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公安机关2019年公开补招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阿里地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阿里地区公安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招数量
补招警务辅助人员22名。
二、补招对象
优先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中补招,不足部分从社会待业青年(高中以上学历)中补招。
三、补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志愿为维护社会主义治安秩序贡献力量;
(四)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六)具有西藏阿里籍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大面积伤疤、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补招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曾非法出入境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曾被吊销保安证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七)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治安辅警员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10:30—下午6:30。
2、报名地点:阿里地区公安处政治处(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与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公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由用人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比例进行缴纳,单位缴纳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补招的警务辅助人员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限满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自愿申请续聘者,由用人单位经过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续签劳动合同。新补招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合从事治安辅警工作,按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对补招人员逐人造册建档,建立警务辅助人员人事档案,并做好考核、培训等工作。
阿里地区公安机关公开补招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那曲市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城市环卫队一线路面清扫保洁员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员等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人数
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身份)人员26名,其中:维护队计划招录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员2名、环卫队计划招录一线环卫清扫保洁员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 环卫清扫保洁员招录条件
1、男18-45周岁、女18-40周岁;
2、那曲籍非农业(城镇)户口;
3、身体健康;
4、热爱环卫清扫保洁工作。
(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员招录条件
1、男18-45周岁;
2、那曲籍非农业(城镇)户口;
3、身体健康;
4、高中以上文聘;
5、持有大型车辆准驾证;
6、具有电工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农业户口人员;
2、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曾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报名期间,申请人不真实反映个人及家庭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本次公益性岗位的申请资格;若今后用人过程中一经发现,随时辞退。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2019年4月30日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城市环卫队)。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其他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低保证》、《个人政审表》、居委会证明、个人申请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
环卫队、维护队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报局办公室复审,待复审通过后,提交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并按专题会议要求建立求职人员档案,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写明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核定薪酬标准执行,同时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待遇。
五、公示期限
本次招聘公示期为7天,即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止。
联系人:央金(环卫队副队长)
联系电话:18289199036
旦增(维护队科员)
联系电话:15208049006
via:天上阿里、那曲人社
閱讀更多 昌都廣播電視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