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去鄰居家敲門請他不要將垃圾放公共區域,兩母女出來將男子抓傷,毆打對方時女子摔倒死亡應該誰來承擔責任?

無羊之無羊


我個人覺得這名男子一定是有責任的,只是根據情節和衡定責任比重的問題,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名男子是整個事情的當事人。



我覺得男子的正常程序應該是,先找物業,然後由物業通知母女禁止亂到垃圾的行為,當然男子也可以直接向鄰居反應這件事情,但是你作為一個業主,去敲其它業主的門,這本身就是一種騷擾。


對於母女的強硬態度,我相信一定不是單方面的,極有可能男子說話偏激而惹怒了母女,使母女失態,瘋狂的對男子進行人身攻擊。按照常理講,如果男人和和氣氣的講話,而沒有表現出強硬的態度,母女二人也不會產生這麼激烈的反應,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所以我認為,女方雖然是在毆打男子自己摔倒致死的,但是男方也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具體比重要看當時的情景,如果男子沒有還手,而不斷的辱罵和刺激女方,那麼男方的責任比重就一定大。


我是焱垚


我父親今年75歲就是遇到這樣的垃圾人,鄰居一個老太太經常將垃圾扔到公共樓道,由於大家都是從那裡走就不方便,我父親一個老黨員,看不下去,有一天老太太把吃的螃蟹腿又扔到樓道內,我父親從外面回家看到就把螃蟹腿歸攏到他們家旁邊,老太太接著就去敲我們家的門,問我爸是不是把螃蟹腿垃圾放到那裡,我父親就說公共場合不要亂扔垃圾,那老太太就說願意往哪裡扔你管不著,說著就拿笤箸打我父親,我父親只有躲閃還是捱打了,奪過笤箸以後,老太太又拿拖把打我父親,上面有釘子打的我爸遍體鱗傷,並且拖把杆都打斷,老太太身體很好,也用腳踢我父親下身,老太太打了我爸下樓梯時自己踩空把胳膊摔的脫臼,當天就報警,去了醫院,我爸覺得應該去派出所說明白,所以檢查頭部當時沒事就去派出所,但是那家派出所有人,當天十點去到了下午五點才讓我爸出來,我父親就頭暈受不了了,回去醫院住院,那家已經找了大夫不讓我爸住院,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我爸住院,晚上就排不出尿,住院幾天以後我爸就要求出院,因為是一個小醫院,那個老太太也在那。現在那老太太就告我爸故意傷害,已經拖了一年多了,他們家人見了我家人就罵,我父親由於生氣引起各種疾病,並且抑鬱症很厲害,出了事情我爸就已經不在那裡住,但是他們家一個閨女天天找事罵,我們家人都覺得是鄰居能往好處做就不去理她,但是她們家放言說他們哪裡也有人,要治我們,確實他們家有權有錢,也太欺負人了,刑警隊說只要是構成輕傷,不管是她自己摔得,我父親也是故意傷害,到了檢察院,檢察院退回,那家又告到法院要錢,法院以先刑事後民事駁回,現在那家還在鬧,刑警隊還是找,一年多了,我們家人都崩潰了,我父親差點就不行了,我奉勸大家不要管閒事,遠離垃圾人!


優雅6677


男子的愛心和正義應該得到支持和表揚,可是好人沒有好報,做好事沒有好結果,真是讓人感慨,既同情又憤恨。

人是個怪東西,有時候做了好人好事,反而沒好果子吃。

就如同這個男子,好心上門敲門提醒請他不要將垃圾放公共區,本來是一件津津樂道的好事。

卻因為不講理的母女發生糾葛,廝打過程中,導致其中一人摔下樓死亡。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兩個女子雖然抓傷男子。

然而,在法律上卻不構成正當防衛,因為男子生命沒有受到威脅。

所有,男子的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最終也會落得一個誤殺的罪名。

不管如何,男子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縱然有萬千人值得同情。

但法不容情,希望再遇到諸如此類的事情之後,我們應該保持一顆平常心。

槍打出頭鳥。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好人好事想做,得看你有沒有資本。

反正,我沒有。


遇我得福


一男子去鄰居家敲門請他不要將垃圾放公共區域,兩母女出來將男子抓傷,毆打對方時女子摔倒死亡應該誰來承擔責任?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看,女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因為什麼,打架到底是不是主要原因?其二,上門理論男子,在女子死亡這件事上有沒有責任,他應該負多大責任?其三,在這個事件中,死亡女子自己有沒有責任,她應該負多大責任?最後,不要讓正義和老實人吃虧,在這件事上說得通嗎?

