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又一犯罪集團“首目”被抓

三晉都市報綜合報道

4月20日,侯馬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舉報李張紅等人有組織犯罪案件的通告,臨汾市公安局指定侯馬市公安局偵辦的堯都區以李張紅、李光耀等人為首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系列違法犯罪一案,該案犯罪組織的主要成員李張紅、李光耀現已歸案。

山西又一犯罪集团“首目”被抓

侯馬市公安局關於舉報李張紅等人有組織犯罪案件的通告

近日,臨汾市公安局指定侯馬市公安局偵辦的堯都區以李張紅、李光耀等人為首的有組織犯罪集團系列違法犯罪一案,該案犯罪組織的主要成員李張紅(又名張紅子,男,1968年07月15日出生,中共黨員,山西省堯都區枕頭鄉嶺上村人,系嶺上村黨支部書記)、李光耀(男,1981年12月11日出生,山西省堯都區枕頭鄉嶺上村人)現已歸案。該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涉案人員多年來在堯都區組織非法採礦,聚眾鬥毆肆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藐視法律,破壞社會治安、經濟秩序和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徹底查清該有組織犯罪集團的違法犯罪事實,現通告如下:

一、敦促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

目前,該有組織犯罪集團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落網,但仍有部分涉案人員在逃,現敦促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認罪認罰從輕處理。否則被緝拿歸案,將嚴懲不貸。同時凡為違法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幫助偽造、毀滅證據,提供隱匿場所、交通工具,資助錢財或者提供其他條件包庇的,將依法嚴懲。

二、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公安機關在偵辦該案的過程中發現,該有組織犯罪集團實施的違法犯罪案件涉及人員廣、時間跨度長,為使公安機關徹底查清犯罪事實,依法、準確、全面、有效打擊李張紅有組織犯罪集團的囂張氣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他們的違法犯罪線索,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視情給與舉報人2000元至5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並對舉報人及其舉報的情況給予嚴格保密。

三、正告包庇、袒護過李張紅一夥涉案違法犯罪的相關公職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所在組織紀委或“4.19”專案組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交代涉案問題,爭取得到認罪認罰從輕處理;如心存僥倖,仍不收手,持續阻礙、干擾公安機關偵查辦案或者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的,將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四、舉報方式

來信、來人、來電舉報均可。來信請寄:侯馬市公安局掃黑除惡辦公室(郵編:043000);來人可到侯馬市公安局二樓掃黑除惡辦公室;

來電聯繫:

薛警官 18935048686,

姜警官 1853600690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侯馬市公安局“4.19”專案組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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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侯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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