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可是曾经签过协议断绝关系,子女能拒绝吗?

段德顺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目前我国法律并不认可这种“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所以你们曾经签署过的上述协议是无效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归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你的母亲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利要求你支付赡养费。

如果你拒不支付赡养费,你的母亲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你要求支付,法院经过审理肯定会支持你母亲的诉讼请求。至于给付的赡养费的数额,如果你和你母亲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你们母子二人的个人情况酌情确定。

虽然不知道你为何要和你母亲断绝母子关系,但还是希望你能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榨汁小二郎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人未死,钱却没了,这就是偏心农村老人落得的下场!


人活着有无尊严,全在于自己,本身都不顾的老人,最终都会凄凉地收场。

虽然冷冰冰的法律支持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失去了亲情的关爱,颜面扫地,苟且活下去还有多大的意义。

把自己吐出去的口水硬生生地重新吞下去,这样的人,不仅不值得同情,还有点让人恶心!

人活一世最好少夸大话,不做绝事,本来是一个衣食无愁幸福的晚年,如今却落到比孤寡老人都不如的地步,真是可怜可恨!



父子无隔夜之仇,母女也是一样,为了给后代做个榜样,还是冰释前嫌,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吧!


五音山人1


母亲什么时候要求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子女都应该义无反顾的去承担。因为作为人家的子女,父母有生育之恩,作为有人性,有品德人必须坚守做人的底线,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是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的。


这里说的,有一份与父母签订的断绝关系的协议,我觉得这个协议就犹如一张废纸。不会有什么法律效应的。浓浓的血缘亲情从法律上不允许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从道义上来讲儿女们也有赡养父母们的责任,也就是说,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
于情于法都是应该承担的。可能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可能父母与子女之间有很大的误会以及矛盾,但是这些都不能伤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也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借口。我认为在赡养父母上,子女不能拒绝。


伊春美食美客


虽然你与母亲签订过协议声明断绝母女关系,但你与母亲二人是亲生母女,乃是“自然血亲”,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除因死亡而终止外,不能人为地解除。

所以像类似于《父子关系断绝声明》、《母女断绝关系协议》等文件从法律角度讲是自始无效的。并且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子女对其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你的母亲被认定的确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那她起诉你支付赡养费,的确是有法律依据的,你是不能拒绝支付的。


东友律师事务所


依我之见:依法子女是不能拒绝父母支付‘’赡养费‘’的要求。

为什么父母与子女间已签署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子女仍须履行赡养义务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律的该条规定了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A,即父母生育了子女就必须依法从其出生至成年人(十八岁或能独立生活十六周岁)抚养和教育,供其吃穿健康成长,并让其在此期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及其尽力让其接受其他教育(家庭管教丶职业教育、高中教育)。B,即子女成年后对年老体弱的父母在物质上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精神上慰籍丶生活上照料尽最大努力让辛苦操劳一辈子的父母安度晚年。从上所述,法律以冷冰冰的语言陈述了人类延续几年的真理:父母必须养育子女,子女必须赡养父母。

二,那么,案例中所述母与子女之间己签署解除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否解除母子女关系后子女仍须赡养母亲的义务呢?依我之见:答案是肯定的,解除父母与子女关系协议无效,子女仍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理由如下:

A,从法律学的角度分析,参与社会生话的各个主体,基于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丶职责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主体的权利,以及必须遵守的义务。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和正常和谐运转,对各参与主体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子女赡养抚助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而非权利可以放弃,所以,从法理上那怕父母与子女签署了解除母子(女)关系,赡养母亲的义务仍须履行。

B,《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之间签署法律禁止性的协议和放弃应尽法律义务的协议无效。‘’子女有赡养抚助父母的义务‘’,而本案例中,如果子女以与母亲签署了解除母子女关系为由而拒绝赡养母亲,该解除母子女关系协议自始无效,因为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以‘’规避‘’应履行的法定赡养义务,所以,该解除母子女关系协议自开始就无效。