1、女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因為什麼,打架到底是不是主要原因?

事情的起因是該女子母女二人將垃圾隨便丟棄到公共區域,這樣的話就影響到了他人的生活便利。你想想,當你開電動車回小區是,車子軋在一堆垃圾上多氣人。更不要說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差還傳播病毒和黴菌。於是,一男子實在受不了這樣的鄰居,就找上門理論。沒想到遇到硬茬了,來就來,來就打。一番抓撓和推搡後,事件開始惡化,男子推到女子後,女子腦袋著地受創竟然死了。

2、上門理論男子,在女子死亡這件事上有沒有責任,他應該負多大責任?

很顯然,上門理論的男子肯定是有責任的。但,他的出發點是好的,為了維護小區的公共秩序和利益。但是,不管怎麼說,你上門理論沒有錯,但畢竟發生了鬥毆。這鬥毆你總有責任吧?你可以說,是那沒素質的母女首先撕咬抓撓引起的鬥毆,但是那種情況下男子可以躲避和離開,他沒有。接下來,男子推搡的行為導致了女子到底腦袋受創死亡。這就不單單是民事糾紛了,還可能觸犯了刑法。

3、在這個事件中,死亡女子自己有沒有責任,她應該負多大責任?

很顯然,該女子母女的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也就是亂丟垃圾的行為引起了整個事件。鄰居找上門來不過是提醒他們家以後不要亂丟垃圾了,也不過分。問題是,他們家不是好惹的。先來一波撕咬和抓撓,再來毆打和推搡。最後被人推倒在地,腦袋受創而死亡。很顯然,該女子負有責任。但,就整件事來看,她的責任應該佔4成左右。

4、不要讓正義和老實人吃虧,在這件事上說得通嗎?

其實,上門理論男子很冤枉。本來出於好意,維護的是小區公共利益,但是惹上無妄之災真是冤枉。但,從另一個層面來講,你維護公共利益沒有錯,但是要注意方法。用暴力和打架的方法很顯然是錯誤的。但是,引起鬥毆和打架的不是該男子,只不過他沒有從打架之中及時抽身造成對她人的侵害。不但要面臨很重的經濟賠償責任,還有可能坐牢,真是不應該呀。


聚焦三農熱點說


題主講的非常明白,母女倆把男子抓傷了,而且是在打男子的時候摔死的,我認為如果上邊情況屬實的話,女子打人不慎摔死了,首先要說的是男子已經被打傷,是受害人,如果讓受害人賠償施暴人,豈不是沒有了公理,沒有了人性,所以我認為不僅男子對摔死的女子沒有承擔任何責任的義務,相反女子方抓傷男子也得有個說法,如果男子能看在已經摔死人了不與計絞那是大義,母女方亂倒垃圾本身有錯在先,如果人人都不管不問不制止,以後我們大家是不是都要生存在垃圾堆裡。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那麼多的有損公德之事發生,就是法律對那些渣事錯事執法不力,助長了一些社會歪風邪氣的滋生,建議要樹正氣,倡正義,讓那些訛人詐人的孬種想都別想。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嘖嘖,母女倆打一個男的,老話講: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毆打他人時不慎摔死,也算是惡有惡報。不過“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個男的在交涉時態度應該不太好,才導致母女倆的撒潑發狂。如果我用“活該”來形容這對母女,會不會有人罵我幸災樂禍,但事實上卻是如此。公共區域對方垃圾本來就是有失道德的行為,作為理虧的一方打開門,聽完男子說完點點頭說聲好,關上房門最多小聲罵一句“神經病”不就完了?非要被雞毛蒜皮的小事要了命,不過人命關天,到底誰來對女子的死亡負責,棟哥是這麼認為:


男子有沒有責任要看女子摔倒的原因,若是自己摔倒則承擔間接過失責任,法院應該會判處男子賠償相關費用

從道德層面來說,這對母女確實是活該,但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法不容情一切還要經過法律裁判,才算心服口服。至於女子摔倒身亡男子有沒有責任,還是要看女子摔倒的原因,是男子造成的還是自己不慎導致。若是自己不慎導致,那麼男子會承擔相應的間接或過失責任,法院會判處男子賠償死者家屬相應的費用。男子不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對於男子來說雖然錢賠的冤枉,可自己畢竟是當事人。畢竟法院已經宣判,只有遵照執行。

