,你拐卖了儿童。。只要不伤害他,主动投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 ,就应当从轻处罚。

至于怎么处罚,我给我个人建议,让他在监狱服刑的同时让他

总结一下:都有什么样的拐卖方法

什么样的孩子更容易上当

那些地方孩子单独去不安全

什么样的人更容易博得孩子的信任。。。等

根据嫌疑人的总结 有针对性的加强孩子 老师

家长的安全教育。。。。就像古人说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总之 人贩子拐卖的方法不断更新 防拐策略也要时时跟上。。。

防患于未然。。。。


SAS6626


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也就是说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拐卖妇女儿童的重灾区,多数是贫困地区。建议各乡镇,村委会街道社区,对自己管辖区内的居民家庭情况要进行不断的摸底排查,对辖区居民人口状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谁家有来路不明的孩子和女人,一定要搞清楚来源,发现有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立刻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解救和处理!村干部和社区领导一定责任到人,认真负起责任,切不可装聋作哑,对于有失查行为的干部,一定要严加处理,对于提供线索的群众也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只有让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失去了市场,让这种行为无处藏身,充分的暴露在阳光下,才能杜绝这种犯罪的发生。


刍尔


怎么杜绝拐卖儿童并不是一个死刑,一个无期徒刑,能杜绝拐卖儿童的,他是一个系统打击犯罪的过程,都是为了保护儿童的成长,我们先看看传染病是怎么传染的,1传染源,2传播途径3易感人群,我们知道怎么防止传染病传染,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我们不妨用防止传染病的方法保护被拐儿童,

首先是保护儿童,对人贩子打击,对在商场,家附近学校拐走儿童的人贩子,判2~5年徒刑,对于盗抢儿童的判5——10年徒刑,还有一种就是残害儿童,判10年到死刑,人贩子残害儿童时他要考虑考虑了。

再有切断传播途径,建立收养制度,生孩子随便送人,不经过民政部门收养,判重刑,村里,社区建立奖励机制,谁家有来路不明的孩子,举报机制,一旦查实给

于奖励村里社区建立查房访机制如果有贩卖儿童的,追究领导责任,多方面切断贩卖儿童的途径。

最重要的是第三点,也是我要说的,保护易感人群,对买儿童的人(个人或者夫妻),一律死刑,而且没有二审,有的人说你这么说不对,买儿童的也为了保护儿童,错错错,买儿童的才是贩卖儿童的罪魁祸首。

人贩子是怎么找到要买儿童的人,怎么联系的,是这样的,买儿童的夫妻放出话,看谁家有不要的孩子,我想收养一个,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都帮忙打听,过几天,来了一个人,说我们村里有一个人家,生了一个孩子,养不起想送人,这夫妻赶紧说我们要,来人说这要给人家点补偿,行啊,来人说,你去XX火车站,有一个妇女给你一个孩子,说上厕所,就不回来了,你就把孩子抱回来了,对別人也这么说,其实怎么回事都明白,再有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并不会残害儿童,他卖的时候儿童是健康的,如果卖给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就会把孩子打残,出去乞讨,你说买儿童的人该死不该死,


哈密瓜178274387


1.人贩子不管你拐了几个孩子都必须死刑,因为每当卖掉一个孩子的时候都是一个家庭破碎的开始,试想一下如果你自己的孩子被拐了,你会恨不恨?

2.完善中国刑法量刑标准,只要刑法严重我想肯定就不会有人在以身试法!

3.在源头抓起,中国重点买卖妇女儿童的重点山区,城区展开排查一一记录在案,及时知晓拐卖动向。

4.买家方面,俗话说得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妇女儿童罪也得加入刑法还要严重量刑。

人贩子是最可恨,真的是让人恨得牙根痒痒!让我们一起铸成人墙,人贩子无处可逃,每抓住一个人贩子就有可能挽回5-15个家庭!


快来鼓掌


不能老祈盼法律能做什么!且不说法律定得严不严厉,法律永远是事后才有用的!而且法律也不能包含所有,法律也大不过道德人性!有些事就该有在法律之外执行的道理!

抓到“人贩子"应公开审判,让那些受害的家长去决定其命运吧!对这些没有天良的“人"是不能用条令去衡量对其的惩罚的!罪犯本人一定要死!一定要其交代出前后(上下家)关系以换取其直系家属不受惩罚!交待一个换其子女,再而配偶,再而其父母……他们令别人家破人亡!惩罚应该是相对应的!

我从不相信毒贩的家属是会不知情的!(其它很多犯罪是不会重复的,甚至有偶然性)拐卖人口的犯罪绝对是重复犯罪的!(假如我拐了一个小孩我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买家的!)“人贩子"的家人一定要一并对待的!

买家应该是罪恶的源头!不管他买回去是做“儿女"还是做别的……我想问一句:现在的人怎么了???说到吃鱼翅还会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为什么说到“杀害家庭"就还要讨论罪犯的该不该杀?!!!买家也是主犯!更要杀!

想想万一是您自己家丢了孩子……父我不敢想象)不要再在这说什么法治了!人心,民心才是最高的法!抓到了就要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怨!!!


旭仔1228


逮住人贩子必须重判无期不得减刑,死刑不得缓刑。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家连罚带判,不得缓刑。人贩子太可恶深悟痛绝买家同样在纵容人贩子不能原谅。一个孩子的丢失给家人造成无法迷补的伤害,父母几十年倾家荡产只为找到丢失的孩子,颠簸流漓,有的父母甚至不堪重负没等到孩子回来带着遗憾,带着心头的痛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能走的冥目吗?即使孩子那一天找回来了,可孩子丢失的童年丢失的最宝贵的父母陪伴的黄金期能找回来吗?一个孩子的丢失伤害得是几代人,所以必须要严判重判连买家一并严惩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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