三,如果父母子女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法律会如何对待呢?对于虐待丶遗弃丶出卖未成年子女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分别规定了‘’虐待罪丶遗弃罪‘’等罪名予以刑事制裁以强制每一个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唐先明75443043


1、母子断绝关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母子属于伴随一生的强关系不能断绝关系的,法律不允许的,母子关系又不是夫妻关系,离婚了什么都不是了,谁不认识谁了。

2、即使签订了,事后母亲反悔了,子女一样要赡养老人。

3、父母在子女成年后,父母单方面终止对子女的感情和关系,不属于遗弃子女,扶养义务人家完成了,作为子女不能过多打扰父母,要根据父母要求来,只能慢慢争取,不然也可能会构成侵权,如果子女单方面终止对父母的关系,不履行赡养义务,就是违法的,涉嫌遗弃老人。

4、子女成年后,母亲有权利探视儿子,也可以要求儿子探视,再其被赡养权里面,母亲拒绝儿子探视也可以,但是儿子拒绝母亲探视,或是不探视母亲,就涉嫌遗弃老人了。

父子母子是伴随一生的强关系。

父母有扶养子女到18周岁义务。

子女成年后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而且赡养义务是无条件执行的,即使父母没履行扶养义务,子女也要赡养父母,至于签订的断绝关系协议,不妨碍父母享受被赡养权。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权,几乎没有规避的可能,父母不想扶养子女,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扶养义务和监护人方式来规避,只要协议好家产和监护人,不带孩子的一方还是很自由的,但是赡养老人的义务,无破绽的,单靠一个断绝关系协议书很明显规避不了。

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又是法定义务,还是积极履行吧!


搭配风暴


答案是:不能。理由如下:

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之前有很多人咨询过:有子女想和父母断绝关系的,也有父母想和子女断绝关系的,例如儿子经常在外面赌博,欠了巨额债务,又不孝顺老人,父母想要和这样的儿子断绝亲子关系等等。但是我国法律并不认可亲子关系的断绝,因此即使你们签了断绝关系的协议,在生活上也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双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终止。

法律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除此之外《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因此,母亲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行为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虽然不知道你与母亲之间断绝关系的原因何在,一时冲动?还是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终究是母子,支付赡养费合法合理。


上海维权张律师


很多人都认为,像一些电视剧一样,跟父母断绝关系,甚至签了断绝关系的协议书,那么父母今后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以上是从法律层次讲的,那么从道德层次来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及时他们曾经多么不待人喜欢,但是总归是自己的父母,百善孝为先,在他们老了之时,尽自己的一份心意那也是应该的,父母是自己孩子的最重要老师,你怎么对待你的父母,那么你的孩子以后也会一样对待你的。对父母多点包容更好


a奇葩视界


大家好,这里是解决你身边法律问题的王康律师,以下是我的回答:

法律无法隔断血缘!

道德上无法拒绝赡养父母。

法律也不允许拒绝赡养父母。

具体来看,首先,你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因为生物学上的繁衍而产生的,再怎么着他们都是你的父母,而你是他们的孩子,这个谁都改变不了,哪怕是法律也不行。


其次,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等典故人人皆知,父母是给予我们生命的人,所谓百善孝为先,父母将我们从一个幼小的孩童抚养长大,如今父母老去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我们怎么能够忍心不闻不问?


最后,法律要求我们要赡养父母。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因此,题主说与父母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这个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该协议乃无效协议,所谓无效协议,那就是你们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所以不能拿签订这个协议来免除自己的赡养义务。


这就是王律师的回答,更多法律小知识请关注王律师的头条号和公众号“lawzizai”,更多精彩在等你哟。


王康律师


你不能拒绝。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很明显,虽然你和母亲签署过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但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人的真实意愿。她随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你们签署这个协议时,应该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老人早就履行了她对你的抚养义务,所以你的赡养也是义务和责任,不能仅仅因为一纸无效协议就退卸掉你的责任。

如果你对此有异议不想履行义务,你的母亲可以上告民事法庭,先行调解。而调解只会就赡养费金额进行额度调解,而不会就赡养义务进行认定和调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