若女子的身亡是男子推到所致,那麼過失致人死亡罪男子是跑不掉了。只要附帶民事賠償到位,刑期不會長

如果女子的死亡是因男子推到所致,那麼很遺憾男子最終會因“過失致死”獲刑,並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不過只要民事賠償到位,刑期應該不會太長最多三年左右,我想死者家屬應該不會原諒男子,所以自然也不會為他寫什麼《諒解書》,否則法庭還能夠酌情輕判。看到沒這就叫“人狂沒好事,驢狂沒草吃”,就應該一點垃圾的問題,一個搭上命,一個“賠了夫人又折兵”。人與人之間還是多一點理解和包容吧,別讓自己身處在冰冷無情之中。

儘管我也認為這對母女咎由自取活該,但法律終究是公正公平的,男子雖然沒有故意傷害,卻存在過失之罪

相信看完回答,有許多人為該男子抱不平,認為這對母女是咎由自取活該。但我們應該清醒的看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儘管大部分時候不近人情。但總能讓我們心服口服。幾遍女子的死不是男子造成的,單頁存在間接過失之罪,畢竟是他找別人理論垃圾的事,雖然出發點是對的是好的。但是結果卻有些悲劇,我想誰都不想這樣誰也都沒想到會這樣,因此只能願生者堅強逝者安息,這便是最好的結局了。


棟哥遊記


清官難斷家務事呀,一堆垃圾是誰丟的不好說,但如果知道是誰幹的,問題就簡單多啦,需講究方式方法,這對母女無德,讓其長記性的辦法很多,沒必要直接出馬把鄰里關係搞太僵,方法一:把丟的垃圾掛在其門上,在其門上抹點屎尿都可以,她會記住帶來的不便的;方法二:亂扔垃圾是為了自已圖省事圖方便,你就給她找點麻煩,如找根牙籤塞她鎖眼裡,沒幾個鐘頭她開不了門的;方法三:把她的垃圾倒在她的座騎或助動車坐位上,放心她會好好反省一下滴;整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暫就介紹上述幾個輕度理性的整治辦法,硬菜得看錶現再呈上,非整死這幫垃圾之人------。


一光榮之鷹一


毆打別人時女子摔倒死亡,責任應該如何承擔?

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別人沒有還手,女子打別人的時候自己摔倒死亡的。那麼可以說該女子是打人累死的,其死亡完全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與他人無關。就像一個人打樹樁子一樣,沒有打斷樹樁子自己卻累死了,那麼他的死也是該死。



另一種是打別人的時候別人還手了,雙方發生了糾紛。如女子在毆打別人的時候不小心摔倒死亡了,那麼被打的人可就倒黴了。碰見那些無賴的死者家屬,就該趁機訛錢了。

女子的死雖然不是別人的擊打造成的,但是與被打的人行為是有關聯的,被打的人雖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還是要有的。

當然,過錯方是在該女子,被打的人只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法重情深


女子毆打對方時摔死的為什麼要對到負責?受害人被毆打還沒找那母女要醫藥費已經算是件很道德的事情了,憑什麼要受害人負責?

母女做出不道德的行為不但不知悔改,還變本加厲,對受害人施暴,如此行為如果法院還判受害人有責任,那麼只會助長邪氣,以後人們再也不會多管閒事了,社會將會越來越冷漠。

以前都說道德是屬於個人行為,屬於個人素質,並不觸犯法律。但是我現在很希望國家能出臺一些法律來規範社會道德,而且我覺得有這個想法的人肯定不止我一個人。


遇見心態


但現實當中此案處理起來一定複雜的多。一般情況下死亡女子家人會控告,是男鄰居將女人推倒致死,甚至可能說是被男鄰居毆打致死。這就需要男鄰居的陳述要有證據支持,如果當場有他人見證,或正好有攝像頭錄有全過程好辦了,否則男鄰陳述難有證據。當然,死者家屬控告也需要有證據。公安機關的屍檢能確定死亡女人的身體是否曾被毆打,能確定女人的直接原死亡。

此案女方控告和男鄰陳述都無有力證據的可能性大,如是這種情況,男鄰可能在偵查階段要受一定時的羈押,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民事責任方面,法院調解男鄰予以一定賠償而結案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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